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ie's profileBe a Seraph!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Blog


    September 06

    我喜爱的女人们

    1、黑木明纱——最近大爱,所以排名升到第一;
     KurokiMeisa_2394612  kuroki meisa_49012945_187750628 
     
    2、Eva Green;
     casino-royale_trailer_028  83a0e8eb-da84-4bd5-9c1d-d0e8093c6a9b
     normal_by-richard-kern_001
     
    3、Kirsten Dunst;
     kirsten dunst b&w
     
    4、Gwyneth Paltrow;
     79th_Paltrow in zac posen
     
    5、Cate Blanchette;
     cate blanchett_20089617347.24844804
     
    6、Anna Mouglais;
     anna mouglais_FAB87FECA862EF1FA  anna mouglais_B782F3D5CE4FAB81
     
    7、梁洛施~
     isabella liang_8B182F2D5CF4BA784   isabella liang_8B7CD7E5A7
     
    8、Kate Moss & Giesele Bunchen;
     km35   gisele-bundchen-vanity-fair-may-2009-main
     
    9、Paris Hilton & Lindsay Lohan;
     SDLV 151006 A
     
    10、章子怡——为什么很多人不喜欢她?
     zhangziyi_200708010724481
     
    11、Milla Jovovich;
     milla jovovich_887EDABFEFC29BBA81F3D5C245A784
     
    12、绫濑遥——新宠啊新宠~~~
     ayase haruka_84FACA862BF6F0   ayase haruka_B284F3D5C54AAA86
     
     
    PS: 忘记放入一个重量级人物了:Nicole Kidman——以前从来没觉得她是美女,近来成熟很多很多,而且气质超群!!!
     nicole kidman_goldenmonkeyye6
     
     
     
     
     
     
     
     
     
     
     
     
    The End
    August 30

    令人惊讶的女人

    昨天看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到半夜,觉得实在不得不说一说Tilda Swinton。

    这了不起的女人毕业于剑桥,身高麽目测也有180,瘦瘦高高,头发白白,气质高雅,配上那口吐字清晰的英式口音——Okay,她实在是一个一流的极品女人。PS一下,这种女人要是生在中国,估计中国那帮没有自信的男人是消受不起的~

    Tilda Swinton_44AD86FDCA8228F3FA   tilda swinton_PHP498889789A87A

    我不是她的影迷,所以看她电影不多;给我从前留下的印象,就是:很美,不漂亮,打扮很中性,妆容很自然,聪明,独立,超凡脱俗的一个了不起的女人。

    但是当我在《返老还童》里面,看到她的扮相、还有她扮演的那位貌似间谍或者外交官男人的妻子的时候,真是说不出的为她折倒——她显得那样性感,那样优雅,又那样独立。原本我是冲着同样有着高贵气质的Cate Blanchett去看的,但看完电影后,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Tilda Swinton。

    tilda_392

    这张电影剪切图片就是当时大概20岁左右(或者不到)——但是长了一张五六十岁老头的脸的Benjamin和Swinton饰演的Elizabeth在晚上一起吃着鱼子酱、喝着伏特加的剧照。Elizabeth盛装,带来了鱼子酱和伏特加,Benjamin穿着普通的睡衣;女人教他如何品尝鱼子酱,怎样佐酒——并且一眼看出“他是第一次吃鱼子酱”——Benjamin17岁就离开了养母的那个养老院,去闯世界了,当时的这个“年轻的老男人”只是在一艘爱尔兰船长的驳船上做“老伙计”,刚刚知道了什么是妓院,刚刚知道了什么是挣钱。总之,出去外表,他就是一个20岁左右的年轻男人。

    不过他绝对有着对女人的好口味。

    他们首次见面,是在这家长期旅馆的老式电梯里,女人和她的丈夫站在他的前面,他们在同一个楼层下来;女人在进电梯的时候,因为鞋跟崴了,顺手熟练的脱下了自己的高跟鞋,还十分自然的向Benjamin解释,一个典型的,恩,英国贵太太。后来,他因为晚上睡不着,在大堂里面看到她坐着看书。两个人便开始认识了,他们常常夜里起来,在酒店的小厨房里面泡茶聊天,聊到天亮。彼此都发现爱上了对方。

    所以,就在这个鱼子酱和伏特加的夜晚,Elizabeth伸出手抚摸了他,他们正式成为了情人。不过这个女人却有着古怪的“规则”:只在夜里见面,白天彼此不叫应,双方也不需要对对方说“我爱你”,但是两个人显然爱着对方,更带着年轻男孩对这个消瘦、成熟、感性的女人的敬慕。

    印象最深的就是某个冬日下雪的夜晚,两人都盛装在楼下见面,手里擎着酒瓶,出门在夜里的街道上走着。她穿着厚厚的皮草,高贵绝伦,手上一副深色的皮手套;更甚者,她戴上了一盏漂亮的女帽。

    也就是在这里,我突然觉得这个我不太关注的中性硬朗的女人,竟然是如此妩媚,如此优雅,如此性感——美女人当如是。

    tilda-swinton2

     

    后来日本人袭击了珍珠港,她的丈夫大概有了新的任务,两个人搬走了。她没有通知Benjamin,所以当天夜里他没有在大堂碰到她,也不在他们聊天喝茶的小厨房。后来,他推开房门,发现了她留给他的一张纸条,上面写了简单一句话:it's so nice to have met you.

    但是毫无疑问的,Elizabeth在他的人生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除了那些妓女,除了“小时候”Benjamin一见钟情的青梅竹马Cate Blanchett饰演的Daisy,这个清瘦、冷峻、高雅的女人,应该就是这个男孩子的初恋吧——这真是一位高格调的情人啊。

     

     

     

     

     

     

    The End

    August 21

    妈了个逼的狗贱男

    在网易上看到一篇文章:诉说自己的老婆和小三成了朋友,哎呀~我该如何选择啊——这样的一篇典型的狗贱男写出来的文章。
     
    这个男人说,自己两年前和老婆结婚,不过两人长期分居,所以虽然感觉彼此还相爱,但是实则还是满疏离的;后来他遇到了小三同学,两个人爱的死去活来~后来小三知道此男原来已婚,痛苦万分,说:我不愿伤害您的老婆~云云;然后峰回路转:说此男比较不重个人卫生,导致小三患上极其严重的妇科疾病,最搞笑的是如今他老婆在照顾这位小三同学~关系很好~成了朋友~
     
    哎呀呀,这个贱男就哀怨了:虽然我从前就有想和老婆离婚的想法,但是总归是伤害啊伤害~如今不离呢,小三同学又受到了伤害啊伤害~我可哪能办好内~~~此贱男加上一句说:这个精神压力搞得我几近崩溃。。。 。。。如今她们呢还成了朋友、我这个选择到底还要不要做啊~意思是以后可以享受两个女人了。
     
    ****************************************************************************************
    Frankie的评论:
     
    我看完这个文章的第一句话就是“妈了个逼的狗贱男”。
    大家有没有发现这个男人贱在什么地方?
    他和小三同学交往的时候,没有坦承自己是已婚大叔~
    所以我说他贱,脑门上凿了一个光闪闪2万伏特的“贱”字印章。
    把自己说的多少伟大,什么不愿伤害这个、不愿伤害那个——潜意识就是在向别的男人炫耀:我他娘的有两个女人~
    人家有20个200个女人都不炫耀出去呢,他就操过两个女人,就如此自我感觉良好了,果然是狗贱男;
    和其他的女人交往而不坦承自己已婚,就是最卑劣最卑劣的行径。因为那根本不是他所谓的“爱”,他也根本就觉得自己老婆一钱不值,何谈“伤害”二字!
     
    所以下面有人回复说:
    我给你这个狗贱男出个主意哦~您就挥刀自宫好了~然后您就啥都清楚了。
     
    Frankie觉得这条最赞!
    我只欣赏大大方方坦承的爱、不管是已婚的未婚的同性恋的双性恋的博爱的。。。 。。。但是最憎恨这种龌龊的所谓“爱”——什么死去活来,无非就是性欲在发挥作用。如果他真的爱她,真的怕伤害这个女人,为什么开头不告诉对方自己是已婚?摆明了就是性欲当先,所以还弄出了“严重的妇科疾病”来~我看这个千年狗贱男回头还敢和这个他声称“很爱很爱”的小三同学去fuck哦~放什么狗屁啊~还觉得自己了不起,有多少伟大!!!妈了个逼的,还敢写出来到网上去炫耀!!!真是可恶至极!!!
     
