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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3 我看不起有多少离开学校进入社会的人是用“混”来接宾语“社会”的?然后这正是我一直想不通并嗤之以鼻的事。
人有钱了之后,有些会拼命炫富,有些却可以依然活得很平和——这就是境界。而所谓境界者的深意,在如今的这个世道,又有多少人会去仔细体味。你看到周围那些疯狂的浮躁之徒,你真的会有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
生无逢世才,一拙心所安。宁可做个一穷二白却心境明晰正直的人,也不要做一个富的没有格调鲜有思想的混蛋。
什么才是伟大,我们这个时代最需要重新认识的便是伟大——而现实是:也许伟大在蒙昧时期从未被定义但却被自然界无言而肃穆地遵循着,而当伟大试图被一群小人推翻、重加定义的时候,伟大、以及与其相关的人类精神已经踏上了违背自然的道路。然而即使我所做的决定是一个错误,一个在世人看来是个可笑的决定,我也要走下去,做下来。决不改变。
我看不起,那些蝇营狗苟之辈。
The End October 19 邪恶之所以横行是因为好人无所作为我不知道诸位活到现在报过几次110,老早我在福州路被新疆小孩掏包偷钱,去过一趟警署备案;之后就觉得天下太平了。不料,今年竟然一下子报了两趟110。前两天半夜差点被4个硬盘男爆门,不知道是结仇(我老娘的结论,说我风头太劲容易得罪人~)还是强盗(因为我当天一个人霸占着3室2厅,估计被人蹲点了~),总之,这趟的凶险程度几乎出乎笔墨所能形容。
然而最让我感到气愤和失望的就是你如果遇到危险,目前只有一个要等上至少5分钟的110。如果你呼救,基本可以断定周围只有听众。最气愤的事情还不在这里。最气愤的是楼里的那些中年大妈,他们才是最大的祸害所在。这帮人往往希望天下常常出事,当然不是自家出事,然后可以到处唾沫星子乱飞的说讲,以炫耀自己的新闻灵通。比如我那个楼的大妈们,自打我们住过来,就喜欢睁着两只大白眼观察你,就和那些妄图爆门的歹徒一样贼头贼脑。明明与你素不相识,而且一看就具有深重的代沟,偏偏十分亲热的凑上来问长问短。如果你是个单身女人,她们最感兴趣的莫过于向你的父母家人打探你的隐私,最好能一窥你交往的男人的长相。除此,工资、单位等等,也都是她们十分热心的课题,浑然无事的这班市井女人,整天就热衷8这些他人的事情。
只要你比他们的子女更优秀,他们就替他们的子女感到嫉妒,哪怕他们的子女还不认识你,或者没兴趣认识你,她也要热热心心的嫉妒一场,把你的事情捕风捉影的到小区里去传,不止你的事情,还有你的家人,你的家况,都是他们宣泄嫉妒之情的谈资,以致于根本不认识的小区保安、清洁工之流,也会大致认识你的样子,然后在背后嚼舌跟。
在这种愚昧的地方,估计一个女人一工作,就必须得赶快身边走着一个身份是男朋友的男人,而这帮乡下人的概念里面,男朋友就是将来要结婚的。而如果一个女人不是按照这个路子去走的,他们就好奇的好像山顶洞人看到了火星人,恨不得连你fuck的频率都能搞清楚。
所以我的一个人住,估计和这帮人整日的谈资也脱不了关系。他们恨不能为你做媒,恨不能和你套近乎,让你变成和他们一样的愚不可耐的女人。这就是中国式的好人,中国式的可悲的家庭妇女。
胆小、八卦、井底之蛙、没有理想、认同被贴标签的女人的命运的一群人。而他们的家庭成员,也或多或少的沾上了她们的气质,所以明哲保身的过着自己安稳的小生活,为一点点小胜利到处炫耀。邪恶,正是因为这群人的无所作为而如此横行。这真是一种悲哀。愚昧的善良人的悲哀——而“悲哀”这两个字,却永远也不会让他们深思。
The End September 25 一起过夜、便是爱的证明?昨晚开始看买了一段时间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书估计还有很多颠来倒去的名字,暂且用这一个。
第一章是《轻与重》。用白描式的的写法讲述了托马斯和特雷沙的故事。
实际上,我并不是很赞同昆德拉关于“轻重”的那个理解。大致看了看,估计他把一次性的、无法再次经历的存在(Being)体验为“轻”,而“轮回”便是与之相对的“重”。书里有句话说得很有趣:一个在法国历史书中绝无仅有的罗伯斯庇尔和一个会反复出现的罗伯斯庇尔绝对是不同的。
但是,关于轮回这种东方宗教里的观念,以我的阅读,西方人鲜有理解的很正确的——那种理解其实就是一种对异域风情的惊异,浅薄而可笑,就像城里人跑到乡下去看乡下人种田,所谓“体验农家乐”,而不知道其中的生活艰辛所在——昆德拉对于轮回的概念貌似就是“经历的一再重复”,虽然说不是完全的重复——因为他提到了一个前生、一个来生可以和现世对照的说法——但实际上大部分中国人都知道、佛教里的轮回是有“道”的,您的后世可不一定就还是人形啊~所以,昆德拉的这些滑稽的看法让我不禁宛尔——一下子想起了三岛由纪夫的《晓寺》,那里面的轮回之说,绝对要比昆德拉的靠谱。
且不说这个,后来慢慢看到托马斯决定和特雷沙住在一起那里。有句话,从这些淡淡的、白描式的话里突然跳脱出来:一起过夜,便是爱的证明。
