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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tober 30

    哎呀~今朝伐得了来~~~

    早上又迟到了!赶不上那班地铁了!这就意味着我会看不到那个男生了!哎呀~那个差头是左等右等不出现丫~就在最后关头,终于!耶~一辆差头从天而降!!!
     
    在最后一刻终于赶上了可爱的5号线!That is to say,我可以在JPL那站看到他!哎呀呀,今朝这节车厢人哈多,不仅有拎着大包小包的民工阿叔,还有经常在ZQ站和我一起上车的很多公司职员,这些都给我的表白平白无故的增添了重重危机~怎么办丫,反正每次一过DCL站,我那个心就跳的来,因为下一站就会在我每天站的这节车厢的这扇门外,看到那个可爱型的男生~这个星期二和三没有碰到他哦,失望来,每天都噘着嘴到公司的;结果礼拜三他就出现了!!!开心来~哈哈哈哈!!!
    其实我不太善于和年轻的男孩子打交道,因为他们心性都比较幼稚,所以每天晚上我就会想,怎么样才能穿的比较可爱系一点、怎么样可以穿的比较不那么。。。额。。。正式一点~总之就是这样的想法,晚上会听陶喆的歌睡觉,因为感觉陶喆R&B又带点蓝调爵士的味道很符合这个喜欢穿黑色上衣的男孩子~
     
    今天真是好险啊~因为就算差头也几乎就赶不上这班地铁了。就这样想啊想的,然后就过了DCL站了!然后我的心又开始狂跳起来了,哎呀,好紧张——妈的,我也会觉得紧张,真是不可思议~当车子慢慢停在JPL站的时候,我好像没有看到他的身影!怎么回事?难道我迟到他就也要迟到啊?!刚刚就这样想着,门就开了伊刚~然后——————哎呀呀!!!伐得了了啊!!!
     
    他竟然带了一个男性朋友一起从前面那扇门上来了!!!然后,两只男拧同时朝我“刷~”一记头看过来!!!我靠!!!求人鉴定啊!!!他果然是小孩子啊!!!怎么搞得像学生一样的啦~我真是觉得哈搞笑,哈可爱啊,彻底无语。
    估计他就是算准了我肯定又会站在第一节车厢的第4扇门的位子,果然,我今天上大当了啦!
     
    完全没想到事情会朝这个方向发展啊!我真是不知道到底应该怎么办了。。。 。。。追地铁上认识的内向型的正经型的男孩子好难啊。。。 。。。如果换在酒吧里面,如果有两个男人同时朝我这里看过来,估计我铁定就是眯起眼睛,朝他们调皮的挥挥手啦,然后一切都会非常顺利的进行下去。。。 。。。8过!现在这里是上班路上的地铁啊!!!
     
    我要哪能办啊~~~
     
     
     
     
     
     
     
     
    The End
    October 19

    邪恶之所以横行是因为好人无所作为

    我不知道诸位活到现在报过几次110,老早我在福州路被新疆小孩掏包偷钱,去过一趟警署备案;之后就觉得天下太平了。不料,今年竟然一下子报了两趟110。前两天半夜差点被4个硬盘男爆门,不知道是结仇(我老娘的结论,说我风头太劲容易得罪人~)还是强盗(因为我当天一个人霸占着3室2厅,估计被人蹲点了~),总之,这趟的凶险程度几乎出乎笔墨所能形容。
     
    然而最让我感到气愤和失望的就是你如果遇到危险,目前只有一个要等上至少5分钟的110。如果你呼救,基本可以断定周围只有听众。最气愤的事情还不在这里。最气愤的是楼里的那些中年大妈,他们才是最大的祸害所在。这帮人往往希望天下常常出事,当然不是自家出事,然后可以到处唾沫星子乱飞的说讲,以炫耀自己的新闻灵通。比如我那个楼的大妈们,自打我们住过来,就喜欢睁着两只大白眼观察你,就和那些妄图爆门的歹徒一样贼头贼脑。明明与你素不相识,而且一看就具有深重的代沟,偏偏十分亲热的凑上来问长问短。如果你是个单身女人,她们最感兴趣的莫过于向你的父母家人打探你的隐私,最好能一窥你交往的男人的长相。除此,工资、单位等等,也都是她们十分热心的课题,浑然无事的这班市井女人,整天就热衷8这些他人的事情。
    只要你比他们的子女更优秀,他们就替他们的子女感到嫉妒,哪怕他们的子女还不认识你,或者没兴趣认识你,她也要热热心心的嫉妒一场,把你的事情捕风捉影的到小区里去传,不止你的事情,还有你的家人,你的家况,都是他们宣泄嫉妒之情的谈资,以致于根本不认识的小区保安、清洁工之流,也会大致认识你的样子,然后在背后嚼舌跟。
    在这种愚昧的地方,估计一个女人一工作,就必须得赶快身边走着一个身份是男朋友的男人,而这帮乡下人的概念里面,男朋友就是将来要结婚的。而如果一个女人不是按照这个路子去走的,他们就好奇的好像山顶洞人看到了火星人,恨不得连你fuck的频率都能搞清楚。
     
    所以我的一个人住,估计和这帮人整日的谈资也脱不了关系。他们恨不能为你做媒,恨不能和你套近乎,让你变成和他们一样的愚不可耐的女人。这就是中国式的好人,中国式的可悲的家庭妇女。
     
    胆小、八卦、井底之蛙、没有理想、认同被贴标签的女人的命运的一群人。而他们的家庭成员,也或多或少的沾上了她们的气质,所以明哲保身的过着自己安稳的小生活,为一点点小胜利到处炫耀。邪恶,正是因为这群人的无所作为而如此横行。这真是一种悲哀。愚昧的善良人的悲哀——而“悲哀”这两个字,却永远也不会让他们深思。
     
     
     
     
     
     
     
    The End
    October 10

    伟大首都的点点滴滴

    国庆后半段去了北京,人山人海,不过我猜想即使不是节假日,恐怕北京的游客也是不少的。事实上,除了八达岭北段的长城,人多到一度塞车,基本上其他地方还可以接受——毕竟在上海也是同样的拥挤、同样的全是外地人,所以基本上、没有什么大不同。
     
    第一天中午到达后机场线去了后海德内街那里的住所check in,之后去八达岭;晚上回来又在后海兜了一圈,那地方的酒吧确实和上海不同,因为有了“海”,所以全是开放式的~非常壮观~还有几乎每一家都有驻唱,很有情调。晚上好好睡了一觉,第二天taxi去天安门广场看升旗,结果时间是赶上了,却人多到完全出乎意料,结果基本上没怎么看到!估计你最起码比升旗时间早一个钟头到、才能占个好位置!然后在广场、老毛子纪念堂、人民大会堂周围转了转——其实不过如此,麽什么大美感。国庆的花车还摆在四周,近看真是惨不忍睹~后来排队上了天安门城楼、又转了故宫、接下去去了北海公园,下午的下半段时间则在天坛度过。接着在附近肯德基~然后乘地铁去奥运会场看鸟巢和水立方。拍了一些不错的照片、鸟巢因为上演老谋子的《图兰朵》所以整个围了起来、不让进、非常不地道~哪像上海的八万人,怎么样都是你可以在一圈四周走走看看的。
    实话说,上海人到北京来,还是转转老地方比较靠谱,这些新式的玩意儿,实在激不起我半点的感触~像我们住的后海和西海那个交界处就很不错,不少的老胡同,转转挺有情调的,又靠海,到处是游船和柳树,非常惬意~
    接下去一天早上去了恭王府,中午check out,之后去颐和园。在去颐和园的地铁上差点出了大岔子!!!我把放着所有重要证件、信用卡、手机、钞票的随身小肩包给忘在地铁上了!!!靠!!!不过不知道是我带着Oxiah同学送我的能够保佑旅人平安的月光石手链呢、还是这两天转多了供着各式菩萨的地方、还是我本人的水星守护神赫尔姆斯的荫庇——赶紧跑到综控室,向里面的工作人员报失,他们立刻向下一站综控室联系,一会儿就说被拣到了!!!Ohlahlah~实在太太太幸运了!感谢Oxiah~感谢菩萨~感谢老上帝~感谢赫尔姆斯~感谢北京的地铁工作人员~感谢我们在地铁里面就坐在我们附近的两个特警帅哥~~~哎、后来知道XWL同学竟然在北京旅游的时候把钱包丢了,损失惨重,搞得飞机都么法乘~真是感慨万千——觉得自己真是太幸运了。
     