    所以说中国的女人实在是对男人太唯命是从了。
    碰到这种事情,他老婆竟然还能和身患严重妇科疾病的小三和平相处,准备将来大家分享咯?
    而这个男人,竟然没有得到这两个女人的唾弃和报复。
    真是顶呱呱的好~女人哦。
     
    我以为、碰到这种狗贱男,就应该两方面给他们来个报复,尤其是老婆那边!!!
    只有像这样的报复事件多起来了,这批狗贱男才可能有所顾忌,而不是在网上炫耀“哎哟~我操过两个女人耶”——妈的、他也不嫌丢人~去看看人家猫王,他也好意思显摆他那个臭老二的所谓功绩哦。贱不可当!!!
    而且我就不信这种狗贱男有胆量离婚!
    哼!
    他们就是希望可以家里有个老妈子照顾他、给他烧饭烧水、洗衣服、整理房间,有个人无聊时候说无聊话,没人看的上自己的时候还可以有个人用来满足自己的性欲~然后在家外,有个漂亮性感的小女人,可以拿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好向自己的那帮同样是废物垃圾的哥们儿炫耀自己多少有能耐。我靠,典型的中国男人的龌龊思想,鄙视啊真是太鄙视了。
     
    关于结婚,这批狗贱男都是懦夫,事情发展的不好收拾了,就开始哀怨自己是“被逼结婚的丫~~~”,妈了个逼的,当初有人端着枪让你去办证了?!倒不说说你自己心里打得如意算盘!!!爱是平等的,没有谁多一点谁少一点,如果嫌对方不好,操你妈的你不会表结婚啊?!唱什么高调,让别人以为你高高在上有人求贤若渴的追着你那条臭短裤求啊求啊的要和你结婚啊!!!真是太可恶了,有本事,就等到真正让你爱到死去活来的人的时候再结婚啊!!!哪怕等到海枯石烂!!!这帮逼样的有这个胆量麽?!啊?!
     
    太气愤了,如今这种男人太多了太多了。女人们,大家要向美狄亚公主学习,宰了这些千年狗贱男,拿他们的老二去喂狗!操!
     
     
     
     
     
     
    The End
     
    August 12

    关于鲁迅

    前两天Paris刚提到过鲁迅,今天就在网易上看到条新闻,说:现在的老师认为鲁迅太难教,所以教育部决定删减教科书中收录的鲁迅的文章。
     
    心凉。
     
    中国人也许总有一天不读鲁迅了,而成天看那些火星文、网络写手、安妮宝贝,那些什么文学修养都没有却整天无病呻吟故作矫情的含泪文字写手。如果这一天到来,日本人恐怕是要笑到嘴都合不拢的了。
     
    一直以来,鲁迅就是我最推崇的作者。古今中外,唯有鲁迅给我的印象最深,也最耐读。很多人讨厌鲁迅,嫌他的文章给自己的中学时代平添了多少痛苦。这在我,是从来未有的问题。当然从前一度我也以为没有人会厌恶鲁迅到什么地步,却不料还真是有人叫他畜生的。中国的文学史上,若没有鲁迅,真不知情形会是如何。以内涵、思想力度、批判性和反思来看,我看过的作者里面,大概只有加缪可以与鲁迅媲美。当然,加缪更为自然,少了很多鲁迅的愤世嫉俗。但无可置疑的是,这两个人都是乐观主义的斗士,都是深具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知识分子。如今,你再去那些写手们的笔下寻责任感、乐观、批判——你能发现多少?到处是安妮宝贝式的喃喃自语,到处到无处不忧伤的小我,永远在那里徘徊,彳亍、得意洋洋。人的物质生活在不断进步,但是精神层面的进步却远远没有跟上。这样的进步是科学的?可持续的麽?
     
    鲁迅在他的文章里提到的很多忧国忧民的思想,至今仍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中国人却要为了一些吃不起苦的小孩、一些不合格的垃圾教师而放弃这样一位精神导师,实在是令人失语。如果中国未来的小孩只知道安妮宝贝之流,而不知道鲁迅,你能说这是时代的进步?!
     
    社会的推进永远是把握在理性者的手中的。如果任现在的堕落继续下去,总有一天,我们要把三国第一回的开头那句话调一调: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The End
    August 06

    Kate Moss和Johnny Depp

    虽然Johnny Depp早已经对那名法国女子一见钟情了,但我还是觉得Kate Moss才是和他最登对的恋人——恐怕有无数的人都和我同感吧。这两个人无论是外貌还是身材、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都惊人的能够此呼彼应,几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恋人。如今Kate还是一样的生活着,她在我看来就是史上最成功的模特,一个Icon级的人物;Depp呢,他已经收起了年少不羁的脾性,有了能够安定下来的她,有了两个小孩。虽然外表依然粗糙,但是他已然不是从前那个Depp了。
     
    人是否能做到把某些早年信仰的东西保留一生?比如理想、比如浪漫、比如奋斗、比如独立、比如终生追求和捍卫个体的自由而时刻保持一颗流浪不羁的心?也许只能说大多数人的才华都仅仅是伪才华,短暂而不可持续。所以大多数人,当然也没有过Depp那样的早年,但也最终会和他一样,并且更为安定、传统和平静。人们习惯了安定平静的抚慰,忘记了残酷的战斗、退避了海上的风雨、消磨了个体的棱角,最终和众人融为一体,如此和谐。
     
    伪才华者,也许正是说Kate和Depp;真才华者,也许就要看萨特和波伏瓦了。
     
    *************************************************************************************************************
    昨晚回家顺便买了本杂志,内有白葡萄酒推荐一篇,看中索腾的一款甜白: Reserve Mouton Cadet,05年,大陆售价488,很是便宜,但却十分吸引我的口舌~Semillon/Sauvigion/muscat的配置,听着就果香四溢了。这家人家的酒如此华丽,自然无需配菜,单饮即可。虽然甜白的引用温度5度左右,但以此酒的内涵,要品它的饱满浓重我以为还是要选8度左右为好。
    流口水。。。 。。。想起家中还有一瓶西班牙产的白葡;可惜我娘很少烧海鲜,此西班牙白葡貌似还暂时派不上用场;不过Jacob's Creek更加低廉,Chardonnay只要100大洋,有空买回去就着蛏子吃吃,一定十分符合家人的口味~
     
     
     
     
     
     
     
     
    The End
    July 31

    点评Jeanne的日志

    我以为你会成为我休憩的一座港湾,
    但最后,你还是成了被海水淹没的一粒小岛。
     
    到底是我的爱太深,
    还是你的根基原本就太浅。
     
    配的上我的就会成为一座港湾,
    配不上我的注定只是一粒小岛。
     
     
     
     
     
     
     
    The End
    July 30

    驴打滚

    昨天竟然破天荒的买了2样街头小吃,一个是天津驴打滚,另一个是新疆烤肉串。。。 。。。事实证明,看着很新奇,吃着很一般~哈哈,本人还是适合乖乖坐在fancy的餐厅里面吃大餐~
     
    在街上的垃圾桶旁干掉那个闻着很香、拼命滴油的羊肉串后,去柯达拍港澳通行证所要的白底照片;摄影的小女孩超级敬业,给我拍了一张又一张,弄得我差点笑僵掉~接着我看她在电脑上选照片和PS,真是神速的不得了——三下五除二就把我脸上的油光啊、豆豆啊、还有偏黑的肤色给纠正的“白、透、亮”——整一个就是美吕啊~~~其实我不信她对每一个女人都那么热心,可能大部分女人都会对没有化妆的同类颇有好感吧。
     
    回家的时候,很后悔吃那2个街头小吃,天津驴打滚在我的胃里打滚,嘴里还有一股新疆烤肉串的挥之不去的羊肉气味。。。 。。。
     
    ***********************************************************************************************************
    听闻公司的市场经理和上层商量,用户那边有个小头目最近入学华东理工的MBA,买进去而非考进去的那种,所以要价在8、9万学费左右;此脸皮贼厚的小人言语间貌似公司不太愿意全部报销,想让我们这里给“资助”一下,数目大概在1、2万。作为下家,在中国这种氛围下,这种事情恐怕不少吧。
    然而我要说的是:一个男人,竟然如此贪小便宜,1、2万的数目也不愿自己承担,那你还能让他承担什么去?!鄙视,极端鄙视——这个男人我在第一眼见到的时候,就鄙视他浑身所散发的市侩气息,贼眉鼠眼,小人相貌。
    如今的MBA,也是能够靠着钞票买进去的了,只要你大把甩钱,自然一张搀水的文凭不在话下。学术如此不堪,令人心寒。而更令人愤恨的,是人们对真知和正直的不屑一顾。要换了我,一个靠钱买进去的华东理工的MBA,怎好意思在人面前开口!哼,果然是垃圾学校毕业的渣滓,浑然不知轻重。其人心气,还不若《围城》里的方鸿渐。
     