这个在托马斯看来,几乎是肯定式的了。因为这人在结束了第一段10年的婚姻之后、离婚那天还是兴高采烈的、之后他信奉着“3”的原则、和情人们保持着愉快的性友谊、从不让女人在自己家中过夜,成了这个快乐单身汉的生活准则。所以,他的突然并不反感特雷沙的过夜,成了显而易见的、对特雷沙——这个他称为放在藤条篮子里顺水飘到他身边的孩子——的爱恋。
于是自然而然的,想到和自己过过夜的男人们了。有时候,也会在陌生男人的家里过夜。但是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会是爱的证明。主要还是经济条件的制约,到现在还没有一辆自己的车——不过最近酒后驾车抓的也比较严了,所以常常深夜凌晨的很不方便回家,于是便自然而然的在某个男人的住所呆到天亮了。
其实,这句话并不是万灵药。对每个人也都是不一样的。
爱、其实是一种瞬间而逝的感觉、一种甜蜜、温暖和依恋,也许还有幸福——尽管我们也可以在痛苦的经历中发现幸福。但是,爱这种强烈的感觉,并非是能够长久的东西。今天我爱他,明天我有可能就只有某个钟头在爱他了。。。也许,之后就不再爱他;但突然过了几个礼拜,那种感觉又回来了。爱,就是那么一种短暂的、即刻过期的东西吧。Ohlahlah,“即刻过期”,确实如此。不要相信在爱的那个瞬间讲下的话、做下的事;因为他们作为爱的具象,在下一个不爱的时刻便过期、失效了。如果您要求他们得到兑现,那往往依赖的不是对方的“爱”,而是“责任感”。
其实陌生人之间过夜,很少会对彼此动情。虽然躺在一起,但是仍然毫不相关。因为明天,他会在另一个她的身边、她会在另一个他的身边过夜。谁在乎呢?唯有一次,某个年轻的男孩子抱着我睡了一夜,想来此人一定非常多情。那感觉,那种感动的感觉,也许就像托马斯醒过来发现特雷沙紧紧的抓着他的手指的情形吧——还有点小惊奇。只是,书里的到底是美化的,现实中的那个人,我始终没有觉得他像那个顺水而下的小摩西。
The End August 12 关于鲁迅前两天Paris刚提到过鲁迅,今天就在网易上看到条新闻,说:现在的老师认为鲁迅太难教,所以教育部决定删减教科书中收录的鲁迅的文章。
心凉。
中国人也许总有一天不读鲁迅了,而成天看那些火星文、网络写手、安妮宝贝,那些什么文学修养都没有却整天无病呻吟故作矫情的含泪文字写手。如果这一天到来,日本人恐怕是要笑到嘴都合不拢的了。
一直以来,鲁迅就是我最推崇的作者。古今中外,唯有鲁迅给我的印象最深,也最耐读。很多人讨厌鲁迅,嫌他的文章给自己的中学时代平添了多少痛苦。这在我,是从来未有的问题。当然从前一度我也以为没有人会厌恶鲁迅到什么地步,却不料还真是有人叫他畜生的。中国的文学史上,若没有鲁迅,真不知情形会是如何。以内涵、思想力度、批判性和反思来看,我看过的作者里面,大概只有加缪可以与鲁迅媲美。当然,加缪更为自然,少了很多鲁迅的愤世嫉俗。但无可置疑的是,这两个人都是乐观主义的斗士,都是深具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知识分子。如今,你再去那些写手们的笔下寻责任感、乐观、批判——你能发现多少?到处是安妮宝贝式的喃喃自语,到处到无处不忧伤的小我,永远在那里徘徊,彳亍、得意洋洋。人的物质生活在不断进步,但是精神层面的进步却远远没有跟上。这样的进步是科学的?可持续的麽?
鲁迅在他的文章里提到的很多忧国忧民的思想,至今仍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中国人却要为了一些吃不起苦的小孩、一些不合格的垃圾教师而放弃这样一位精神导师,实在是令人失语。如果中国未来的小孩只知道安妮宝贝之流,而不知道鲁迅,你能说这是时代的进步?!
社会的推进永远是把握在理性者的手中的。如果任现在的堕落继续下去,总有一天,我们要把三国第一回的开头那句话调一调: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The End July 31 点评Jeanne的日志我以为你会成为我休憩的一座港湾,
但最后,你还是成了被海水淹没的一粒小岛。
到底是我的爱太深,
还是你的根基原本就太浅。
配的上我的就会成为一座港湾,
配不上我的注定只是一粒小岛。
The End July 29 什么才是爱最好的结局烈火情人
Damage是路易马勒的一部情色片,看看剧情,让人很有兴趣。一名英国议员和自己儿子的未婚妻“乱伦”的故事,明知必须悬崖勒马了,但是依然无法拒绝的继续下去,最终身败名裂,止于平静。
很喜欢这种男人。就像《风流的夏天》一样,为了爱欲而毁灭了一切的绝望而平静的男人。这种人虽然令世人鄙视,认为他们自作孽而不可活,却永远是这世上最浪漫的一群人。功名和家庭算得了什么,也许正是从前循规蹈矩的生活,培养了让他不顾一切的原动力。
影片的结尾,是这个男人叙述多年后,只在大街上见到过一次这个女人,抱着孩子跟在一个男人的身后,“和其他的女人没有什么不同”;而克里玛的小说的结尾,是那个小女孩自杀,而男人失去了一切,独自游荡在荒凉的海滩边上,脑海中回荡着情人曾经喃喃自语过的“让我们就这样开着车沉到海里去吧”。是不是很可惜呢?很多人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真的如此麽?即使就是在爱这一层关系里面?为什么要如此狠辣而不留余地呢?