    北京的女人,就我在地铁里的观察,中年妇女实际上和上海的差不多感觉,打扮麽就没有上海大妈讲究了;年轻的女孩子呢,到底没有上海的时尚度高撒~不过她们的平均身高比上次去的苏州要高一点!这个比较赞~不过还是麽见到几个比我高的女人~尽管我一路穿着慢跑鞋呢。北京的女孩子也比苏州的漂亮,但是没有上海的那些美女嗲,不过倒是很俏丽——对、俏丽。满端庄、很有气质——不少都化着同样风格的妆容:比本身肌肤白上几倍的粉底、眼线和睫毛膏、但是眼影基本都是哑光+低调的颜色,没有见到一个女生大白天用blingbling的眼影的,这点我比较欣赏~虽然blingbling或者亮色的眼影确实显得人很漂亮,但是同时也降低了一个人的格调,显得整体非常廉价~很多人穿着小西装哦~
    另外说说北京的年轻男孩子!我觉得比上海的男生更符合我的口味!因为他们气质比较正派、很少看到上海那种穿的五颜六色把自己打扮成鹦鹉一样、然后套着一双又是五颜六色的大波鞋的小男人、遇到几个都穿的很有品!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而且穿着系带的棕色牛津鞋——真的好学院派啊~一派整齐干净的感觉——嗯、不错不错^_^~~~
     
    比较遗憾的是最后一天颐和园逛得太久了(那地方和香山可以单独去一趟~),结果计划中的北大清华之旅没有成行,已经是晚上了!等我们到达北大的时候,污漆马黑,什么都看不清,感觉北大麽什么漂亮的丫~还不如华师大~靠、撤了撤了,于是我们就转地铁到三元桥然后上了机场Express,到T3吃了晚饭饱餐一顿之后,等起了我们的回上海的红眼航班了~
     
     
     
     
     
     
     
    The End
    September 29

    事故·故事

    前天,第一次亲手开香槟。终于算见识了什么叫做气泡酒类的威力啊!也终于明白了电视上所谓的“砰”一声可并不是轻描淡写的丫!由于忘记用手(狠命)按住瓶塞,刚刚把瓶塞周围的金属丝转开的那一瞬间——我都没有搞清楚怎么回事——“砰”一声、那结构精巧的瓶盖连着金属丝、还有瓶盖上的金属盖板一道飞向了客厅和走廊之间的玻璃门,然后瞬间弹得无影无踪~
     
    靠、真是威力巨大!
     
    在一旁的老娘心有余悸,说还好她没把脑袋冲着瓶口,不然今天就死在瓶下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还算顺利吧!香槟酒只是冒出来没多少,对于一瓶貌似只有600毫升左右的Grand Reserva来说,它可经不起BGP那帮登上领奖台的疯子们那样到处乱碰~
     
    其实我对于白葡和香槟的研究只能算小学生级,因为白葡的酸味是我没法轻易接受的,毕竟没有单宁的作用,喝起来没有红葡萄酒来的层次丰富、口感厚重。但是、既然是Grand Reserva(其实我很想不通2003年的也可以叫Grand麽~)就一定有它的道理、打开后在冰箱里冻上一会儿——只能说、是越来越喜爱它的口感。从瘦瘦的香槟酒杯里隔着灯光欣赏酒体,一串一串细细的气泡从杯底迅速的上升,酒体纯净透明,实在非常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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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去了一趟苏州,顺道去一家小到不能再小的酒吧听了万晓利的演唱会。认识了随行的一个吉他手,据说是个上海人,不过后来聊天的时候,他又说自己是苏州人~尽管,他给了我一张名片还千叮咛万嘱咐说“回头给我短消息哦”,不过最后我还是把他的联系方式扔在宾馆里了——为了保护他的隐私,还把名片撕碎了:免得他将来说我不厚道~现在想想:哦、自己好傻,也许认识一个在这种圈子混的人,可以对将来有不少帮助~hoho~我想做他们的老板!算鸟算鸟、下次再去认识一个吧~
     
     
     
     
     
     
     
    The End
    September 25

    一起过夜、便是爱的证明?

    昨晚开始看买了一段时间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书估计还有很多颠来倒去的名字,暂且用这一个。
     
    第一章是《轻与重》。用白描式的的写法讲述了托马斯和特雷沙的故事。
    实际上,我并不是很赞同昆德拉关于“轻重”的那个理解。大致看了看,估计他把一次性的、无法再次经历的存在(Being)体验为“轻”,而“轮回”便是与之相对的“重”。书里有句话说得很有趣:一个在法国历史书中绝无仅有的罗伯斯庇尔和一个会反复出现的罗伯斯庇尔绝对是不同的。
    但是,关于轮回这种东方宗教里的观念,以我的阅读,西方人鲜有理解的很正确的——那种理解其实就是一种对异域风情的惊异,浅薄而可笑,就像城里人跑到乡下去看乡下人种田,所谓“体验农家乐”,而不知道其中的生活艰辛所在——昆德拉对于轮回的概念貌似就是“经历的一再重复”,虽然说不是完全的重复——因为他提到了一个前生、一个来生可以和现世对照的说法——但实际上大部分中国人都知道、佛教里的轮回是有“道”的,您的后世可不一定就还是人形啊~所以,昆德拉的这些滑稽的看法让我不禁宛尔——一下子想起了三岛由纪夫的《晓寺》,那里面的轮回之说,绝对要比昆德拉的靠谱。
     
    且不说这个,后来慢慢看到托马斯决定和特雷沙住在一起那里。有句话,从这些淡淡的、白描式的话里突然跳脱出来:一起过夜,便是爱的证明。
     
    这个在托马斯看来,几乎是肯定式的了。因为这人在结束了第一段10年的婚姻之后、离婚那天还是兴高采烈的、之后他信奉着“3”的原则、和情人们保持着愉快的性友谊、从不让女人在自己家中过夜,成了这个快乐单身汉的生活准则。所以,他的突然并不反感特雷沙的过夜,成了显而易见的、对特雷沙——这个他称为放在藤条篮子里顺水飘到他身边的孩子——的爱恋。
     
    于是自然而然的,想到和自己过过夜的男人们了。有时候,也会在陌生男人的家里过夜。但是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会是爱的证明。主要还是经济条件的制约,到现在还没有一辆自己的车——不过最近酒后驾车抓的也比较严了,所以常常深夜凌晨的很不方便回家,于是便自然而然的在某个男人的住所呆到天亮了。
    其实,这句话并不是万灵药。对每个人也都是不一样的。
    爱、其实是一种瞬间而逝的感觉、一种甜蜜、温暖和依恋,也许还有幸福——尽管我们也可以在痛苦的经历中发现幸福。但是,爱这种强烈的感觉,并非是能够长久的东西。今天我爱他,明天我有可能就只有某个钟头在爱他了。。。也许,之后就不再爱他;但突然过了几个礼拜,那种感觉又回来了。爱,就是那么一种短暂的、即刻过期的东西吧。Ohlahlah,“即刻过期”,确实如此。不要相信在爱的那个瞬间讲下的话、做下的事;因为他们作为爱的具象,在下一个不爱的时刻便过期、失效了。如果您要求他们得到兑现,那往往依赖的不是对方的“爱”,而是“责任感”。
     