     
     
     
     
     
     
     
    The End
    July 29

    什么才是爱最好的结局

    烈火情人
    Damage是路易马勒的一部情色片,看看剧情,让人很有兴趣。一名英国议员和自己儿子的未婚妻“乱伦”的故事,明知必须悬崖勒马了,但是依然无法拒绝的继续下去,最终身败名裂,止于平静。
    很喜欢这种男人。就像《风流的夏天》一样,为了爱欲而毁灭了一切的绝望而平静的男人。这种人虽然令世人鄙视,认为他们自作孽而不可活,却永远是这世上最浪漫的一群人。功名和家庭算得了什么,也许正是从前循规蹈矩的生活,培养了让他不顾一切的原动力。
    影片的结尾,是这个男人叙述多年后,只在大街上见到过一次这个女人,抱着孩子跟在一个男人的身后,“和其他的女人没有什么不同”;而克里玛的小说的结尾,是那个小女孩自杀,而男人失去了一切,独自游荡在荒凉的海滩边上,脑海中回荡着情人曾经喃喃自语过的“让我们就这样开着车沉到海里去吧”。是不是很可惜呢?很多人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真的如此麽?即使就是在爱这一层关系里面?为什么要如此狠辣而不留余地呢?
    “我们听到她的名字不会感到肉体的痛苦,看到她的笔迹也不会发抖,我们不会为了在街上遇见她而改变我们的行程,情感现实逐渐地变成心理现实,成为我们的精神现状:冷漠和遗忘。”——来自普鲁斯特。似乎很多爱恋最后都成了这么一个结局,似乎人们不如此,便会显得太过平庸;“其实,当我们恋爱时,我们就预见到了日后的结局了,而正是这种预见让我们泪流满面。”——笔锋一转的普鲁斯特——为什么要如此悲观,在开始的时候,便思考结束?
    为什么一定要如此呢?
    这就是我现在思考的问题。为什么不像杜普雷那样,兴奋的给心爱的男人第一次打去电话,告诉他自己爱上他了——渐渐的,我突然觉得这是一种很勇敢的爱的态度、而很多人只是习惯性的在回避受伤的可能。
    什么才是爱最好的结局?也许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波伏瓦和萨特,一种就是神话中的美狄亚——要么放他生,要么让他死。从美学的角度来看,把爱与死结合起来,确实具有很大的感染力,也许正是因为那种为了爱而放弃一切的男人太少的缘故,才能让DamageA Summer Affair这两部作品具有如此巨大的吸引力吧。
     
    **********************************************************************************************************
     
    吕布
    吕布在十九回的时候就死在白门楼了。最近看《三国演义》,虽然三国里面很多成语、故事从小便是耳闻能详,孰料自己竟然会对吕布一见钟情呢。
    这个身高马大,骑赤兔马的勇猛的男人,实质上有着一颗非常浪漫的心。貂禅虽然是司徒王允派出的间隙,然而我想她一定不会不爱吕布。像曹操那样只能凭着权势搞女人的淫棍,当然不会中这种计策,但是也决不会被女人所仰慕。凡是书中涉及吕布的言行、举止、战事,都写得很有揶揄的口气,但是在我看来,却越发显得吕布十分可爱。虽然屡次被戴上“狼子野心”“见利忘义”的恶名,但是他实则是个很能搞定的男人——譬如那个辕门射戟。他不是当王的料,但确是一个威风凛凛的将军。最后徐州被困的时候,他终日和妻妾取乐,喝酒解闷,也是非常人性化的写照。但是他也能忽然揽镜自照,大悟自己“被酒色所伤”,说明他也不是什么糊涂的庸庸渡日的昏人,只是常常为女人所羁绊——在现代人看来,算是一个非常体贴的男人呢。
    总之,出乎意料的喜爱吕布。
     
    ***********************************************************************************************************
     
    风流的夏天
    以前就有谈到过克里玛的这部中篇。很简单,但是很真实的情节。用宣传的口号来说,就是一个生活稳定家庭幸福的中年男人,突然遭遇了一场意外的恋爱,继续下去意味着家庭的毁灭,停止则意味着对自己的背叛。
    我今天来说说里面的那个小女孩。这个小女孩,有个男朋友,风流不太具有责任感,喜欢在外面找新鲜的女人,和这个小姑娘保持着矛盾的关系,表面上不太关心,实则还是很爱她。否则不会在猜测到小姑娘自杀的时候,千里迢迢的开车从鬼混的地方奔到另一个城市,通知男主角一起去救她的。这个小姑娘,恩,怎么说的,很任性,很可爱,有点小虚荣,但也很真实。喜欢穿着新鞋子晚上睡觉,尤其在男主角给她买了很多昂贵的鞋子之后,更是开心的不得了。其实让我感动的还是男主角第一次约会她的时候,在某一家花店,把所有剩下的玫瑰都买来送给她的那一瞬间,在车里,小姑娘捧着一大束的玫瑰,开心的抽泣起来了。后来,她叫他“我的胖海豚”,每个半夜给他打危险的电话,和他说些无聊的话,最离谱的就是男主角为了她,放弃了一直争取了很久的国外讲学的机会(在那个年代有可能因为这个机会而移民,从而离开这个让他窒息的国家和城市),不惜伪造信件骗取了国外大学的讲学赞助,实则是拿了赞助和宠爱的女孩子一起开车在欧洲旅行。旅行中,他们有吵架,男主角差点以为这个小妖精会跟了别的男人一起跑掉了,不料她还是让一个酒吧里遇到的黑人男人送了回来,毫发无伤。
    很多人说,这个女孩子是个坏女人,其实她一点都不爱男主角。只是大多数人都在最后,看到她为了这个男人竟然割腕自杀而愕然。
    事实上,他们都错了。
    因为她不是一个靠着男主角而养活的女人,她也不是一定暗示着让他给她买昂贵漂亮的鞋子。她就是一个任性的,可爱的小女人。她喜欢他,喜欢被他宠,这是毫无疑问的。我只能说,这种女孩子也许很多,但是不常见;这个男人,也是很少的,会为了一个幼稚而任性的孩子而身败名裂。有时候情欲的力量超过了所谓的“爱”,有时候,爱或者情欲并不一定要求要有所谓的“结果”,结果会是什么?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事实上,她也不是为了男主角而自杀的,因为她本身就很有自杀倾向,并不是一个对人生有很高期待的小孩子。但是不管人们怎么看她,我还是始终为那个收到一大束玫瑰而高兴得哭了的小姑娘深深感动。怎么说呢,她有点神经质,非常任性,有个其实很配她的年轻的男友,一样任性而不羁,她也很可爱,所以他才会爱上她,迷上她,为她身败名裂,为她死。
     
    写着写着,突然想到罗曼·波兰斯基的《苦月亮》了。有点感慨:没有情欲的爱是无法维持的。不要去多想那些为什么,放手去体验才是不愧对自己的感情的方法。在情欲面前,什么爱啊、责任啊、都统统被浪漫所击退。然后像《苦月亮》一样,情欲走到尽头,用一枪结束一切。
     
     
     
     
     
     
     
    The End
    July 23

    BPD

    1、简单转述一下前两天在网易上看到的一则旧闻:
    母亲和父亲的关系不好,父亲家庭暴力非常严重,工作丢掉之后又开始酗酒,还有嫖妓的可能;某天两夫妻再次爆发口角,父亲暴走,把母亲打伤;母亲负伤但是还要继续操持家计,比如出去买菜,于是有邻居看到母亲黑着个脸,眼睛被打肿的样子。买菜回来,却发现老子已经人头落地——原来做儿子的长期看到父亲的家庭暴力,一怒之下为母亲泄恨,把老子给斩首了。该儿子大学毕业后因为身患严重肠道疾病,辞掉工作在家修养中。母亲一见这个模样,揣了2瓶敌敌畏离开家,在某桥洞下自杀了。儿子在杀了父亲之后,报警被警局带走。
    这个家里便只剩下一个20岁的女儿,还在读书。
    据说她心理压力瞬间过大,情绪失控,已经开始接受心理疏导。
     