“我们听到她的名字不会感到肉体的痛苦,看到她的笔迹也不会发抖,我们不会为了在街上遇见她而改变我们的行程,情感现实逐渐地变成心理现实,成为我们的精神现状:冷漠和遗忘。”——来自普鲁斯特。似乎很多爱恋最后都成了这么一个结局,似乎人们不如此,便会显得太过平庸;“其实,当我们恋爱时,我们就预见到了日后的结局了,而正是这种预见让我们泪流满面。”——笔锋一转的普鲁斯特——为什么要如此悲观,在开始的时候,便思考结束?
为什么一定要如此呢?
这就是我现在思考的问题。为什么不像杜普雷那样,兴奋的给心爱的男人第一次打去电话,告诉他自己爱上他了——渐渐的,我突然觉得这是一种很勇敢的爱的态度、而很多人只是习惯性的在回避受伤的可能。
什么才是爱最好的结局?也许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波伏瓦和萨特,一种就是神话中的美狄亚——要么放他生,要么让他死。从美学的角度来看,把爱与死结合起来,确实具有很大的感染力,也许正是因为那种为了爱而放弃一切的男人太少的缘故,才能让Damage和A Summer Affair这两部作品具有如此巨大的吸引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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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
吕布在十九回的时候就死在白门楼了。最近看《三国演义》,虽然三国里面很多成语、故事从小便是耳闻能详,孰料自己竟然会对吕布一见钟情呢。
这个身高马大,骑赤兔马的勇猛的男人,实质上有着一颗非常浪漫的心。貂禅虽然是司徒王允派出的间隙,然而我想她一定不会不爱吕布。像曹操那样只能凭着权势搞女人的淫棍,当然不会中这种计策,但是也决不会被女人所仰慕。凡是书中涉及吕布的言行、举止、战事,都写得很有揶揄的口气,但是在我看来,却越发显得吕布十分可爱。虽然屡次被戴上“狼子野心”“见利忘义”的恶名,但是他实则是个很能搞定的男人——譬如那个辕门射戟。他不是当王的料,但确是一个威风凛凛的将军。最后徐州被困的时候,他终日和妻妾取乐,喝酒解闷,也是非常人性化的写照。但是他也能忽然揽镜自照,大悟自己“被酒色所伤”,说明他也不是什么糊涂的庸庸渡日的昏人,只是常常为女人所羁绊——在现代人看来,算是一个非常体贴的男人呢。
总之,出乎意料的喜爱吕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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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的夏天
以前就有谈到过克里玛的这部中篇。很简单,但是很真实的情节。用宣传的口号来说,就是一个生活稳定家庭幸福的中年男人,突然遭遇了一场意外的恋爱,继续下去意味着家庭的毁灭,停止则意味着对自己的背叛。
我今天来说说里面的那个小女孩。这个小女孩,有个男朋友,风流不太具有责任感,喜欢在外面找新鲜的女人,和这个小姑娘保持着矛盾的关系,表面上不太关心,实则还是很爱她。否则不会在猜测到小姑娘自杀的时候,千里迢迢的开车从鬼混的地方奔到另一个城市,通知男主角一起去救她的。这个小姑娘,恩,怎么说的,很任性,很可爱,有点小虚荣,但也很真实。喜欢穿着新鞋子晚上睡觉,尤其在男主角给她买了很多昂贵的鞋子之后,更是开心的不得了。其实让我感动的还是男主角第一次约会她的时候,在某一家花店,把所有剩下的玫瑰都买来送给她的那一瞬间,在车里,小姑娘捧着一大束的玫瑰,开心的抽泣起来了。后来,她叫他“我的胖海豚”,每个半夜给他打危险的电话,和他说些无聊的话,最离谱的就是男主角为了她,放弃了一直争取了很久的国外讲学的机会(在那个年代有可能因为这个机会而移民,从而离开这个让他窒息的国家和城市),不惜伪造信件骗取了国外大学的讲学赞助,实则是拿了赞助和宠爱的女孩子一起开车在欧洲旅行。旅行中,他们有吵架,男主角差点以为这个小妖精会跟了别的男人一起跑掉了,不料她还是让一个酒吧里遇到的黑人男人送了回来,毫发无伤。
很多人说,这个女孩子是个坏女人,其实她一点都不爱男主角。只是大多数人都在最后,看到她为了这个男人竟然割腕自杀而愕然。
事实上,他们都错了。
因为她不是一个靠着男主角而养活的女人,她也不是一定暗示着让他给她买昂贵漂亮的鞋子。她就是一个任性的,可爱的小女人。她喜欢他,喜欢被他宠,这是毫无疑问的。我只能说,这种女孩子也许很多,但是不常见;这个男人,也是很少的,会为了一个幼稚而任性的孩子而身败名裂。有时候情欲的力量超过了所谓的“爱”,有时候,爱或者情欲并不一定要求要有所谓的“结果”,结果会是什么?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事实上,她也不是为了男主角而自杀的,因为她本身就很有自杀倾向,并不是一个对人生有很高期待的小孩子。但是不管人们怎么看她,我还是始终为那个收到一大束玫瑰而高兴得哭了的小姑娘深深感动。怎么说呢,她有点神经质,非常任性,有个其实很配她的年轻的男友,一样任性而不羁,她也很可爱,所以他才会爱上她,迷上她,为她身败名裂,为她死。