    其实陌生人之间过夜,很少会对彼此动情。虽然躺在一起,但是仍然毫不相关。因为明天,他会在另一个她的身边、她会在另一个他的身边过夜。谁在乎呢?唯有一次,某个年轻的男孩子抱着我睡了一夜,想来此人一定非常多情。那感觉,那种感动的感觉,也许就像托马斯醒过来发现特雷沙紧紧的抓着他的手指的情形吧——还有点小惊奇。只是,书里的到底是美化的,现实中的那个人,我始终没有觉得他像那个顺水而下的小摩西。
     
     
     
     
     
     
     
    The End
    September 06

    我喜爱的女人们

    1、黑木明纱——最近大爱,所以排名升到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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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Eva G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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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Kirsten Dun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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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Gwyneth Palt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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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Cate Blanche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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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Anna Mougla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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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梁洛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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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Kate Moss & Giesele Bu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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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Paris Hilton & Lindsay Lohan;
     SDLV 151006 A
     
    10、章子怡——为什么很多人不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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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Milla Jovov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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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绫濑遥——新宠啊新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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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 忘记放入一个重量级人物了:Nicole Kidman——以前从来没觉得她是美女,近来成熟很多很多,而且气质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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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End
    August 30

    令人惊讶的女人

    昨天看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到半夜,觉得实在不得不说一说Tilda Swinton。

    这了不起的女人毕业于剑桥,身高麽目测也有180,瘦瘦高高,头发白白,气质高雅,配上那口吐字清晰的英式口音——Okay,她实在是一个一流的极品女人。PS一下,这种女人要是生在中国,估计中国那帮没有自信的男人是消受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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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她的影迷,所以看她电影不多;给我从前留下的印象,就是:很美,不漂亮,打扮很中性,妆容很自然,聪明,独立,超凡脱俗的一个了不起的女人。

    但是当我在《返老还童》里面,看到她的扮相、还有她扮演的那位貌似间谍或者外交官男人的妻子的时候,真是说不出的为她折倒——她显得那样性感,那样优雅,又那样独立。原本我是冲着同样有着高贵气质的Cate Blanchett去看的,但看完电影后,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Tilda Swin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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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张电影剪切图片就是当时大概20岁左右(或者不到)——但是长了一张五六十岁老头的脸的Benjamin和Swinton饰演的Elizabeth在晚上一起吃着鱼子酱、喝着伏特加的剧照。Elizabeth盛装,带来了鱼子酱和伏特加,Benjamin穿着普通的睡衣;女人教他如何品尝鱼子酱,怎样佐酒——并且一眼看出“他是第一次吃鱼子酱”——Benjamin17岁就离开了养母的那个养老院,去闯世界了,当时的这个“年轻的老男人”只是在一艘爱尔兰船长的驳船上做“老伙计”,刚刚知道了什么是妓院,刚刚知道了什么是挣钱。总之,出去外表,他就是一个20岁左右的年轻男人。

    不过他绝对有着对女人的好口味。

    他们首次见面,是在这家长期旅馆的老式电梯里,女人和她的丈夫站在他的前面,他们在同一个楼层下来;女人在进电梯的时候,因为鞋跟崴了,顺手熟练的脱下了自己的高跟鞋,还十分自然的向Benjamin解释,一个典型的,恩,英国贵太太。后来,他因为晚上睡不着,在大堂里面看到她坐着看书。两个人便开始认识了,他们常常夜里起来,在酒店的小厨房里面泡茶聊天,聊到天亮。彼此都发现爱上了对方。

    所以,就在这个鱼子酱和伏特加的夜晚,Elizabeth伸出手抚摸了他,他们正式成为了情人。不过这个女人却有着古怪的“规则”:只在夜里见面,白天彼此不叫应,双方也不需要对对方说“我爱你”,但是两个人显然爱着对方,更带着年轻男孩对这个消瘦、成熟、感性的女人的敬慕。

    印象最深的就是某个冬日下雪的夜晚,两人都盛装在楼下见面,手里擎着酒瓶,出门在夜里的街道上走着。她穿着厚厚的皮草,高贵绝伦,手上一副深色的皮手套;更甚者,她戴上了一盏漂亮的女帽。

    也就是在这里,我突然觉得这个我不太关注的中性硬朗的女人,竟然是如此妩媚,如此优雅,如此性感——美女人当如是。

    tilda-swinton2

     

    后来日本人袭击了珍珠港,她的丈夫大概有了新的任务,两个人搬走了。她没有通知Benjamin,所以当天夜里他没有在大堂碰到她,也不在他们聊天喝茶的小厨房。后来,他推开房门,发现了她留给他的一张纸条,上面写了简单一句话:it's so nice to have met you.

    但是毫无疑问的,Elizabeth在他的人生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除了那些妓女,除了“小时候”Benjamin一见钟情的青梅竹马Cate Blanchett饰演的Daisy,这个清瘦、冷峻、高雅的女人,应该就是这个男孩子的初恋吧——这真是一位高格调的情人啊。

     

     

     

     

     

     

    The End

    August 21

    妈了个逼的狗贱男

    在网易上看到一篇文章:诉说自己的老婆和小三成了朋友,哎呀~我该如何选择啊——这样的一篇典型的狗贱男写出来的文章。
     
    这个男人说,自己两年前和老婆结婚,不过两人长期分居,所以虽然感觉彼此还相爱,但是实则还是满疏离的;后来他遇到了小三同学,两个人爱的死去活来~后来小三知道此男原来已婚,痛苦万分,说:我不愿伤害您的老婆~云云;然后峰回路转:说此男比较不重个人卫生,导致小三患上极其严重的妇科疾病,最搞笑的是如今他老婆在照顾这位小三同学~关系很好~成了朋友~
     
    哎呀呀,这个贱男就哀怨了:虽然我从前就有想和老婆离婚的想法,但是总归是伤害啊伤害~如今不离呢,小三同学又受到了伤害啊伤害~我可哪能办好内~~~此贱男加上一句说:这个精神压力搞得我几近崩溃。。。 。。。如今她们呢还成了朋友、我这个选择到底还要不要做啊~意思是以后可以享受两个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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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ankie的评论:
     
    我看完这个文章的第一句话就是“妈了个逼的狗贱男”。
    大家有没有发现这个男人贱在什么地方?
    他和小三同学交往的时候,没有坦承自己是已婚大叔~
    所以我说他贱,脑门上凿了一个光闪闪2万伏特的“贱”字印章。
    把自己说的多少伟大,什么不愿伤害这个、不愿伤害那个——潜意识就是在向别的男人炫耀:我他娘的有两个女人~
    人家有20个200个女人都不炫耀出去呢,他就操过两个女人,就如此自我感觉良好了,果然是狗贱男;
    和其他的女人交往而不坦承自己已婚,就是最卑劣最卑劣的行径。因为那根本不是他所谓的“爱”,他也根本就觉得自己老婆一钱不值,何谈“伤害”二字!
     
    所以下面有人回复说:
    我给你这个狗贱男出个主意哦~您就挥刀自宫好了~然后您就啥都清楚了。
     
    Frankie觉得这条最赞!
    我只欣赏大大方方坦承的爱、不管是已婚的未婚的同性恋的双性恋的博爱的。。。 。。。但是最憎恨这种龌龊的所谓“爱”——什么死去活来,无非就是性欲在发挥作用。如果他真的爱她,真的怕伤害这个女人,为什么开头不告诉对方自己是已婚?摆明了就是性欲当先,所以还弄出了“严重的妇科疾病”来~我看这个千年狗贱男回头还敢和这个他声称“很爱很爱”的小三同学去fuck哦~放什么狗屁啊~还觉得自己了不起,有多少伟大!!!妈了个逼的,还敢写出来到网上去炫耀!!!真是可恶至极!!!
     