    2、BPD: 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 边缘型人格障碍
     
    3、这家的女儿是否很有可能因此而成为一名BPD患者呢?那么,这就会成为一则非常不错的故事了。有部满烂的台湾电影可作参考:《爱的发声练习》。
     
    **********************************************************************************************************
    PS:
    突然在豆瓣上看到一篇书评,是评论某个写词人的一本叫什么爱的一千个提醒的书。
    她说了两句话,让我感触很深:
    1、婚姻并不可怕,而是人们因为自私而没有真正的去体会它的美好
    2、谁也没有强迫你去结婚
     
    没结过婚的人不考虑婚姻,或者对婚姻抱着比较犬儒的看法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非常鄙视那些结婚了之后却看不起婚姻的男人女人。我遇到好多人,结了婚,却表现出一副对方是鸡肋的满不在乎的倨傲态度。仿佛自己是屈尊和对方结婚了的一样——什么狗屎态度!如果你不想屈尊,你完全可以不和对方交往啊,为什么最后还是和对方结婚了呢?这就好比找工作,不要因为自己没本事,最后辗转找到了一份感觉令你屈尊的工作,就处处说这家公司的不是,有本事你去找份好的丫!
    还有些人,总是以对方“逼”自己结婚为借口,一样的是在用虚伪和虚荣来掩盖自己的没本事。如果一个人足够坚定足够强大,你为什么当初要和自己不想结婚的对方交往呢?你为什么要和对方上床发生亲密关系呢?你为什么要受对方的照顾或者和对方住在一起呢?你为什么不在自认为屈就了的婚姻面前回绝对方呢?最后,却又觉得是对方赖着自己,把对婚姻的不满和牢骚统统推到对方的身上。衣冠楚楚,实质却可恶而自私,毫不懂的知足。可能是如今各种各样的不忠事件太多了,花花公子、或者花花公主的事情也听多了,搞得某些本身没有这个“花”的条件的人也心痒痒的想来趟这淌浑水。还是那句老话,你配过什么样的生活你就去过什么样的生活,你配和什么样的男人/女人上床你就和什么样的男人/女人去上床,如果心不定,也不要利用他人对你的好感,更不要去假惺惺的结什么狗屁婚。
    这些人可能还不知道,在做一个选择之前,即使没有考虑清楚动机,也要为之后的结果做好准备。享受了虚荣的过程,却抱怨事与愿违的结果,小人心态昭然若揭。
    鄙视。 
     
     
     
     
     
     
    The End
    July 17

    81888

    在八一八88这家酒吧之前,先来说说Oscar's Pub。
    昨天和朋友们在李香园吃的饭,这家Pub的英文名字和中文名字完全搭不起来,不过却是非常正宗。楼上有飞镖和九球,还有很多高脚桌和藤条的桌椅,非常适合喝点啤酒聊聊天——注意:只能喝啤酒。因为考虑到之后要去disco club肯定要喝很多烈酒,所以非常厌恶喝啤酒,自己劈情操点了一杯只在正宗西餐里才点的Port,妈的真是不知道他们怎么存放的,甜的发腻~今天的肚子老是怪怪的鼓胀着胃口不好,恐怕就是这杯黄汤的功劳,册那。
    Oscar里面几乎全是英国——中老年人。。。 。。。还有未成年人,哈哈,是一个服务员(或者老板娘,未可知)的小孩。其实有个帅哥的,在搞一台笔记本,等朋友,英国口音,又高又大,而且确实是满帅的,但是此人有种族歧视的嫌疑,因为我貌似听到此人看到我们上楼后打扰了他的清静就嘀咕了什么annoying之类的鸟语,我们就三个人,搞不过这么多英国佬。吃了简餐,喝了点小酒,玩了一会儿飞镖,无聊啊~然后就决定转战88了。
     
    有个人回家了,对喝酒跳舞没大兴趣。
     
    虽然我还在医生建议的修养期内,但是过去的一个多月实在是闷死人,所以纯粹的想跳跳舞释放一下。88就在ATSL的后院,真是个倒霉的办公场所啊,据说晚上加班的人都要忍受他们家传出的嘣嘣嘣的声响。今日一见,果然不出所料,就在一幢楼里面啊,撅倒。
    门口一堆的鸡。
    我们去的比较早,人少,音乐比较轻,DJ要到10点才打碟。他们提供歌舞表演,就是唱歌和跳舞,还有电声小提琴表演,除了唱歌,还有都烂。跳舞的小姑娘一点都不性感,没意思~记得到9点的时候,人就哈多哈多了,到11点的时候,更是人潮汹涌,妈的看的实在激动!里面好多大叔,带着一两只不知道是不是鸡的年轻女孩子,真的是看着不像恋人啊~还有很多是同事或者朋友聚在一起感受气氛来的。
    大叔、鸡,看来是这里的特色了,没办法,谁叫开在东湖路呢,连带着酒水也贵了。
    我在里面小转了一下,一个可以fuck的帅哥都没有,包括那些外国人,货色差的不得了。只有一个酒保还可以,其实整个晚上就是他老站在我和朋友的面前,隔着吧台,伺候我们。不过本人的原则之一就是no bar tenders,否则将来很尴尬的。
    所以我就专心跳舞啦。他们的舞台真小,不过很多人懂得在自己扎根的地方摇摆,站在还算他妈的高的舞池上往下看,真是他妈的壮观,人山人海,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半的小姑娘都是鸡啊,难怪真正的美女其实没几个。他们的布置主要是一张一张独立的小桌子,所以要大家pogo起来也很难;有几个和我一起跳舞的小姑娘还可以,身材细细的,皮肤白白的,笑得老开心的,不过貌似很放不开哪,被我一个女人揩油都有点小害羞。像我这么拼命跳舞发泄的人,好像不太多,以至早上醒来的时候感觉浑身僵硬~跳舞的时候,碰到几个男的,问我要不要下来一起喝杯酒;后来还真的跟着一个下去了,结果发现此人是个拉皮条的,无语~难道他没看到我旁边的男伴麽!不过也正因为此,我才得以从吧台下到这些小桌子丛中,一堵了众鸡的风采,丑女啊丑女,全在陪那些恶心的大叔喝Jack Daniels——后来我和男伴旁边的两位大叔也恬不知耻的请我喝这种该死的大量掺杂着绿茶的威士忌,烦!后来把一个喝的不行了才作罢。早上醒来嘴巴里全是瓶装绿茶甜甜的味道,还有烟味。唉,自从喝了白兰地,对威士忌就不太喜欢了,没劲道的很。
     
    总之是个令人叹为观止的地方,主要还是数量不少的大叔和鸡。我们大概2点半左右离开的,人那个多啊,依然还是水泄不通~~~真他娘的壮观。强烈推荐站到舞池高地上去跳舞,视野好,下面像修罗界一样,五颜六色。不过总感觉帅哥不多啊,舞池又很小,很多来撂草的男人虽然像色狼一样盯着你看,不过基本上都不太敢出手的类型。反正没有我看中的,倒是跳舞真是跳的哈爽!
     
     
     
     
     
     
    The End
    July 16

    女人和鞋

    鞋子比服装对我的吸引力更大,每个月买一双鞋子应该不算什么特别过分的事情吧。
    昨天给老娘在Harson的这家店里买了一双凉鞋,因为她要过生日了,带到她住的地方给她一个提前的惊喜——可把她给乐的~近年来她的鞋子似乎都是我买来送给她的,所以收人的也口短,每次她见到我日渐增多的鞋架的时候,也就不再七叫八叫了~
     
    为什么老是想买鞋呢,关键还是鞋子让你逛商店的时候一目了然,而衣服常常是逛的我心烦意乱。而且,这市面上符合我口味的衣服也不太多,要么就是太女生,要么就是尺寸太成熟仿佛都是给中年女人穿的,所以基本衣服就限定那几个牌子了,这样一来麽也就没必要常常去兜,所以反而女鞋部兜的比较频繁。不过这两年的鞋子是越来越贵、同时样子越来越怪异、越来越难看、用色越来越莫明其妙、质量越来越乏善可诚,让我对女鞋的热衷突然减了大半。期待回复之中~
     
    总结一下,其实女人的衣服不必太多,包也不必太多,有那么几款适合几个场合的就可以了;最看不得已经熟掉的女人还喜欢整天穿的像18岁的小姑娘一样,还有就是不分场合的乱穿;其实我非常喜欢套装!觉得穿上人很精神,而且套装也是最讲究剪裁的精确和材质的高低的,是非常高贵的服装作品呢。
    除了帽子、围巾、手套、丝袜和内衣,女人也需要投很多钱在鞋子上,最好不要连续两天穿同一双鞋子吧,我现在都觉得怪异了~说起来,日本电视剧里的女人穿着真的非常典雅丫,非常喜欢。
     