写着写着,突然想到罗曼·波兰斯基的《苦月亮》了。有点感慨:没有情欲的爱是无法维持的。不要去多想那些为什么,放手去体验才是不愧对自己的感情的方法。在情欲面前,什么爱啊、责任啊、都统统被浪漫所击退。然后像《苦月亮》一样,情欲走到尽头,用一枪结束一切。
The End June 29 伪淑女 真婊子淑女麽,笼统说就是外表像女人,什么长发飘飘啊,体态婀娜啊,然后就是行为举止符合礼仪课老师的要求,然后被批量生产出来的一个又一个的所谓名媛。婊子麽,笼统来讲就是外表也像女人,而且还非常女人,不然不足以吸引客人~从前是叫做站马路的,现在条件也上去了,不用站了,老鸨给众婊子小姐一间门面蒙蒙胧胧的店面,冬天有暖气,夏天有凉风,妙就妙在,随时随地可以只穿性感的五颜六色的小吊带,在一片蒙蒙胧胧中向过客展示自己胸前两坨呼之欲出的白花花的肉。每当走过这些店面时,鲜有男人不往里面看的,一副想吃又不敢吃的熊样,看了让人可怜万分。
淑女麽,是绝对不会去做婊子的,所谓做婊子,就是两腿一张,给人操几下,爽一爽,然后换一点钱好养活她自己,给自己的衣服啊化妆品啊之类的搞点融资。淑女的话,自己有钱,所以不需要两腿一张来给自己的衣服化妆品融资。她们生活富裕,自己也能赚钱,当然不是赚两腿一张的钱。
历来淑女都看不起做婊子的,婊子是地位地下没有品位人尽可夫的代表,所有人们骂淫荡的女人作“婊子”——事实上是很冤枉的。因为淫荡的女人虽然也两腿一张,但是并不靠这个赚钱,所以和婊子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其实男人天性比女人滥交,可惜没有人叫他们“男婊子”,或者“鸭子婊子”之类的——这个问题比较有趣,也许某些钻牛角的女权主义者可以去研究一下应该如何叫法,不过英文中一律可以以“bitch”称呼,倒也省事。
婊子呢,我虽然没有和他们交往过,但是想必对淑女们是又羡慕又看不起的。说羡慕呢,因为毕竟人家光明正大,享受着社会对她的尊敬;而婊子呢,这个职业说起来总归是不太叫得响的。之所以看不起呢,我想婊子小姐们总归很享受男人对自己的恭维,男人色迷迷的看着自己的乳房和屁股,男人对她了不起的技巧的赞赏,所以她想想么,从前那点屈辱也算值了,你们这些只会一个动作扭来扭去的淑女们,算个毛啊~
不过凡事总是爱在事物的两极之间幻化出个些许名堂来,这个淑女和婊子也不例外的。
有些女人也是两腿一张,然后从男人那里拿钱,给自己的衣服和化妆品融资,不过这种合法的卖淫呢,你简直无话可说,因为人家有了一张结婚证书,所以她这个两腿一张呢就是在法律的框架之内张开的,她这个问“自己的男人”拿钱呢,也是在法律的允许之下的。所以呢,就仿佛说,这不够格形成一桩买卖关系,她这个良家妇女呢就怎么地也算不得是一只婊子。当然这也是她自己想想咯,不过这是一种很有感染力的想想,威力不下于那个甲型H1N1病毒——于是,不只良家妇女想想了,很多拍拖中的小姑娘也开始想想了,结果就是约会女人从来不买单,大到开房吃饭,小到门票车票,统统两眼一瞪,让男友掏腰包。你说这不是婊子行为麽?而且还做的堂堂正正,有声有势的,那些躲在蒙蒙胧胧的门面后面的丰乳肥臀们,怎么叫板得过他们丫!
更搞笑的就是,这些良家妇女们,如果让他们换了衣服去跳艳舞,恐怕也是一个个争先恐后,屁股扭的来得个起劲的。虽然水平次了一点,但是精神可嘉。最让人叹为观止的是,第二天他们依然一副淑女的样子,依然用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鄙视那群蒙蒙胧胧之后的女人们——其实呢,说穿了,无非就是一个有证一个没证的区别,这个license还真是万能丫!
是为伪淑女,真婊子也。多见于被暗中包养的女人,结婚后靠吃男人的已婚妇女,约会时候从来不付钱的小姑娘。
The End June 25 你的包里都有什么?今天偶然看到豆瓣上黎戈的日志,讨论女人背大包,还有大包里面装些什么东西。列举了几个例子,譬如某美女电视主持人的包,某“名媛”的包,某女记者的包,还有提到竟然能装凉鞋、高跟鞋的安妮宝贝的包。
我看了半天,没有看到避孕套。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女人不习惯随身带避孕套。本人一共有若干只包,基本都是通勤款,但无一例外都会在每只包里放上避孕套,至少2个。这里突然想插一句话,我之前对TT是非常信任的,尤其喜欢Durex,但是某天突然从医生口中得知,过度使用TT会导致**糜烂(自己去想象吧),顿觉浑身冷——又不想整月的吃药,又要预防陌生人可能的疾病——女人的性还真是辛苦。
关于TT,还有特别搞笑的事情一定是要说一说的。比如说每次我在屈臣仕买Durex那种大包装的避孕套,只要我在他们的小购物篮里面丢了那么一包进去,就没有任何sales assistant敢上前来烦我推销护肤品了~好像这玩意儿如同定时炸弹一样;有时候还会看到某对小情侣神情诡异的在避孕套的专柜面前犹豫良久,然后突然出手丢一包在购物篮里面,但一定是用其他的什么东西遮一遮的。实在是令人宛尔。
想起前天翻到某杂志上的一个趣味调查,据说男性平均性伴侣11.3个,女性平均性伴侣4.4个。上帝,这是什么样的差别!虽然不太清楚是哪个地区,从哪个年龄段至哪个年龄段的调查,但是,我们现在以一名正常的中国女性来举例:
假设她从大学开始做爱,那么就是18岁,做到更年期吧,假设50岁,去掉可能怀孕的时间,笼统算1年,那么她就有32年的做爱时间,然而,她的平均性伴侣却只有可怜的区区4.4个,也就是线性来看每7.28年左右更换一个性伴侣——哦哟,倒也符合“七年之痒”的说法~
然而你七年才换一次性伴侣,这是什么样的概念。我觉得退一万步讲,一个女人至少一年换一个性伴侣——或者你不换也行,但是你也要增加一个。没有任何借口,证明说女人的性伴侣就一定要比男性的少,而且是少很多——根据这个调查的话。
女人应该全力追赶,缩小和男人在这方面的差距。
所以,首先,就在你的包里面,多放上两个避孕套吧~
The End May 26 由《南京!南京!》说起相信我们武装之下所获得的和平,并不一定是永久和平的完全实现,一定要做到我们的敌人在理性的战场上为我们所征服,使他们能彻底忏悔,都成为世界上爱好和平的分子。
这段话是某位香港的影评家发表在《大公报》上关于《南京!南京!》的观后感中所引用的中国官方在抗战胜利后的表述,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我就为在当时的中国便能起草出如此充满理性意味的语句的那些作者而深感敬佩。
草莽多非理性。
而理性者,虽然占比不多,却对这个世界的前进,发挥着无法估量的作用。
其后又看到众多中国网友对陆川的谩骂,甚至牵涉到了剧组人员、部分女演员,说什么其本身就应该被拉去凌迟或者被强奸,实在是令人气愤非常。所谓“群氓”,便是如此吧!而他们的愤怒固然100%的可以理解——包括像我这样岁数的人的外祖父一代都是亲身经历过日本人杀到的恐怖事件的——但是他们被非理性所扭曲的愤怒,到底能起到何种效应?那些一代又一代的日本首相们,不是仍然心高气傲地参拜着他们的靖国神社麽?那些日本的教科书,不是一样对这次屠杀讳言其辞麽?
要在理性的战场上征服我们的敌人,这种话直白点,连我的外公都会明白。他如今还是会和我们说起当时日本人侵略,然后乡民逃难的故事(以至小时候有段时间经常和Sister用玩偶编排逃难的故事~);说起南京大屠杀,他表示日本人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你征服一个地方应该要爱护当地的老百姓,怎么能够杀人呢?那是不得人心的”。
简简单单的一个道理。
我外公如今还能哼几句日本的国歌,因为当日本人把逃难的乡下人赶回村子的时候,小孩子便被聚起来,开始接受他们的“日化”。可见攻到上海乡下来的日本人和南京城的不同,可能是被当地美丽温柔纯净的风物所感化了吧——是为笑话。所以他总是对能够宽容待人的领袖充满热爱,譬如宣布不许当地人伤害战败返国的日本士兵的国民党蒋介石。出于这个原因,他对毛泽东是不敬佩的,因为他的文革杀了太多无辜的人;而对于邓小平,他又是敬佩不已了,因为他觉得作为领导人,邓履行了他的职责。
早上又看到中国一些学者对中国农民工的社保的争辩,我觉得某些说辞非常感情用事,中国很多学者在经济民生问题上的大胆无知和无畏,让我非常无语。这些人都应该回学校补习经济学原理。什么时候中国的当政者和政府喉舌的学者们能够精英化,能够理性思维,能够时刻心系人民和国家?
这三点应该是不难做到的,精英化,就是不要把学历低的文盲拉进决策者的队伍,这种出来的结果几乎是灾难式的,典型的会导致朝令夕改;至于理性思维,我觉得这是个个人问题,但是可以通过不断学习、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培养全球化的眼光、和谦虚了解世界的胸怀来达到,这对于决策者几乎是个必要条件,可惜,我们国家虽然有头有脸的几个大领导都是一流大学的一流理工科毕业,其余的可能就是那些无聊的什么政工出身的废物了。这样的人才更本就不配做领导者。所谓领袖所谓决策者,必然是要头脑清晰,理性先行,果断深思,目光长远;不仅敢作敢当,最好还要有点敢爱敢恨的牛劲儿~这些都是成就魅力领袖的要点。就像最近在纽约时报上看到的,真正具有CEO资质的人物,其实并不是那些特别人文、特别圆滑、特别善于交际的油嘴滑舌、能屈能伸之辈;相反的,他们往往都是些“organized, dogged, anal-retentive and slightly boring people”,无论何时何地,领导者应该时刻关注的是:执行力、组织力、和效率。这些具有超强心理承受能力和不屈不挠精神的奋斗者不应该富有人情味,有时甚至要“无口、无心、无表情”——这类人,便是最受到我推崇的强者。
悬崖不因闭眼而消失——这是陆川博客上的题头。虽然不认同里面有些黑暗非正面的心理因素,我还是喜欢“悬崖”这个形象的。猛鹰击于长空,奋力翱翔于逆风的悬崖之上——所谓英雄气概,便是如此罢。
无惧死亡,勇往直前,而始终不灭心中的理想。什么是男人?男人就是今天比昨天像个男人,明天比今天更像个男人,不断证实自己是个男人,不断向前攀登。在那高山 的巅峰,有着白雪一样圣洁的死亡——这就是我所追求的境界,无论男女。
The End May 25 她走在遥远的高山之上上周末下班后去影院看了《南京!南京》,陆川真是个艺术家,深得欧洲人文艺术电影的风采。