    所以说中国的女人实在是对男人太唯命是从了。
    碰到这种事情,他老婆竟然还能和身患严重妇科疾病的小三和平相处,准备将来大家分享咯?
    而这个男人,竟然没有得到这两个女人的唾弃和报复。
    真是顶呱呱的好~女人哦。
     
    我以为、碰到这种狗贱男,就应该两方面给他们来个报复,尤其是老婆那边!!!
    只有像这样的报复事件多起来了,这批狗贱男才可能有所顾忌,而不是在网上炫耀“哎哟~我操过两个女人耶”——妈的、他也不嫌丢人~去看看人家猫王,他也好意思显摆他那个臭老二的所谓功绩哦。贱不可当!!!
    而且我就不信这种狗贱男有胆量离婚!
    哼!
    他们就是希望可以家里有个老妈子照顾他、给他烧饭烧水、洗衣服、整理房间,有个人无聊时候说无聊话,没人看的上自己的时候还可以有个人用来满足自己的性欲~然后在家外,有个漂亮性感的小女人,可以拿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好向自己的那帮同样是废物垃圾的哥们儿炫耀自己多少有能耐。我靠,典型的中国男人的龌龊思想,鄙视啊真是太鄙视了。
     
    关于结婚,这批狗贱男都是懦夫,事情发展的不好收拾了,就开始哀怨自己是“被逼结婚的丫~~~”,妈了个逼的,当初有人端着枪让你去办证了?!倒不说说你自己心里打得如意算盘!!!爱是平等的,没有谁多一点谁少一点,如果嫌对方不好,操你妈的你不会表结婚啊?!唱什么高调,让别人以为你高高在上有人求贤若渴的追着你那条臭短裤求啊求啊的要和你结婚啊!!!真是太可恶了,有本事,就等到真正让你爱到死去活来的人的时候再结婚啊!!!哪怕等到海枯石烂!!!这帮逼样的有这个胆量麽?!啊?!
     
    太气愤了,如今这种男人太多了太多了。女人们,大家要向美狄亚公主学习,宰了这些千年狗贱男,拿他们的老二去喂狗!操!
     
     
     
     
     
     
    The End
     
    August 12

    关于鲁迅

    前两天Paris刚提到过鲁迅,今天就在网易上看到条新闻,说:现在的老师认为鲁迅太难教,所以教育部决定删减教科书中收录的鲁迅的文章。
     
    心凉。
     
    中国人也许总有一天不读鲁迅了,而成天看那些火星文、网络写手、安妮宝贝,那些什么文学修养都没有却整天无病呻吟故作矫情的含泪文字写手。如果这一天到来,日本人恐怕是要笑到嘴都合不拢的了。
     
    一直以来,鲁迅就是我最推崇的作者。古今中外,唯有鲁迅给我的印象最深,也最耐读。很多人讨厌鲁迅,嫌他的文章给自己的中学时代平添了多少痛苦。这在我,是从来未有的问题。当然从前一度我也以为没有人会厌恶鲁迅到什么地步,却不料还真是有人叫他畜生的。中国的文学史上,若没有鲁迅,真不知情形会是如何。以内涵、思想力度、批判性和反思来看,我看过的作者里面,大概只有加缪可以与鲁迅媲美。当然,加缪更为自然,少了很多鲁迅的愤世嫉俗。但无可置疑的是,这两个人都是乐观主义的斗士,都是深具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知识分子。如今,你再去那些写手们的笔下寻责任感、乐观、批判——你能发现多少?到处是安妮宝贝式的喃喃自语,到处到无处不忧伤的小我,永远在那里徘徊,彳亍、得意洋洋。人的物质生活在不断进步,但是精神层面的进步却远远没有跟上。这样的进步是科学的?可持续的麽?
     
    鲁迅在他的文章里提到的很多忧国忧民的思想,至今仍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中国人却要为了一些吃不起苦的小孩、一些不合格的垃圾教师而放弃这样一位精神导师,实在是令人失语。如果中国未来的小孩只知道安妮宝贝之流,而不知道鲁迅,你能说这是时代的进步?!
     
    社会的推进永远是把握在理性者的手中的。如果任现在的堕落继续下去,总有一天,我们要把三国第一回的开头那句话调一调: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The End
    August 06

    Kate Moss和Johnny Depp

    虽然Johnny Depp早已经对那名法国女子一见钟情了,但我还是觉得Kate Moss才是和他最登对的恋人——恐怕有无数的人都和我同感吧。这两个人无论是外貌还是身材、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都惊人的能够此呼彼应,几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恋人。如今Kate还是一样的生活着,她在我看来就是史上最成功的模特,一个Icon级的人物;Depp呢,他已经收起了年少不羁的脾性,有了能够安定下来的她,有了两个小孩。虽然外表依然粗糙,但是他已然不是从前那个Depp了。
     
    人是否能做到把某些早年信仰的东西保留一生?比如理想、比如浪漫、比如奋斗、比如独立、比如终生追求和捍卫个体的自由而时刻保持一颗流浪不羁的心?也许只能说大多数人的才华都仅仅是伪才华,短暂而不可持续。所以大多数人,当然也没有过Depp那样的早年,但也最终会和他一样,并且更为安定、传统和平静。人们习惯了安定平静的抚慰,忘记了残酷的战斗、退避了海上的风雨、消磨了个体的棱角,最终和众人融为一体,如此和谐。
     
    伪才华者,也许正是说Kate和Depp;真才华者,也许就要看萨特和波伏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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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回家顺便买了本杂志,内有白葡萄酒推荐一篇,看中索腾的一款甜白: Reserve Mouton Cadet,05年,大陆售价488,很是便宜,但却十分吸引我的口舌~Semillon/Sauvigion/muscat的配置,听着就果香四溢了。这家人家的酒如此华丽,自然无需配菜,单饮即可。虽然甜白的引用温度5度左右,但以此酒的内涵,要品它的饱满浓重我以为还是要选8度左右为好。
    流口水。。。 。。。想起家中还有一瓶西班牙产的白葡;可惜我娘很少烧海鲜,此西班牙白葡貌似还暂时派不上用场;不过Jacob's Creek更加低廉,Chardonnay只要100大洋,有空买回去就着蛏子吃吃,一定十分符合家人的口味~
     
     
     
     
     
     
     
     
    The End
    July 31

    点评Jeanne的日志

    我以为你会成为我休憩的一座港湾,
    但最后,你还是成了被海水淹没的一粒小岛。
     
    到底是我的爱太深,
    还是你的根基原本就太浅。
     
    配的上我的就会成为一座港湾,
    配不上我的注定只是一粒小岛。
     
     
     
     
     
     
     
    The End
    July 30

    驴打滚

    昨天竟然破天荒的买了2样街头小吃,一个是天津驴打滚,另一个是新疆烤肉串。。。 。。。事实证明,看着很新奇,吃着很一般~哈哈,本人还是适合乖乖坐在fancy的餐厅里面吃大餐~
     
    在街上的垃圾桶旁干掉那个闻着很香、拼命滴油的羊肉串后,去柯达拍港澳通行证所要的白底照片;摄影的小女孩超级敬业,给我拍了一张又一张,弄得我差点笑僵掉~接着我看她在电脑上选照片和PS,真是神速的不得了——三下五除二就把我脸上的油光啊、豆豆啊、还有偏黑的肤色给纠正的“白、透、亮”——整一个就是美吕啊~~~其实我不信她对每一个女人都那么热心,可能大部分女人都会对没有化妆的同类颇有好感吧。
     