     
     
     
     
     
    The End
    July 13

    巨丑女和小帅哥

    坦白的讲,我不喜欢丑女。
    其实丑到像周星驰电影里面那种男人扮的恶搞丑女也就无话可说了,但现在好多其他种类的丑女却莫明其妙的以“美女”的身份在镜头前骚首弄姿,实在是令人反胃。
    首当其冲就是那个跳水的郭晶晶——哦哟我的妈哦,她那个长相哦,一张冰块一样的方形脸,两只小的不能再小的眯眯眼,然后一个怪异的鹰勾鼻子,再加一只香肠一样的嘴,实在是。。。 。。。后来她留了长头发了,还稍微看着像个女人了,真是人出名了,不能不有自知之明啊——那个也是以小眼睛著称的林忆莲还看着比她有气质的多。
    接下来就是那个张韶涵,矮麽矮的来要死,整天死命地穿着高跟鞋,还把一双本来就不小的眼乌珠化的像僵尸一样的大~最近中国女星都脑子有点僵掉了,其实中国人化烟熏,怎么说呢,真的是因人而异的,像这种长相本来就咄咄逼人的主,还是免了吧——我又想到某个广告里面李小路同学那双大的来~惊心动魄的眼睛了~还有那对可怕的假睫毛。。。 。。。
    最后说说Kelly Osbourn,她简直可以给养猪场做广告去了,不过此人还挺可爱的,也许减肥以后就是一美女了,毕竟人家Luke Worral还是死命的吃住她~
     
    本来不想说什么小帅哥的,但是昨天看体育台时看到郭晶晶那个片段给恶心到了,后来终于来了一段广告,是美赞臣的“安儿宝贝嘉”的一种奶粉,那个长得貌似Keanu Reeves的小朋友,笑起来巨可爱,真是一个正宗的小帅哥哦~这个小孩可以说是这么多年来我在儿童类广告里面看到的唯一一个让我不感到讨厌和心烦的小孩了——平时看到那种光屁股到处乱爬的蠢蛋真是有一脚揣死对方的冲动。。。 。。。
    另外一个不算小了,是蒋介石的重孙蒋友柏~~~帅哥哦,又高大又有涵养,真是极品!
     
     
     
     
     
     
    The End
    July 10

    得来全不费工夫——一周散记

    博客的好处就是不拘一格随便你写,坏处就是流水帐写多了正经文章就有些写不得了;
    是为无奈之处也。
     
    这礼拜从尘封已久的衣橱里面挖出可以夏天穿的衣服,里面有一条西装五分裤,本白色的,去年买的。某天穿了去公司,在大雄那里聊天的时候,左手往左边裤带随便一伸,突然摸到一枚圆圆的东西——竟然是去年我以为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的一枚镶着小钻石的戒指。我这个人就是藏不得小东西,所以戒指不常买,因为一买就容易找不到;折伞也比直伞丢的快~不料世事便是如此,没有掉的东西,终归还是我的,可谓得来全不费工夫~
     
    这周其实就算是闭关结束了,不过调理还需要一周~根据老医生的建议,最好是让我闭关两个月。。。 。。。不过最近老是想着去海边晒太阳,一个人在那种炎热风凉的地方晒个够,躺着,什么都不干,真是想想都惬意~所以最近对购买比基尼、花花裙子、民族风长裙、草编包、塑料包非常有兴趣,那天还拜托人在淘宝上买了两个草编包,只要39块一只,便宜的令人无法想象。最惊叹的就是草编大遮阳帽,竟然叫价7.9元~而一般精品店的帽子售价都在200块以上,真是让我怀疑从前自己是不是被人斩的太结棍了一点~
     
    在豆瓣上看到一本书,名叫Sex Tips for Straight Women from a Gay Man,查了一下目录,巨搞笑——搞个链接给大家看看:
     
    其中我看下来最爆笑的无疑是第12章,大家不知作何感想~不过,从男同过来的性建议当然可以说是终极版本的了,大可以拿来实践premium sex,哇咔咔~其实它还有一个姐妹篇,是《搞定女人》,就是从女同性恋那里来的建议,据说还比男同的要详尽——看来,我确实应该考虑去吊个女朋友之类的了~最近天气炎热,黄道也快将近狮子座的位子了,一个充满热情的夏天就此揭开真正的游戏的面具。夏天,就如同一个永远做不完的情色的梦,充满了潮湿的气味,以及令人憧憬的美妙的身体。我比较喜欢走极端,对于极端之内的中庸桥段并不感大兴趣,虽然人生进入20这个阶段,凡事都要学会端的四平八稳,然后内心深处灵魂深处,仍然羡慕那些能够保持自我终生我行我素的自由的人们。Life's short,所以自己也许也会顺着这个梦寐以求的理想而固执的走下去吧。仿佛那些最近看的比较多的可爱的穿着夏服的女人们,看的多了,即使是同性,也会不自觉的赞叹和渴望起来——人生永远充满了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件。也许最能形象的说出我心中对夏日的感受的,就要算莎士比亚的戏剧《仲夏夜之梦》了吧。
    事实上,人都可以活得很美好,但是人心天性美好的人,却往往深刻的遭受着人世上小人们的迫害,长嘴的女人,粗俗的男人,目光短浅的小商贩,自以为是的明星们,这些犹如渣滓一样的存在,一而再再而三的毁坏我心中那片洁净的画作。所以强悍的灵魂由此被迫诞生,事实上,它本身是脆弱安分而与世无争的。
     
    豆瓣上有人评价《围城》,用了“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做题。虽然我是个玩世不恭的人,但是自己的反对婚姻,其实是因为很多人都在结合虚伪的用爱情做借口的婚姻。其实,从语言学上讲,所谓“结婚”就是和某个人“在一起相伴”的意思吧,那么,当然要和一个能在爱情上与自己匹敌的人在一起了。遗憾的是,传统的力量非常强大,很多人都在人们传说的年龄段结婚了,也许很多人根本没有去爱过,也许很多人根本没有搞清楚结婚是怎样一回事,愚蠢的人们把结婚和家庭、和责任、和性爱混淆在一起,所以酿成了那样巨大而深重的灾难。人们在不断的成长,不断的变得圆滑,其实也在不断的向世人的传统妥协。他们抛弃了自我,忘却了自己的理想,哎呀,如此无私和伟大的组成了家庭,开始了为这个势必灭亡的人类延续后代,然后把自己变得焦头烂额,俗不可耐,变成了大屁股的生产过的女人,变成了啤酒肚子的中年秃顶阳痿的男人,然后再过起了所谓“老来相依”的美好黄昏生活——妈的,真是可笑啊可笑。我宁愿一辈子穷困潦倒,一辈子孤独痛苦,也不要去做我搞不清楚为什么要去做的事情,也不会中断自己的追求,去培养毫无感情的东西,去和不存在“伟大的爱情”人度过什么人生的黄昏。我鄙视那些没有勇气独自生活的人们——软弱的灵魂所注定的可悲平庸的生活着的人们。
     
     
     
     
     
     
     
     
    The End
    June 29

    伪淑女 真婊子

    淑女麽,笼统说就是外表像女人,什么长发飘飘啊,体态婀娜啊,然后就是行为举止符合礼仪课老师的要求,然后被批量生产出来的一个又一个的所谓名媛。婊子麽,笼统来讲就是外表也像女人,而且还非常女人,不然不足以吸引客人~从前是叫做站马路的,现在条件也上去了,不用站了,老鸨给众婊子小姐一间门面蒙蒙胧胧的店面,冬天有暖气,夏天有凉风,妙就妙在,随时随地可以只穿性感的五颜六色的小吊带,在一片蒙蒙胧胧中向过客展示自己胸前两坨呼之欲出的白花花的肉。每当走过这些店面时,鲜有男人不往里面看的,一副想吃又不敢吃的熊样,看了让人可怜万分。
     