回到家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于是关了灯凝神听了几个章节的A.E.Houseman的A Shropshire Lad——又是关于战争、年轻的生命逝去的男性主题,这个听力版本有着优美哀伤的配乐,是个非常让人遐思的艺术小品。
然后抽了一支Philip Morris提精神,喝了一杯维生素C泡腾片,再吃了一粒Wyeth的复合维生素片,开始写洋洋洒洒的观后感。写在阿尔斯通的草稿本上,写了很久,越来越累,终于是写到半夜1:30几分。
人活着不是为了走别人已经走过的那些毫无自我个性的路的,如果我也能创造出某件富有价值的艺术作品,那就彻底对得起我那拿了"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了。
不知道中田英雄是日本哪里人氏,我发觉日本有一类型的男人总是长得像他一样非常吸引我,充满了男性的魅力,又不乏细腻温婉的情操。刘烨也很不错,陆川想必很能调教演员的。不过刘烨本身就很有艺术气质,是个长相十分具有独特气质的。。。普通男性吧。但是据说他在科班学习的时候,看的最多的便是小众文艺电影,那点修养肯定成就了他今日部分的气质。
拥有上品气质的人,本身就是上帝的宠儿。大部分人都毫无气质可言,遑论个性。他们愿意乖乖循着平庸前辈的足迹和训诫,来铺设自己独一无二的人生道路——要知道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啊,岂能如此轻易的俯首于庸人的教鞭之下。
很难得在罗马的最后一顿晚餐桌上,和总经理同志、董事长同志、还有日后即将成为总经理的31岁的ENTJ谈论人生。看到一个在如此年轻的年代便能成功开始其高级管理人员的同类凯尔西气质类型人,我对他真是非常钦佩。当他20~25岁的时候,他最常出现的地方,就是在迪厅里面帮忙打碟;如今他的愿望仍然不变,就是能够有白天工作,晚上到Pub唱歌的生活。是个大部分中国男生不可及的成功模范。同时他也出身于社会层次较高的移民家族,而非那些洋打工的,譬如那些42岁便能抱到孙子的不思忆范例~
周六和WRH同学吃了一顿日式的早晚饭,然后启程去人民广场,准备去听艾林顿公爵乐团的爵士乐表演,可是周五的《南京!南京》明显影响了我,怎么也找不到去音乐厅的路。于是折回南站去买了端午假期到杭州的火车票,便回家继续我的宏观经济学了。
想的总是很多,思考也很多,感动也很频繁。然而总有厌倦的一刻。最近最突发其想的事情,便是再进一次大学,读个两年的数三。
仍然在赞叹着陆川的才华,男人里总是能出更多的楷模。而女人呢?她们仿佛永远就只是女人,沉浸在自己日渐“妇人”的生活里,无所作为。她们年幼的时候穿着可笑廉价的裙子,玩着幼稚的芭比;年轻的时候,轻易的为了一个黄毛小子而成绩一落千丈;始终无法如男性一般雄心勃勃,立志成年后要依靠自己的力量独立生活;最后,在这种封建思想的引领下,婚姻之于女人,便成了一所庇护所。一旦落入了这种庇护所的观念里,这些人就一辈子无法和男性相提并论,永远都要比某个愚蠢的男人短一口气。这难道不是女人的悲哀麽?!
那些结了婚的女人,视另外一些抢夺自己丈夫的女人如猛虎,如果她和她的丈夫完全在人格和经济上是平等的,她不会显得如此可悲。女人的另一个缺点,便是如果快30岁了还“嫁”不出去,便会觉得自己会凄凄惨惨的度过一生似的。而男人却不会那样去花时间想,如果自己届时还没有结婚的话会怎么样——因为男人会把人生花在事业上,而女人,这些从小穿着可笑廉价的裙子,玩着幼稚的芭比,被人处处谦让的小娘儿们,却从来不知道事业为何物。
如果女人从小也想着“将来我是要赚钱买房子买车养家庭”的话,今日的女人会有很大的不同。他们会更有精神、更有气质、更有力量、更为独立,而不是终日埋葬在自己的莺声燕语之中、把时间花在无聊的化妆和保养上、琐碎、怯弱、没有理想。
当前很多所谓的家庭问题,就是因为人们对婚姻的概念太过传统和虚伪。在我看来,要么这段婚姻纯粹是出于功利,双方把这段关系保持到死,但是双方有着独立的生活,互不干扰,也不为了对方的情人而大动干戈;要么,仅仅是为了爱对方而和对方结婚,一旦出现了另一个值得爱的对方,就结束上一段婚姻,再开始下一段生活,彼此好说好散——那么,如今那些无聊的、无休无止的第三者事件们,也就再没有必要被放到镁光灯之下了罢!
The End
April 23 Sing for the MomentLife's short, break the rules.
人生には三つのものがあればいい。希望と勇気と少しのお金。
Try to learn something about everything and everything about something.
能以价值衡量的感情是没有价值的。
今からだって遅くない。
Love truly.
Johann Sebastian Bach.
鲁迅。
荣耀、王位;才华、流浪。
The End April 15 爱与幸福的矛盾看到Joanne那篇关于一起自杀事件的文章,真是很感叹——感叹爱与幸福,也可以成为一对不可兼得的矛盾。
那个男生把提出分手而起了争执的女生推下楼,紧跟着自己也跳了下去——他在目睹了女生掉下去的时候,心里是悔恨?还是怨恨?抑或是洋洋自得?接着他也跳了下去——中间隔了多久时间?几秒?还是几分钟?他又是怎样一种心情呢?