    回家的时候,很后悔吃那2个街头小吃,天津驴打滚在我的胃里打滚,嘴里还有一股新疆烤肉串的挥之不去的羊肉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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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闻公司的市场经理和上层商量,用户那边有个小头目最近入学华东理工的MBA,买进去而非考进去的那种,所以要价在8、9万学费左右;此脸皮贼厚的小人言语间貌似公司不太愿意全部报销,想让我们这里给“资助”一下,数目大概在1、2万。作为下家,在中国这种氛围下,这种事情恐怕不少吧。
    然而我要说的是:一个男人,竟然如此贪小便宜,1、2万的数目也不愿自己承担,那你还能让他承担什么去?!鄙视,极端鄙视——这个男人我在第一眼见到的时候,就鄙视他浑身所散发的市侩气息,贼眉鼠眼,小人相貌。
    如今的MBA,也是能够靠着钞票买进去的了,只要你大把甩钱,自然一张搀水的文凭不在话下。学术如此不堪,令人心寒。而更令人愤恨的,是人们对真知和正直的不屑一顾。要换了我,一个靠钱买进去的华东理工的MBA,怎好意思在人面前开口!哼,果然是垃圾学校毕业的渣滓,浑然不知轻重。其人心气,还不若《围城》里的方鸿渐。
     
     
     
     
     
     
     
     
    The End
    July 29

    什么才是爱最好的结局

    烈火情人
    Damage是路易马勒的一部情色片,看看剧情,让人很有兴趣。一名英国议员和自己儿子的未婚妻“乱伦”的故事,明知必须悬崖勒马了,但是依然无法拒绝的继续下去,最终身败名裂,止于平静。
    很喜欢这种男人。就像《风流的夏天》一样,为了爱欲而毁灭了一切的绝望而平静的男人。这种人虽然令世人鄙视,认为他们自作孽而不可活,却永远是这世上最浪漫的一群人。功名和家庭算得了什么,也许正是从前循规蹈矩的生活,培养了让他不顾一切的原动力。
    影片的结尾,是这个男人叙述多年后,只在大街上见到过一次这个女人,抱着孩子跟在一个男人的身后,“和其他的女人没有什么不同”;而克里玛的小说的结尾,是那个小女孩自杀,而男人失去了一切,独自游荡在荒凉的海滩边上,脑海中回荡着情人曾经喃喃自语过的“让我们就这样开着车沉到海里去吧”。是不是很可惜呢?很多人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真的如此麽?即使就是在爱这一层关系里面?为什么要如此狠辣而不留余地呢?
    “我们听到她的名字不会感到肉体的痛苦,看到她的笔迹也不会发抖,我们不会为了在街上遇见她而改变我们的行程,情感现实逐渐地变成心理现实,成为我们的精神现状:冷漠和遗忘。”——来自普鲁斯特。似乎很多爱恋最后都成了这么一个结局,似乎人们不如此,便会显得太过平庸;“其实,当我们恋爱时,我们就预见到了日后的结局了,而正是这种预见让我们泪流满面。”——笔锋一转的普鲁斯特——为什么要如此悲观,在开始的时候,便思考结束?
    为什么一定要如此呢?
    这就是我现在思考的问题。为什么不像杜普雷那样,兴奋的给心爱的男人第一次打去电话,告诉他自己爱上他了——渐渐的,我突然觉得这是一种很勇敢的爱的态度、而很多人只是习惯性的在回避受伤的可能。
    什么才是爱最好的结局?也许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波伏瓦和萨特,一种就是神话中的美狄亚——要么放他生,要么让他死。从美学的角度来看,把爱与死结合起来,确实具有很大的感染力,也许正是因为那种为了爱而放弃一切的男人太少的缘故,才能让DamageA Summer Affair这两部作品具有如此巨大的吸引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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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布
    吕布在十九回的时候就死在白门楼了。最近看《三国演义》,虽然三国里面很多成语、故事从小便是耳闻能详,孰料自己竟然会对吕布一见钟情呢。
    这个身高马大,骑赤兔马的勇猛的男人,实质上有着一颗非常浪漫的心。貂禅虽然是司徒王允派出的间隙,然而我想她一定不会不爱吕布。像曹操那样只能凭着权势搞女人的淫棍,当然不会中这种计策,但是也决不会被女人所仰慕。凡是书中涉及吕布的言行、举止、战事,都写得很有揶揄的口气,但是在我看来,却越发显得吕布十分可爱。虽然屡次被戴上“狼子野心”“见利忘义”的恶名,但是他实则是个很能搞定的男人——譬如那个辕门射戟。他不是当王的料,但确是一个威风凛凛的将军。最后徐州被困的时候,他终日和妻妾取乐,喝酒解闷,也是非常人性化的写照。但是他也能忽然揽镜自照,大悟自己“被酒色所伤”,说明他也不是什么糊涂的庸庸渡日的昏人,只是常常为女人所羁绊——在现代人看来,算是一个非常体贴的男人呢。
    总之,出乎意料的喜爱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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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流的夏天
    以前就有谈到过克里玛的这部中篇。很简单,但是很真实的情节。用宣传的口号来说,就是一个生活稳定家庭幸福的中年男人,突然遭遇了一场意外的恋爱,继续下去意味着家庭的毁灭,停止则意味着对自己的背叛。
    我今天来说说里面的那个小女孩。这个小女孩,有个男朋友,风流不太具有责任感,喜欢在外面找新鲜的女人,和这个小姑娘保持着矛盾的关系,表面上不太关心,实则还是很爱她。否则不会在猜测到小姑娘自杀的时候,千里迢迢的开车从鬼混的地方奔到另一个城市,通知男主角一起去救她的。这个小姑娘,恩,怎么说的,很任性,很可爱,有点小虚荣,但也很真实。喜欢穿着新鞋子晚上睡觉,尤其在男主角给她买了很多昂贵的鞋子之后,更是开心的不得了。其实让我感动的还是男主角第一次约会她的时候,在某一家花店,把所有剩下的玫瑰都买来送给她的那一瞬间,在车里,小姑娘捧着一大束的玫瑰,开心的抽泣起来了。后来,她叫他“我的胖海豚”,每个半夜给他打危险的电话,和他说些无聊的话,最离谱的就是男主角为了她,放弃了一直争取了很久的国外讲学的机会(在那个年代有可能因为这个机会而移民,从而离开这个让他窒息的国家和城市),不惜伪造信件骗取了国外大学的讲学赞助,实则是拿了赞助和宠爱的女孩子一起开车在欧洲旅行。旅行中,他们有吵架,男主角差点以为这个小妖精会跟了别的男人一起跑掉了,不料她还是让一个酒吧里遇到的黑人男人送了回来,毫发无伤。
    很多人说,这个女孩子是个坏女人,其实她一点都不爱男主角。只是大多数人都在最后,看到她为了这个男人竟然割腕自杀而愕然。
    事实上,他们都错了。
    因为她不是一个靠着男主角而养活的女人,她也不是一定暗示着让他给她买昂贵漂亮的鞋子。她就是一个任性的,可爱的小女人。她喜欢他,喜欢被他宠,这是毫无疑问的。我只能说,这种女孩子也许很多,但是不常见;这个男人,也是很少的,会为了一个幼稚而任性的孩子而身败名裂。有时候情欲的力量超过了所谓的“爱”,有时候,爱或者情欲并不一定要求要有所谓的“结果”,结果会是什么?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事实上,她也不是为了男主角而自杀的,因为她本身就很有自杀倾向,并不是一个对人生有很高期待的小孩子。但是不管人们怎么看她,我还是始终为那个收到一大束玫瑰而高兴得哭了的小姑娘深深感动。怎么说呢,她有点神经质,非常任性,有个其实很配她的年轻的男友,一样任性而不羁,她也很可爱,所以他才会爱上她,迷上她,为她身败名裂,为她死。
     