    淑女麽,是绝对不会去做婊子的,所谓做婊子,就是两腿一张,给人操几下,爽一爽,然后换一点钱好养活她自己,给自己的衣服啊化妆品啊之类的搞点融资。淑女的话,自己有钱,所以不需要两腿一张来给自己的衣服化妆品融资。她们生活富裕,自己也能赚钱,当然不是赚两腿一张的钱。
    历来淑女都看不起做婊子的,婊子是地位地下没有品位人尽可夫的代表,所有人们骂淫荡的女人作“婊子”——事实上是很冤枉的。因为淫荡的女人虽然也两腿一张,但是并不靠这个赚钱,所以和婊子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其实男人天性比女人滥交,可惜没有人叫他们“男婊子”,或者“鸭子婊子”之类的——这个问题比较有趣,也许某些钻牛角的女权主义者可以去研究一下应该如何叫法,不过英文中一律可以以“bitch”称呼,倒也省事。
    婊子呢,我虽然没有和他们交往过,但是想必对淑女们是又羡慕又看不起的。说羡慕呢,因为毕竟人家光明正大,享受着社会对她的尊敬;而婊子呢,这个职业说起来总归是不太叫得响的。之所以看不起呢,我想婊子小姐们总归很享受男人对自己的恭维,男人色迷迷的看着自己的乳房和屁股,男人对她了不起的技巧的赞赏,所以她想想么,从前那点屈辱也算值了,你们这些只会一个动作扭来扭去的淑女们,算个毛啊~
     
    不过凡事总是爱在事物的两极之间幻化出个些许名堂来,这个淑女和婊子也不例外的。
    有些女人也是两腿一张,然后从男人那里拿钱,给自己的衣服和化妆品融资,不过这种合法的卖淫呢,你简直无话可说,因为人家有了一张结婚证书,所以她这个两腿一张呢就是在法律的框架之内张开的,她这个问“自己的男人”拿钱呢,也是在法律的允许之下的。所以呢,就仿佛说,这不够格形成一桩买卖关系,她这个良家妇女呢就怎么地也算不得是一只婊子。当然这也是她自己想想咯,不过这是一种很有感染力的想想,威力不下于那个甲型H1N1病毒——于是,不只良家妇女想想了,很多拍拖中的小姑娘也开始想想了,结果就是约会女人从来不买单,大到开房吃饭,小到门票车票,统统两眼一瞪,让男友掏腰包。你说这不是婊子行为麽?而且还做的堂堂正正,有声有势的,那些躲在蒙蒙胧胧的门面后面的丰乳肥臀们,怎么叫板得过他们丫!
    更搞笑的就是,这些良家妇女们,如果让他们换了衣服去跳艳舞,恐怕也是一个个争先恐后,屁股扭的来得个起劲的。虽然水平次了一点,但是精神可嘉。最让人叹为观止的是,第二天他们依然一副淑女的样子,依然用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鄙视那群蒙蒙胧胧之后的女人们——其实呢,说穿了,无非就是一个有证一个没证的区别,这个license还真是万能丫!
     
    是为伪淑女,真婊子也。多见于被暗中包养的女人,结婚后靠吃男人的已婚妇女,约会时候从来不付钱的小姑娘。
     
     
     
     
     
     
     
    The End
    June 25

    你的包里都有什么?

    今天偶然看到豆瓣上黎戈的日志,讨论女人背大包,还有大包里面装些什么东西。列举了几个例子,譬如某美女电视主持人的包,某“名媛”的包,某女记者的包,还有提到竟然能装凉鞋、高跟鞋的安妮宝贝的包。
     
    我看了半天,没有看到避孕套。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女人不习惯随身带避孕套。本人一共有若干只包,基本都是通勤款,但无一例外都会在每只包里放上避孕套,至少2个。这里突然想插一句话,我之前对TT是非常信任的,尤其喜欢Durex,但是某天突然从医生口中得知,过度使用TT会导致**糜烂(自己去想象吧),顿觉浑身冷——又不想整月的吃药,又要预防陌生人可能的疾病——女人的性还真是辛苦。
    关于TT,还有特别搞笑的事情一定是要说一说的。比如说每次我在屈臣仕买Durex那种大包装的避孕套,只要我在他们的小购物篮里面丢了那么一包进去,就没有任何sales assistant敢上前来烦我推销护肤品了~好像这玩意儿如同定时炸弹一样;有时候还会看到某对小情侣神情诡异的在避孕套的专柜面前犹豫良久,然后突然出手丢一包在购物篮里面,但一定是用其他的什么东西遮一遮的。实在是令人宛尔。
     
    想起前天翻到某杂志上的一个趣味调查,据说男性平均性伴侣11.3个,女性平均性伴侣4.4个。上帝,这是什么样的差别!虽然不太清楚是哪个地区,从哪个年龄段至哪个年龄段的调查,但是,我们现在以一名正常的中国女性来举例:
    假设她从大学开始做爱,那么就是18岁,做到更年期吧,假设50岁,去掉可能怀孕的时间,笼统算1年,那么她就有32年的做爱时间,然而,她的平均性伴侣却只有可怜的区区4.4个,也就是线性来看每7.28年左右更换一个性伴侣——哦哟,倒也符合“七年之痒”的说法~
    然而你七年才换一次性伴侣,这是什么样的概念。我觉得退一万步讲,一个女人至少一年换一个性伴侣——或者你不换也行,但是你也要增加一个。没有任何借口,证明说女人的性伴侣就一定要比男性的少,而且是少很多——根据这个调查的话。
    女人应该全力追赶,缩小和男人在这方面的差距。
     
    所以,首先,就在你的包里面,多放上两个避孕套吧~
     
     
     
     
     
     
     
    The End
    June 22

    Discoveries

    最近对本人特别有感悟和惊叹的发现:
     
    >全智贤身材超级好;
    >宋惠乔(中文是这么写吧?)确实是个美女,现在也是一个美女,最正统的美女就应该是那么个长相的,不化妆,也漂亮;
    ————————————————————
    >那些在公车上功放音乐的傻B好去死了!——这是借用豆瓣上的一个论坛主题,那些在公车上功放音乐的傻B以民工见多,联系最近上海的户籍政策,上帝啊,我凭什么让这些人成为上海人啊?!
    >说道民工,不得不提经常看到的民工老婆们,还有那些小妹妹~他们的老婆基本上一到夏天就是“扎个马尾”“穿套睡衣”“丰乳肥臀”“手里永远抱着一个黑搓搓的小囡”、那些小妹妹则一律“长的拉直的头发”“讲一口平翘舌不分的普通话——你次(吃)了伐我次(吃)好了~”“穿五颜六色劲爆到把眼睛雷瞎掉的衣服”“大夏天穿厚厚的黑色丝袜或者质量低劣的打底裤看得人中暑”“喜欢穿五颜六色的拖鞋出门”“基本都是一张大脸+红润的肤色”;
    ————————————————————
    >巴顿在银石如此糟糕的表现证明了运气是不能和才华媲美的,他的老祖宗莎士比亚老早就说过了——有些人的伟大是送上来的;
    >纳达尔同学再这么打下去,那麽我能看到他那张可爱的脸孔的日子就不多了——男人落魄起来是很可怜的;
    >费德勒现在已经明显发胖了,他绝对应该去减肥、论观赏力,他已经落后穆雷很多很多了~
    >我对今年的上海ATP1000完全没有一点兴趣。。。 。。。
    ————————————————————
    >连续几个月都是赤字,看来今年的生日礼物要打水漂了~
    >如果中大奖,就买Van Cleef & Arpels的那只珍珠母贝壳的四叶草造型的金戒指奖励自己(旁白:侬做梦哦~)
    >买什么东西都比不上买到一双超上品的高跟鞋,I LOVE SHOES!!!
    ————————————————————
    >今天打开空间主页,好多人有写日志,看的我很爽;
    >准备去看凯恩斯的大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激动ING!
    ————————————————————
    >最近开始重听Placebo的歌,主要是《Placebo》和《Without You I'm Nothing》这两盘专辑里的曲目,真的想不到从前虽然一直大爱的是他们华丽的编曲和电子手法,还有Brian Molko那独特的音色,如今,竟然被他们的歌词所打动了。。。 。。。My Sweet PrinceI Know——人总是会倾尽全力找到最适合他心情的音乐。我怎么都想不到,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呓语竟然能如此贴切的唱出令我感到害怕的事实。我如此深爱深恋的男人。。。是为了他,也是为了他。。。无论搬到什么地方,我都会带着那张Eva Green和Michael Pitt从前为Emporio Armani上海外滩店拍摄的海报,每次一看到那金色的长发和温柔的手势,那个感叹啊。。。什么都没有留下,什么都没有留下,只有灰飞烟灭。
     
     
     
     
     
     
     