——这真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故事啊!可惜,这起事件偶发的可能性比较大,而非出于预谋——因此,就减少了今次自杀的美感,只能算一盘匆匆烤制的馅饼,而非一道精美的、点缀着昂贵香料的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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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听老头8新闻旧闻,8到他和集团某高层有次去松江的泰晤士小镇,夜晚在一家酒吧休息。老板娘是个湖南来的乡下女人,不过因为从前被一个德国人包养了,所以在德国人回国之前得到了一件大礼:泰晤士小镇的一套房子和这间酒吧。
我想象着这女人最得意的事情,莫过于和一个外国人上了经年的床以后,终于得到了她想得到的东西,如今她也算是荣归故里,她那个湖南乡下村庄的头面人物了。这些外表漂亮身材丰满的低俗女人,人生的目标竟然如此简单,如此安于永远处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的底部,却还不知高低的炫耀自己睡来的财富,一如那些小学毕业的暴发户们,想要用自己的钱财,买来隐形社会上层的认可——可惜他们没几个走对了路。乡巴佬永远就是乡巴佬,最可笑的是以为自己是乡巴佬,就有了犯贱的理由,就可以至贱无敌。
常常在上海的很多酒吧和餐馆里,遇到和外国男人吃饭的他的中国情妇,最搞笑的莫过于此人还操一口超级幼稚的外国话,言行举止是那样有失分寸却强要充洋气的淑女名媛。
这些人,就是潜在的被包养者吧。
因为不愿意吃苦,而利用起了身体的优势,这是女人聪明的所在;然而她们却那样甘愿为了轻松赚得的钱,而舍弃自己真正的爱,人与人的差别还真是巨大。
这世上,很多人都活得相当不纯粹。
The End
April 07 我喜欢的、我讨厌的我喜欢:可爱、自然的女人;
我讨厌:装可爱、装嫩的女人;
我喜欢:自立、性感、美艳的女人;
我讨厌:丰满、俗气、要男人养的女人;
我喜欢:开放、随便的女人;
我讨厌:假正经、性冷感的女人;
我喜欢:阳光、坦率的男人;
我讨厌:闷骚、犹犹豫豫的男人;
我喜欢:强势、性感、有号召力的男人;
我讨厌:软弱、幼稚、技术差劲的男人;
我喜欢:博爱、深情、爱献殷勤的男人;
我讨厌:假装专一、浅薄、不懂浪漫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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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清明假期开始,为了房屋装修的最后攻坚阶段,开始大忙碌了!心情时好时坏,幸而——巴顿赢了马来西亚赛站、穆雷打败了德约克维奇(这家伙竟然感击败我亲爱的纳达尔!)、埃伯顿这个老处女座男人击败了希金斯——所有的比赛冠军都是我期望的,the Sun's behind me, then~希望9号欧冠比赛上,利物浦击败切尔西!我爱托雷斯!!!
The End March 10 弱者的逻辑在网易上看到有个已婚妇女贴帖子,怀疑自己的丈夫有了外遇,于是乎她从丈夫的手机里面找到了小三的号码、去移动搜到了她的名字,etc,然后询问大家她应该怎么办。帖子贴到一半的时候说,已经和丈夫谈过了,他说他已经不再和她联系、此事已经搞定了。
我自始至终要说的一句话就是,到底是谁他妈规定了结婚后LP只能fuck LG、LG只能fuck LP?!真是非常愤怒,凭什么作为妻子,就一定是justifiable到可以去查别人的手机号码和名字姓氏?!你何德何能,竟然能把对方作为你的附属?!如果我是男人,我决不会一天到晚随叫随到,决不会允许你任何时候乱打电话,决不会什么东西都我来付帐,决不会去见你的父母双亲,决不会你让我和别的女人分手就分手,如果你大吼大叫分手离婚老子我马上一部差头把你送到离婚律师那里!但是我一定清楚我是否还爱你、一定会保护你、一定会以你为荣、一定不会和为了钞票的浅薄女人交往!任何关系都是公平的,没有什么送上来的“属于”。
如果你是一个传统的人,认为并且相信忠诚是婚姻的一个必要条件,无可厚非;但是去查别人的隐私绝对和前者不构成任何因果关系。
如果你是一个有脑子的人,你应该清楚的知道世界上没有“永远”这回事,就像Oscar Wilde说的,“永远”是个可怕的字眼——女人因为好奇而结婚、男人因为厌倦而结婚,最后双方谁都没有得到自己本来想得到的东西。让结婚的一方永远忠于自己,这本身就是极其可笑的幼稚认识。
如果你是一个足够有勇气直面现实的人,你就应该首先去找到所谓“背叛”的那一方,去和她/他谈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然后再去找那个插足的第三方,搞清楚他/她的目的。而不是那那里期期艾艾,令人烦不胜烦。
如果你的结婚对象蠢到连第三者来骗钱都看不出来,只能说明他/她是个虚荣的人;如果她/他以炫耀自己婚外情的数目为乐,这种下流的人离婚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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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想象过如果将来自己结婚后、发现自己的丈夫有了另外的女人之后的情景,出乎意料,我觉得我不可能冷静得下来,我会把这个家里所有的东西砸个稀巴烂,然后质问他是否还爱我,最后不管怎样,分手了结,出一口恶气。
后来想想,觉得这种设想是不现实的,首先就是自己结婚肯定不会出于爱情——一方面,看多了这种女人控诉不可靠的男人的案例,我不想我宝贵的人生也堕落成这种愚蠢幼稚的可悲模式;另一方面,我需要的婚姻是一种友情组合、一种同志关系,需要一个能够尊重我个人空间和生活的男人(或者女人也无关系~)。不管怎样,他/她必须能够在智力、情商、财力、社会地位、教育背景上和我匹敌、他/她必须足够强大足够理智,绝对不能受制于他/她的家庭,尤其是父母亲。我需要的是一个可以自己决定一切的人,而不是一个必须考虑自己从前的那个家庭,远远过了20岁却还要听从父母意见的懦夫。
如此,我怎么可能还会“质问他是否还爱我”呢?——家里的东西也就得到了保全。
在我看来,如今的婚姻,往往可悲的预示着女人的弱者地位。加之人们对“永远”和“长久”的迷信,导致了婚姻成为一种可怕的阉割工具。阉割了激情、阉割了爱的能力、阉割了动物的本能、阉割了创造力,到最后产出了无休无止的令人智商与日下降的无聊的生活。偏偏这些蠢人还愚笨的相信所谓“永久的爱的忠诚”,一遇到必然会出现的所谓背叛就声嘶力竭,实在是可笑至极。
人害怕孤独、为责任所迫、最后结婚,成为了一对可以进行mercy consolation、mercy fuck、mercy company的组合。弱者纠缠于其中、为世俗的琐事头破血流,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何时才能跳出这个藩篱,哪怕只是去体验一下佛家所谓的“六眼通达”?