    写着写着,突然想到罗曼·波兰斯基的《苦月亮》了。有点感慨:没有情欲的爱是无法维持的。不要去多想那些为什么,放手去体验才是不愧对自己的感情的方法。在情欲面前,什么爱啊、责任啊、都统统被浪漫所击退。然后像《苦月亮》一样,情欲走到尽头,用一枪结束一切。
     
     
     
     
     
     
     
    The End
    July 23

    BPD

    1、简单转述一下前两天在网易上看到的一则旧闻:
    母亲和父亲的关系不好,父亲家庭暴力非常严重,工作丢掉之后又开始酗酒,还有嫖妓的可能;某天两夫妻再次爆发口角,父亲暴走,把母亲打伤;母亲负伤但是还要继续操持家计,比如出去买菜,于是有邻居看到母亲黑着个脸,眼睛被打肿的样子。买菜回来,却发现老子已经人头落地——原来做儿子的长期看到父亲的家庭暴力,一怒之下为母亲泄恨,把老子给斩首了。该儿子大学毕业后因为身患严重肠道疾病,辞掉工作在家修养中。母亲一见这个模样,揣了2瓶敌敌畏离开家,在某桥洞下自杀了。儿子在杀了父亲之后,报警被警局带走。
    这个家里便只剩下一个20岁的女儿,还在读书。
    据说她心理压力瞬间过大,情绪失控,已经开始接受心理疏导。
     
    2、BPD: 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 边缘型人格障碍
     
    3、这家的女儿是否很有可能因此而成为一名BPD患者呢?那么,这就会成为一则非常不错的故事了。有部满烂的台湾电影可作参考:《爱的发声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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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
    突然在豆瓣上看到一篇书评,是评论某个写词人的一本叫什么爱的一千个提醒的书。
    她说了两句话,让我感触很深:
    1、婚姻并不可怕,而是人们因为自私而没有真正的去体会它的美好
    2、谁也没有强迫你去结婚
     
    没结过婚的人不考虑婚姻,或者对婚姻抱着比较犬儒的看法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非常鄙视那些结婚了之后却看不起婚姻的男人女人。我遇到好多人,结了婚,却表现出一副对方是鸡肋的满不在乎的倨傲态度。仿佛自己是屈尊和对方结婚了的一样——什么狗屎态度!如果你不想屈尊,你完全可以不和对方交往啊,为什么最后还是和对方结婚了呢?这就好比找工作,不要因为自己没本事,最后辗转找到了一份感觉令你屈尊的工作,就处处说这家公司的不是,有本事你去找份好的丫!
    还有些人,总是以对方“逼”自己结婚为借口,一样的是在用虚伪和虚荣来掩盖自己的没本事。如果一个人足够坚定足够强大,你为什么当初要和自己不想结婚的对方交往呢?你为什么要和对方上床发生亲密关系呢?你为什么要受对方的照顾或者和对方住在一起呢?你为什么不在自认为屈就了的婚姻面前回绝对方呢?最后,却又觉得是对方赖着自己,把对婚姻的不满和牢骚统统推到对方的身上。衣冠楚楚,实质却可恶而自私,毫不懂的知足。可能是如今各种各样的不忠事件太多了,花花公子、或者花花公主的事情也听多了,搞得某些本身没有这个“花”的条件的人也心痒痒的想来趟这淌浑水。还是那句老话,你配过什么样的生活你就去过什么样的生活,你配和什么样的男人/女人上床你就和什么样的男人/女人去上床,如果心不定,也不要利用他人对你的好感,更不要去假惺惺的结什么狗屁婚。
    这些人可能还不知道,在做一个选择之前,即使没有考虑清楚动机,也要为之后的结果做好准备。享受了虚荣的过程,却抱怨事与愿违的结果,小人心态昭然若揭。
    鄙视。 
     
     
     
     
     
     
    The End
    July 17

    81888

    在八一八88这家酒吧之前,先来说说Oscar's Pub。
    昨天和朋友们在李香园吃的饭,这家Pub的英文名字和中文名字完全搭不起来,不过却是非常正宗。楼上有飞镖和九球,还有很多高脚桌和藤条的桌椅,非常适合喝点啤酒聊聊天——注意:只能喝啤酒。因为考虑到之后要去disco club肯定要喝很多烈酒,所以非常厌恶喝啤酒,自己劈情操点了一杯只在正宗西餐里才点的Port,妈的真是不知道他们怎么存放的,甜的发腻~今天的肚子老是怪怪的鼓胀着胃口不好,恐怕就是这杯黄汤的功劳,册那。
    Oscar里面几乎全是英国——中老年人。。。 。。。还有未成年人,哈哈,是一个服务员(或者老板娘,未可知)的小孩。其实有个帅哥的,在搞一台笔记本,等朋友,英国口音,又高又大,而且确实是满帅的,但是此人有种族歧视的嫌疑,因为我貌似听到此人看到我们上楼后打扰了他的清静就嘀咕了什么annoying之类的鸟语,我们就三个人,搞不过这么多英国佬。吃了简餐,喝了点小酒,玩了一会儿飞镖,无聊啊~然后就决定转战88了。
     
    有个人回家了,对喝酒跳舞没大兴趣。
     
    虽然我还在医生建议的修养期内,但是过去的一个多月实在是闷死人,所以纯粹的想跳跳舞释放一下。88就在ATSL的后院,真是个倒霉的办公场所啊,据说晚上加班的人都要忍受他们家传出的嘣嘣嘣的声响。今日一见,果然不出所料,就在一幢楼里面啊,撅倒。
    门口一堆的鸡。
    我们去的比较早,人少,音乐比较轻,DJ要到10点才打碟。他们提供歌舞表演,就是唱歌和跳舞,还有电声小提琴表演,除了唱歌,还有都烂。跳舞的小姑娘一点都不性感,没意思~记得到9点的时候,人就哈多哈多了,到11点的时候,更是人潮汹涌,妈的看的实在激动!里面好多大叔,带着一两只不知道是不是鸡的年轻女孩子,真的是看着不像恋人啊~还有很多是同事或者朋友聚在一起感受气氛来的。
    大叔、鸡,看来是这里的特色了,没办法,谁叫开在东湖路呢,连带着酒水也贵了。
    我在里面小转了一下,一个可以fuck的帅哥都没有,包括那些外国人,货色差的不得了。只有一个酒保还可以,其实整个晚上就是他老站在我和朋友的面前,隔着吧台,伺候我们。不过本人的原则之一就是no bar tenders,否则将来很尴尬的。
    所以我就专心跳舞啦。他们的舞台真小,不过很多人懂得在自己扎根的地方摇摆,站在还算他妈的高的舞池上往下看,真是他妈的壮观,人山人海,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半的小姑娘都是鸡啊,难怪真正的美女其实没几个。他们的布置主要是一张一张独立的小桌子,所以要大家pogo起来也很难;有几个和我一起跳舞的小姑娘还可以,身材细细的,皮肤白白的,笑得老开心的,不过貌似很放不开哪,被我一个女人揩油都有点小害羞。像我这么拼命跳舞发泄的人,好像不太多,以至早上醒来的时候感觉浑身僵硬~跳舞的时候,碰到几个男的,问我要不要下来一起喝杯酒;后来还真的跟着一个下去了,结果发现此人是个拉皮条的,无语~难道他没看到我旁边的男伴麽!不过也正因为此,我才得以从吧台下到这些小桌子丛中,一堵了众鸡的风采,丑女啊丑女,全在陪那些恶心的大叔喝Jack Daniels——后来我和男伴旁边的两位大叔也恬不知耻的请我喝这种该死的大量掺杂着绿茶的威士忌,烦!后来把一个喝的不行了才作罢。早上醒来嘴巴里全是瓶装绿茶甜甜的味道,还有烟味。唉,自从喝了白兰地,对威士忌就不太喜欢了,没劲道的很。
     
    总之是个令人叹为观止的地方,主要还是数量不少的大叔和鸡。我们大概2点半左右离开的,人那个多啊,依然还是水泄不通~~~真他娘的壮观。强烈推荐站到舞池高地上去跳舞,视野好,下面像修罗界一样,五颜六色。不过总感觉帅哥不多啊,舞池又很小,很多来撂草的男人虽然像色狼一样盯着你看,不过基本上都不太敢出手的类型。反正没有我看中的,倒是跳舞真是跳的哈爽!
     