    The End
     
    June 17

    豆瓣转载:《超低能,劲搞笑——安妮宝贝<月>观后感》

    博主感言:此文甚得我心。
    ————————————————————————转载开始————————————————————————
     
     
      所谓的两颗星,就是看在文字之外其他内容的份儿上,不好意思只给一颗,勉强又填了一颗的意思……
      
      安妮宝贝所有的书,都看下来了,从《彼岸花》往后,就几本是一种恶循环状态了,所谓她出一本书,明知道必定是很做作很重复很纠结很难看的,出于仅剩下的一点点好奇心,还是买来看了,当然,看过之后,无一例外,是很反胃的。
      
      这就好像你去一个餐厅吃饭,第一次第二次感觉还可以,后来发现这个餐厅只有这几个菜能吃,每次都给你吃这几个菜,再去的话以为会有新菜,结果还是一样还是一样还是一样,吃到你恶心呕吐,但他们又每次都换新菜单新装修新服务生,搞得你每次都想哎呀肯定有新意了,然后进去之后,发现被骗了,换汤不换药,还是那些冷饭剩菜,热了热加点汤又端上来恶心你了。
      
      这本《月》呢,不用说,还是老样子,装帧倒是挺好的,又是照片又是CD,还弄得挺繁琐的,害得我总是无法把书从封套里抽出来……抽出来之后,横着翻的,翻开看,左手页就是站地方充页数的大照片啊,黑乎乎雾蒙蒙的,一律广角镜头从飞机上俯拍一样的,又或者是哪个图库找出来的系列素材,也搞不懂了,总之很安妮宝贝风格的,纠结便秘式的,看也看不清楚是山还是水,可能根本也没想让人看清楚,既没有说明也没有任何标示,爱懂不懂,只要页数充上了就OK!
      
      至于右手页,就是字数放大两倍的text了,还不如左手页的朦胧风景图好看呢。几乎全部都是不知所言的乱七八糟,开始就不知在哪抄发了一坨什么宇宙什么物质什么原子,忽悠读者继续看,想搞明白她到底在说什么。当然,继续看下去你就上当了,安妮宝贝毫无意外的,开始说起她最爱说个没完的那个恐怖的、无所不在的“母亲”来了。顺接当然当然又是“就如同什么什么什么”,之前说的是一件事,后面马上可以丝毫不搭架的用“就如同母亲怎样怎样怎样”来把话题转到她最能编的一个点上。
      
      她笔下的那个“母亲”喔,简直是她能幻想出来的典型极品,一律喜欢白色的这个那个,用的东西都是银的啊,棉布的啊——用她的话说应该是“纯棉布的”,头发呢就永远“绾成一个髻”,再不就是什么“越南髻”,性格永远都是沉默的自省的内敛的,又会唱童谣又会织布又会审美,嗓音竟然是清甜的,并且“即使年老之后,听起来也如同少女,是糯糯的南方口音”——恐怖吧,让我想起老年版林志玲——都绝对不会去提南方人是说不准普通话的、是l、n不分的等等等等,就光凭幻想呢,就一个糯糯的就过去了。
      
      重要的是,母亲大人总能说出无数无数无数用读都读不顺的哲学语言来,雷死你。譬如,在安妮宝贝罗嗦了一大堆不知所云的什么之后,照例的,用一些同样不明白为什么会用在这里的转折词,道出了母亲说的话——所以,她说,也许可以认为,你所感知到的一切物质,其实都是由你的意识构成。意识从不消逝,一次一次轮回反复,如同永远不会结束的梦魇,使你渐渐相信它是真实的一面。安妮宝贝呢,应该是在怀孕期间读了宇宙起源之类的物理书,灌了满脑子泛理论,然后正好写在新书里,加在万能母亲身上,叫她说。母亲随后又在安妮宝贝的安排下,讲了一坨什么蚂蚁啊看大海啊之类的坨坨,as usual,万全不知道用意何在的,毫无预兆的结束了本章。
      
      顺便加一下,恐怖母亲还在“她”很小的时候开始,“就在她的房间里,在床边的白色护墙板上,用水彩笔写下细细的一段话:宇宙与地球上的事物要远远超出你的哲学所幻想的。“…… …… ……超级让人无语。
      
      此母亲角色还在安的安排下,“从未让她穿过任何有卡通形象的鲜艳的衣服,买的衣服都是淡淡的蓝,灰,米白(好像孩子不是孩子,而是小大人,好像卡通衣服很没水准),袖子或领口绣着丝绒花卉,穿圆口的纯正皮质的鞋子(狂发上流社会幻想症,以为说的是Katie Cruise和Suri Cruise)”;母亲“亦从不让她吃零食,只给予新鲜洁净的水和事物,也不让她吃外餐,始终亲自动手给她做饭(严重上流社会幻想症)”;“从未给过她任何工业化的玩具,包括塑料制品,小时候的玩具,都是用布,棉花,干草,或纯纸等天然材料做出来的(言外之意工业化玩具太没档次了,幻想上流社会都生活在远郊,用布用棉花,有纯纸有干草的地方,所以因为进城太远,买不到塑料,只好玩干草塞布头)”;并且,“从未被允许玩过电子游戏,她也不给她粉红色的东西,一个女孩的生命里不需要粉红色,母亲说。(谁摊上这样的母亲都会生不如死吧,只有安妮宝贝一个人觉得棒极了)”。
      
      所以这本书从这里开始往后看,就会看到一个人完完全全的幻想症发病过程,不分时间年代的,不分老幼的,非理智非现实的,魔幻主义的——胡言乱语。写的这个女主角“她”,三十五岁了,三十多年前,她才半岁的时候,她们家那个“南方小城”就通飞机了,回家还可以“坐头等舱”,也不知道是哪个星球的南方小城,六几年就让私人带小孩坐“昂贵的头等舱”。
      
      “她”的母亲常年带着“她”到处旅行,四海为家,又在她13岁的时候就把她送去英国读书,能在八几年随便就送孩子出国念书,可见应该是高干子弟?然后这个“她”22岁就嫁给老外去外国待着了,当然又是郊外“带花园的大房子”,孩子是淘气的,老公是“早出晚归很少沟通的”——不沟通为什么嫁给人家,这倒是很符合当下流行的婚配观,早婚,嫁老外,去外国,生混血——然后离婚,“没有什么明显的理由”。
      
      这之前呢,必然要写成都是贵妇(有孩子的)般的日常生活,自己动手做面包,推车带孩子去镇上的超级市场购物,抽抽烟,喝喝咖啡,喂喂店里的鹦鹉——Desperate Housewives看多了。最作的是周末,“只有周末,她有可能独自坐地铁进城消遣(其实城郊都是up town,住城郊的人家都是几台车的,地铁这种平民交通工具怎么会通到城郊……),天有时下丝丝细雨,她带一把长柄雨伞,穿上收在抽屉里精工细制的绸裙,化上妆——鲜红的指甲油和唇膏,纯正的中国大红,红得略微发暗发沉,如同血液凝固之后的发黑——《Twilight》选角怎么没有选上她,多恐怖诡异的装扮啊,雨伞绸缎大红指甲油和唇膏,死人都被吓活了。
      
      她三十五岁离婚之后,带着孩子回去找母亲,母亲必然是老了的,“头发挽髻,插着茶花和银簪”,看到这里,脑中出现一个民国小脚老太太的形象,但,诡异的是,不是!母亲还“依旧抽一种习惯的日本烟”,也不知道南方小城哪里来的日本烟让她习惯。
      
      这个母亲还有纹身,“背上的纹身是年轻时候就有的”——也不知道几十年前的中国哪旮旯有纹身的店,应该是觉得说近几年才纹的实在太说不通了,哪有老太太纹身的,于是妄图自圆其说改成早早就纹上了,结果更驴唇不对马嘴。
      
      万能的母亲还会开车,全家一起出去旅游都是母亲开车,厉害吧,还“帮她照顾孩子,开车接送他们去上课,去公园,去合唱班唱歌……”,简直太无所不能了,究竟一大把年纪,挽着髻插着茶花(茶花!!)和银簪子的老太太,开起车来是一副什么样子,鬼才知道,因为那只存在与安妮宝贝这个精神病患者的幻想中。
      
      安妮宝贝现在生小孩了(结没结婚未知),有钱了,住郊外了,旅行也去香港日本了,所以她现在写的东西,也都是跟着这些去幻想。小说里写每年四季母亲都带她一起去山上住宿,“春天看山樱,夏天听蝉鸣,秋天看红叶,冬天看腊梅”——所谓你我都知道,这只在日本才有。住小旅馆叫一个很日本的名字“清宿”,并且极度理想化的“一直存在”,还有温泉!“冬日裸体在露天温泉里浸泡,雪就在头脸上轻轻碰撞,咝咝的融化在滚烫的热汤里。”从这些看安妮宝贝日本之行一定去过了北海道。
      