     
     
     
     
     
    The End
    July 16

    女人和鞋

    鞋子比服装对我的吸引力更大,每个月买一双鞋子应该不算什么特别过分的事情吧。
    昨天给老娘在Harson的这家店里买了一双凉鞋,因为她要过生日了,带到她住的地方给她一个提前的惊喜——可把她给乐的~近年来她的鞋子似乎都是我买来送给她的,所以收人的也口短,每次她见到我日渐增多的鞋架的时候,也就不再七叫八叫了~
     
    为什么老是想买鞋呢,关键还是鞋子让你逛商店的时候一目了然,而衣服常常是逛的我心烦意乱。而且,这市面上符合我口味的衣服也不太多,要么就是太女生,要么就是尺寸太成熟仿佛都是给中年女人穿的,所以基本衣服就限定那几个牌子了,这样一来麽也就没必要常常去兜,所以反而女鞋部兜的比较频繁。不过这两年的鞋子是越来越贵、同时样子越来越怪异、越来越难看、用色越来越莫明其妙、质量越来越乏善可诚,让我对女鞋的热衷突然减了大半。期待回复之中~
     
    总结一下,其实女人的衣服不必太多,包也不必太多,有那么几款适合几个场合的就可以了;最看不得已经熟掉的女人还喜欢整天穿的像18岁的小姑娘一样,还有就是不分场合的乱穿;其实我非常喜欢套装!觉得穿上人很精神,而且套装也是最讲究剪裁的精确和材质的高低的,是非常高贵的服装作品呢。
    除了帽子、围巾、手套、丝袜和内衣,女人也需要投很多钱在鞋子上,最好不要连续两天穿同一双鞋子吧,我现在都觉得怪异了~说起来,日本电视剧里的女人穿着真的非常典雅丫,非常喜欢。
     
     
     
     
     
     
    The End
    July 13

    巨丑女和小帅哥

    坦白的讲,我不喜欢丑女。
    其实丑到像周星驰电影里面那种男人扮的恶搞丑女也就无话可说了,但现在好多其他种类的丑女却莫明其妙的以“美女”的身份在镜头前骚首弄姿,实在是令人反胃。
    首当其冲就是那个跳水的郭晶晶——哦哟我的妈哦,她那个长相哦,一张冰块一样的方形脸,两只小的不能再小的眯眯眼,然后一个怪异的鹰勾鼻子,再加一只香肠一样的嘴,实在是。。。 。。。后来她留了长头发了,还稍微看着像个女人了,真是人出名了,不能不有自知之明啊——那个也是以小眼睛著称的林忆莲还看着比她有气质的多。
    接下来就是那个张韶涵,矮麽矮的来要死,整天死命地穿着高跟鞋,还把一双本来就不小的眼乌珠化的像僵尸一样的大~最近中国女星都脑子有点僵掉了,其实中国人化烟熏,怎么说呢,真的是因人而异的,像这种长相本来就咄咄逼人的主,还是免了吧——我又想到某个广告里面李小路同学那双大的来~惊心动魄的眼睛了~还有那对可怕的假睫毛。。。 。。。
    最后说说Kelly Osbourn,她简直可以给养猪场做广告去了,不过此人还挺可爱的,也许减肥以后就是一美女了,毕竟人家Luke Worral还是死命的吃住她~
     
    本来不想说什么小帅哥的,但是昨天看体育台时看到郭晶晶那个片段给恶心到了,后来终于来了一段广告,是美赞臣的“安儿宝贝嘉”的一种奶粉,那个长得貌似Keanu Reeves的小朋友,笑起来巨可爱,真是一个正宗的小帅哥哦~这个小孩可以说是这么多年来我在儿童类广告里面看到的唯一一个让我不感到讨厌和心烦的小孩了——平时看到那种光屁股到处乱爬的蠢蛋真是有一脚揣死对方的冲动。。。 。。。
    另外一个不算小了,是蒋介石的重孙蒋友柏~~~帅哥哦,又高大又有涵养,真是极品!
     
     
     
     
     
     
    The End
    July 10

    得来全不费工夫——一周散记

    博客的好处就是不拘一格随便你写,坏处就是流水帐写多了正经文章就有些写不得了;
    是为无奈之处也。
     
    这礼拜从尘封已久的衣橱里面挖出可以夏天穿的衣服,里面有一条西装五分裤,本白色的,去年买的。某天穿了去公司,在大雄那里聊天的时候,左手往左边裤带随便一伸,突然摸到一枚圆圆的东西——竟然是去年我以为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的一枚镶着小钻石的戒指。我这个人就是藏不得小东西,所以戒指不常买,因为一买就容易找不到;折伞也比直伞丢的快~不料世事便是如此,没有掉的东西,终归还是我的,可谓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周其实就算是闭关结束了,不过调理还需要一周~根据老医生的建议,最好是让我闭关两个月。。。 。。。不过最近老是想着去海边晒太阳,一个人在那种炎热风凉的地方晒个够,躺着,什么都不干,真是想想都惬意~所以最近对购买比基尼、花花裙子、民族风长裙、草编包、塑料包非常有兴趣,那天还拜托人在淘宝上买了两个草编包,只要39块一只,便宜的令人无法想象。最惊叹的就是草编大遮阳帽,竟然叫价7.9元~而一般精品店的帽子售价都在200块以上,真是让我怀疑从前自己是不是被人斩的太结棍了一点~
     
    在豆瓣上看到一本书,名叫Sex Tips for Straight Women from a Gay Man,查了一下目录,巨搞笑——搞个链接给大家看看:
     
    其中我看下来最爆笑的无疑是第12章,大家不知作何感想~不过,从男同过来的性建议当然可以说是终极版本的了,大可以拿来实践premium sex,哇咔咔~其实它还有一个姐妹篇,是《搞定女人》,就是从女同性恋那里来的建议,据说还比男同的要详尽——看来,我确实应该考虑去吊个女朋友之类的了~最近天气炎热,黄道也快将近狮子座的位子了,一个充满热情的夏天就此揭开真正的游戏的面具。夏天,就如同一个永远做不完的情色的梦,充满了潮湿的气味,以及令人憧憬的美妙的身体。我比较喜欢走极端,对于极端之内的中庸桥段并不感大兴趣,虽然人生进入20这个阶段,凡事都要学会端的四平八稳,然后内心深处灵魂深处,仍然羡慕那些能够保持自我终生我行我素的自由的人们。Life's short,所以自己也许也会顺着这个梦寐以求的理想而固执的走下去吧。仿佛那些最近看的比较多的可爱的穿着夏服的女人们,看的多了,即使是同性,也会不自觉的赞叹和渴望起来——人生永远充满了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件。也许最能形象的说出我心中对夏日的感受的,就要算莎士比亚的戏剧《仲夏夜之梦》了吧。
    事实上,人都可以活得很美好,但是人心天性美好的人,却往往深刻的遭受着人世上小人们的迫害,长嘴的女人,粗俗的男人,目光短浅的小商贩,自以为是的明星们,这些犹如渣滓一样的存在,一而再再而三的毁坏我心中那片洁净的画作。所以强悍的灵魂由此被迫诞生,事实上,它本身是脆弱安分而与世无争的。
     
    豆瓣上有人评价《围城》,用了“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做题。虽然我是个玩世不恭的人,但是自己的反对婚姻,其实是因为很多人都在结合虚伪的用爱情做借口的婚姻。其实,从语言学上讲,所谓“结婚”就是和某个人“在一起相伴”的意思吧,那么,当然要和一个能在爱情上与自己匹敌的人在一起了。遗憾的是,传统的力量非常强大,很多人都在人们传说的年龄段结婚了,也许很多人根本没有去爱过,也许很多人根本没有搞清楚结婚是怎样一回事,愚蠢的人们把结婚和家庭、和责任、和性爱混淆在一起,所以酿成了那样巨大而深重的灾难。人们在不断的成长,不断的变得圆滑,其实也在不断的向世人的传统妥协。他们抛弃了自我,忘却了自己的理想,哎呀,如此无私和伟大的组成了家庭,开始了为这个势必灭亡的人类延续后代,然后把自己变得焦头烂额,俗不可耐,变成了大屁股的生产过的女人,变成了啤酒肚子的中年秃顶阳痿的男人,然后再过起了所谓“老来相依”的美好黄昏生活——妈的,真是可笑啊可笑。我宁愿一辈子穷困潦倒,一辈子孤独痛苦,也不要去做我搞不清楚为什么要去做的事情,也不会中断自己的追求,去培养毫无感情的东西,去和不存在“伟大的爱情”人度过什么人生的黄昏。我鄙视那些没有勇气独自生活的人们——软弱的灵魂所注定的可悲平庸的生活着的人们。
     
     
     
     
     
     
     
     
    The End
    June 29

    伪淑女 真婊子

    淑女麽,笼统说就是外表像女人,什么长发飘飘啊,体态婀娜啊,然后就是行为举止符合礼仪课老师的要求,然后被批量生产出来的一个又一个的所谓名媛。婊子麽,笼统来讲就是外表也像女人,而且还非常女人,不然不足以吸引客人~从前是叫做站马路的,现在条件也上去了,不用站了,老鸨给众婊子小姐一间门面蒙蒙胧胧的店面,冬天有暖气,夏天有凉风,妙就妙在,随时随地可以只穿性感的五颜六色的小吊带,在一片蒙蒙胧胧中向过客展示自己胸前两坨呼之欲出的白花花的肉。每当走过这些店面时,鲜有男人不往里面看的,一副想吃又不敢吃的熊样,看了让人可怜万分。
     
    淑女麽,是绝对不会去做婊子的,所谓做婊子,就是两腿一张,给人操几下,爽一爽,然后换一点钱好养活她自己,给自己的衣服啊化妆品啊之类的搞点融资。淑女的话,自己有钱,所以不需要两腿一张来给自己的衣服化妆品融资。她们生活富裕,自己也能赚钱,当然不是赚两腿一张的钱。
    历来淑女都看不起做婊子的,婊子是地位地下没有品位人尽可夫的代表,所有人们骂淫荡的女人作“婊子”——事实上是很冤枉的。因为淫荡的女人虽然也两腿一张,但是并不靠这个赚钱,所以和婊子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其实男人天性比女人滥交,可惜没有人叫他们“男婊子”,或者“鸭子婊子”之类的——这个问题比较有趣,也许某些钻牛角的女权主义者可以去研究一下应该如何叫法,不过英文中一律可以以“bitch”称呼,倒也省事。
    婊子呢,我虽然没有和他们交往过,但是想必对淑女们是又羡慕又看不起的。说羡慕呢,因为毕竟人家光明正大,享受着社会对她的尊敬;而婊子呢,这个职业说起来总归是不太叫得响的。之所以看不起呢,我想婊子小姐们总归很享受男人对自己的恭维,男人色迷迷的看着自己的乳房和屁股,男人对她了不起的技巧的赞赏,所以她想想么,从前那点屈辱也算值了,你们这些只会一个动作扭来扭去的淑女们,算个毛啊~
     
    不过凡事总是爱在事物的两极之间幻化出个些许名堂来,这个淑女和婊子也不例外的。
    有些女人也是两腿一张,然后从男人那里拿钱,给自己的衣服和化妆品融资,不过这种合法的卖淫呢,你简直无话可说,因为人家有了一张结婚证书,所以她这个两腿一张呢就是在法律的框架之内张开的,她这个问“自己的男人”拿钱呢,也是在法律的允许之下的。所以呢,就仿佛说,这不够格形成一桩买卖关系,她这个良家妇女呢就怎么地也算不得是一只婊子。当然这也是她自己想想咯,不过这是一种很有感染力的想想,威力不下于那个甲型H1N1病毒——于是,不只良家妇女想想了,很多拍拖中的小姑娘也开始想想了,结果就是约会女人从来不买单,大到开房吃饭,小到门票车票,统统两眼一瞪,让男友掏腰包。你说这不是婊子行为麽?而且还做的堂堂正正,有声有势的,那些躲在蒙蒙胧胧的门面后面的丰乳肥臀们,怎么叫板得过他们丫!
    更搞笑的就是,这些良家妇女们,如果让他们换了衣服去跳艳舞,恐怕也是一个个争先恐后,屁股扭的来得个起劲的。虽然水平次了一点,但是精神可嘉。最让人叹为观止的是,第二天他们依然一副淑女的样子,依然用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鄙视那群蒙蒙胧胧之后的女人们——其实呢,说穿了,无非就是一个有证一个没证的区别,这个license还真是万能丫!
     
    是为伪淑女,真婊子也。多见于被暗中包养的女人,结婚后靠吃男人的已婚妇女,约会时候从来不付钱的小姑娘。
     
     
     
     
     
     
     
    The End
    June 25

    你的包里都有什么?

    今天偶然看到豆瓣上黎戈的日志,讨论女人背大包,还有大包里面装些什么东西。列举了几个例子,譬如某美女电视主持人的包,某“名媛”的包,某女记者的包,还有提到竟然能装凉鞋、高跟鞋的安妮宝贝的包。
     
    我看了半天,没有看到避孕套。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女人不习惯随身带避孕套。本人一共有若干只包,基本都是通勤款,但无一例外都会在每只包里放上避孕套,至少2个。这里突然想插一句话,我之前对TT是非常信任的,尤其喜欢Durex,但是某天突然从医生口中得知,过度使用TT会导致**糜烂(自己去想象吧),顿觉浑身冷——又不想整月的吃药,又要预防陌生人可能的疾病——女人的性还真是辛苦。
    关于TT,还有特别搞笑的事情一定是要说一说的。比如说每次我在屈臣仕买Durex那种大包装的避孕套,只要我在他们的小购物篮里面丢了那么一包进去,就没有任何sales assistant敢上前来烦我推销护肤品了~好像这玩意儿如同定时炸弹一样;有时候还会看到某对小情侣神情诡异的在避孕套的专柜面前犹豫良久,然后突然出手丢一包在购物篮里面,但一定是用其他的什么东西遮一遮的。实在是令人宛尔。
     
    想起前天翻到某杂志上的一个趣味调查,据说男性平均性伴侣11.3个,女性平均性伴侣4.4个。上帝,这是什么样的差别!虽然不太清楚是哪个地区,从哪个年龄段至哪个年龄段的调查,但是,我们现在以一名正常的中国女性来举例:
    假设她从大学开始做爱,那么就是18岁,做到更年期吧,假设50岁,去掉可能怀孕的时间,笼统算1年,那么她就有32年的做爱时间,然而,她的平均性伴侣却只有可怜的区区4.4个,也就是线性来看每7.28年左右更换一个性伴侣——哦哟,倒也符合“七年之痒”的说法~
    然而你七年才换一次性伴侣,这是什么样的概念。我觉得退一万步讲,一个女人至少一年换一个性伴侣——或者你不换也行,但是你也要增加一个。没有任何借口,证明说女人的性伴侣就一定要比男性的少,而且是少很多——根据这个调查的话。
    女人应该全力追赶,缩小和男人在这方面的差距。
     
    所以,首先,就在你的包里面,多放上两个避孕套吧~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