      书里呢,当然没有写日本行,而是很没有新意思的写“她去了西北一个偏远荒凉的小县城”,遇到一个“身份不明、未上过大学、当过建筑工人和司机”的年轻男子,这个男子还一路跟着她,然后他们也不问对方任何问题,待着待着就那个了。看过这段,只是觉得这个“她”在那种地方和那种人一块儿,没被骗光钱财先奸后杀,简直是个人间奇迹。
      
      众所周知,安妮宝贝书里经常写来写去的母亲啊父亲啊,应该都是臆想出来的种种。母亲的形象,是她希望自己变成的、最符合自己的、自认非常完美的女性,而父亲,则是想象中对子女最好的那种,然后父母必需分手,其中一个必需发疯或者得癌死掉。这个子女呢,必是很早就早恋、逃学、离家出走、自虐、堕胎、抽烟,发一系列的疯。
      她现在生活富裕,孩子也有了,也有空看一些科学类的书补补脑残的大洞了,虽然还是会很农女的写说Kenzo是她认为的高级名牌,但是已经不用再整天折腾割腕啊自残啊什么的了。
      
      这样很好。以前是自己死去活来的把男人也搞得死去活来,现在是要向男人学习了,也不说爱情了,就说母亲和孩子,里里外外前前后后的,也不再写父亲什么了,男性角色全没有戏份了,几自己当起母亲,孩子当孩子,写自己去了,之前没孩子的时候,男人是配角,现在有孩子了,男人可以全部安排闪人了。
      
      说来说去,她还是在自恋狂幻想狂一般的写自己,生活变了,不变的是永恒的脑残。
     
    ————————————————————————转载结束————————————————————————
    文章作者:风球
    文章出去:http://www.douban.com/review/2078198/ (2009年6月17日)
     
    ————————————————————————特别关注————————————————————————
    安妮同学是文学界的一个恶梦,也是人性研究的一个好教材,至少说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在一定的时间得不到性欲的抒发的时候,往往会产生极其恐怖的意淫和幻想症候。我想除了我在此文博主后面留言里所提到的“让这个女人去乡下种菜体验真正的生活”之外,还有一个方法——不过是subjunctive mood的,那就是假如当初这女人在欲求不满又开始胡乱YY的时候,能学着《Vagina Monologue》里提到的手淫安慰一下自己的话,如今这个女人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出来毒害众人了~
    我觉得她还是书看的太少。
     
    实话说,当初刚看到她的文字的时候,是很新鲜的,但是这种风格也非常容易得到模仿——那么,为什么她的风格如此轻易就得到复制,而不是鲁迅的或者说钱钟书王国维?因为没有内涵。太过简单,太过浅显,更可怜的是,安妮同学没有再进步。说到底,她不是一个作家,只是一个写字的,然后搭上一点比常人多一截的所谓创意,搞点小实验,把自己的意淫、幻想、欲求不满统统扔给看她东西的人。实在是一个不思上进又矫情做作的人。
    一段时间没有理睬这类作者,竟不意得知她还有小孩了——不会是老处女哪天想实践一下自己吐槽了一万遍的“做爱”,不料忙中生乱一击中的又没有这个勇气去实践她的“堕胎”吧。可怕啊,如今添了个碍手碍脚的小孩,真不知日后还会折腾出什么鸟屎来。
     
     
     
     
     
     
    The End
    June 16

    骄傲的男友

    最近为了年底的二级能力考试开始猛攻日本语,昨天借这个好理由晚上连看网王——真是怀念啊~冰帝的那些网球部学员们还是那么帅!!!滑稽的是,这么长时间来听到的第一首小提琴曲目也竟然是昨天晚上听到的忍足ゆうし的一段练习曲。虽然说桃城是最符合现在交往BF特征的家伙,但是龙马也很萌哦^_^不过青学从头到尾的主角,让人不免审美疲劳,所以人气颇高的冰帝自然是最能吸引本人的网球部了。
     
    我想没有女生会拒绝一个像跡部景吾那样的男友吧——如此的有腔有调,外形好,球打的超强,又肩负重大的责任感的这样一个男人,同时又是富贵人家的公子——毫无疑问了,绝对是假期开车兜风海滩晒太阳乘快艇happy的第一人选!以交往情人而言,本人最讨厌花钱缩手缩脚的穷瘪三,看着那个可怜哦,实在是让你都不忍心看下去要自己掏出点钱来救济他了~有钱人家的小孩好啊,至少懂得花钱,和我有经济上的认同感~何况又是跡部さま呢~看到这家伙就让人联想到夏日炎热的阳光,碧绿的海水金黄的沙滩,比基尼女人,沙滩排球,海边别墅,夜里的派对,环城兜风,疯狂的sex,上好的烟叶,品种繁多的酒类,古典音乐会,tuxedo。。。 。。。哎呀,真是活脱脱一个骄傲的男友~
     
    PS: 湖人果不其然的获得了冠军,罗西也终于追到了总积分的首位,穆雷算是给英国男人争了口气,托雷斯还是那么可爱——一点不像传说中结了婚的样子啊~本周末就看巴顿的了!Jenson同学,你女朋友确实很有型!!!
     
     
     
     
     
     
    The End
    June 10

    懒回顾

    如今人们对元白之一的元稹的称谓渐渐明朗化了:登徒子、机会主义者、心怀鬼胎的始乱终弃者,等等。总之不看他的文辞,他便是一个典型的心高气傲的不太尊重女人的花花公子。
     
    事实上,花花公子者也是可以做的非常有格调的。大凡如本人者,都会对“格调”二字颇予青眼,顺带之,便还有“情调”“上品”等等的高素养代称了。一个有格调的花花公子,首先要是真心爱,其次要是能负责,最后便是懂得如何脱身。要手上的功夫和嘴上的功夫一样,能说服女人心——不仅仅只是打动女人心。一个男人如果总是把到手的女人当成证明自己魅力的象征,这种愚蠢的男人并不值得女人丝毫留恋。这种酒肉登徒子在中国的大地上恐怕十之六七,我所言决不过分。追求着数量以供日后的吹嘘,我实在无法理解一个人可以把真爱这种概念的具体化看的如此不值一文。可笑的是,这种只配度过一个和大多数人相同平庸生活的男人,却因为某些机缘巧合,做起了Casanova式的春秋大梦——以为上帝垂顾他那可怜软弱的阴茎,如今终于可以让他有机会见识“几个”女人了;或者开始做起终于搞到一个情人的美妙意淫来了——大凡这种梦想能够挤进花花公子一流的普通平庸男人,如果遇到一个狠角色,真不知会落下多少笑柄。事实上元稹就是这样一种欠乏格调的男人(因为他会写诗,所以还不是毫无格调)。他幸运的地方就是遇到一位温柔听话的崔氏小姐,而不是某个阿莫多瓦电影中强悍美艳的女人。事实上他遇到的女人恐怕大多属于崔氏小姐一型,以至成全了他最后落笔挥就《离思五首》中的第四首: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懒回顾”者,便是指的对于从前交往过的女人懒于回想吧。更滑稽的不止这个男人的“懒回顾”,他还自有一套能够自圆其说的好言词,譬如“结婚这种事情要一拖多少月数,而如今我已经是对你思念的不得了,若要真让我等到结婚一天,请寻我与鱼肆间吧”。说着这样的混蛋话,毫无坦承可言。
    无论是虚情还是真意,坦承是有格调的花花公子应该具备的品质。那些分明只是假意的爱,却被男人包装成真心爱恋来哄骗女人,实在是不可原谅的举动。
    然而人总是有格调的高低,对于那些平庸的登徒子,这些人是永远也不可能登堂入室的。所谓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人的教育和修养决定了他的社交,从而定义了他的外在格调。叹息元稹从今往后要被人们批到体无完肤了~当然,世人的批评可能是从他“始乱之,终弃之”的道德角度出发的,但是我还是要说,元同学是一个欠乏格调的花花公子。
     
     
     
     
     
     
    The End
     
    June 08

    'Tis a Terrible Time

    this is so bad a time that i couldnt help it. everyday suffering from some god-like who-knows faint and near-vomit. bad, bad, bad! heart is running out of energy, it seems, that i couldnt find enough strength to stand on my feet. neither sitting nor standing rests me, while which only exhausts me, so terrible. the fucking sickness!
    i feel really bad and desperately need strong comfort and a trustworthy psychoanalysis---oh, the sickness, again! really hate it, 'tis a terrible time, truly.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