对于既定思维的这种名正言顺的愚蠢说辞,真是愈来愈令我感到愤怒。特此作文,骂一骂出口恶气。
The End March 03 爱如一只无脚鸟无意中看到莫洛亚的《爱的艺术》,竟然被我看下去了。于是必然要赏我点醍醐灌顶的启示,深深想来其实是很有道理的。
1、保持爱的最好的方法,其实就是让其自然;
2、男人应该永远心胸广阔,如同那远航的水手,扬帆、守望、启航,而不会因为暴风雨失却对海的热爱;
3、简括起来讲,世上对爱有两种态度:忠诚的和不忠诚的;爱人的人也有两种:专一的、和朝三暮四的;如果你是其中一种,就自自然然的表现出来,而不要做作的让人误以为你是另一种人。
我很喜欢这三点。
平日里已经戴了很多面具玩了很多精妙如走棋的把戏了,为了得到爱、或者如很多愚蠢的女人那样——为了拴住一个男人,而使尽花招,或者把自己成天搞得妆容无懈可击,那是没有必要的。20岁也会走到30岁和40岁,自然的生活最是令人惬意。要为自己活,过自己的人生,要有自己的生活、事业和梦想。
心胸宽广的男人——始终喜爱强壮而富有男子气概的男性。男人应该是漂泊的,没有家的,在远方的,在严酷的环境里不断受到创伤又历经磨难变得更为强大的。这就是雄性气质的定义罢。莫洛亚使用了水手的比喻显得十分富有浪漫情调。
事实上,关于两性的文学语言,最让我着迷的还是三岛由纪夫在《天人五衰》中的那段话:男人就应该是个男人,今天比昨天是个男人,明天比今天是个男人,不断的证实自己是个男人,不断的前进和攀登,直到那高山的顶峰,在那白雪皑皑的顶峰,有着白雪一样圣洁的死亡。
第三点正说明了西方人比东方人宽容幽默开放的态度,也正是这种态度,白人的男孩子远要比中国的男孩子可爱随和的多,更加强壮、更加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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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一口气买了一堆杂志回来看,误买了一本年龄定位给30 sth's看的Style,但是我很喜欢这本杂志上的穿衣风格,典雅朴素低调女性气质十足。不过我很怀疑即使我到了30岁之后,也不一定会买那些所谓大牌的东西,动辄上万的一件上衣——我还不如去投资黄金~但是内页里有个专题是30岁后是否要告别单身。说什么“女人在30之前是想——我想挑什么样的男人,30岁之后是想——我能挑什么样的男人”,还有“30岁之前的女人有很多种,30岁之后就只剩两种——结婚的或没结婚的”,让我不禁皱了皱眉头。
据说男人30一枝花,那也是要有钱的男人,赚着个小工资的男人,恐怕到了30也就嘴上能吹吹这句话,人后黯然神伤罢。更何况当前社会失败的30岁后的男人何其多!不至于所有经理主管职位全让这帮人给占了罢。
我是一点不认同的。30岁的男人和20多岁的男人精力差别很悬殊,说得难听点,对我来说很多就是不能用的废物啦!首先就是发福,这是令人憎恶的。发福了就开始显出一副暴发户的腔调,把他浅薄的修养和可笑的智力水平愈加暴露无遗,更何况这个时段的男人很多还结了婚的,拖着个老婆和孩子的中年男人——哼,怎么想都毫无魅力可言。
而如此抨击30后的女人,天天给单身的女人们上课,危言耸听,劝她们快点找个“不错”的男人结婚,简直就是阴谋。这种不正常的心态导致了女人在结婚的时候养成不正常的心态,女人变得神经兮兮,整天就觉得没了男人不能养活自己,没了家庭就会孤苦一身——而这些的一切一切,都是源于少年时代对女人不正确的教养,使得女人们承担压力的能力明显弱于男性,使得女人的行动力明显没有男人强大。这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恶性循环。我觉得女人应该把“养家糊口、买车买房”看成是自己的义务,这样再来看问题,就不会再如此期期艾艾了。
23岁真是具有意义的一年,心理上发生了很多巨大的变化。对很多事也突然更深的明了了。我要如何去爱?我要如何生活?我要如何获得我想要的成就?很多问题都变得更为复杂了。在前一段时间,诸事交集,而没有帮手,也没有可以倾诉的人,突然觉得压力很大。然而竟然没有流泪,只是抽了很多烟,喝了很多酒。心情平静下来之后,开始看书,《发展心理学》,突然明白了这个阶段的人压力大是正常的,而我的压力值也仅仅是稍稍超过了男性的平均压力水平。Viva,就此可以聊以自慰。
因为无法再和自己仍然希冀得到爱的男人在一起,而痛哭失声,让我突然感到小小的害怕。失去一个爱的人如果是这样歇斯底里要闹腾几天,那么将来母亲去世的时候我会怎么样呢?暗下决心,绝对不能掉一滴眼泪。
然而长大了的感觉真好。风华正茂的时候非常惧怕自己会老去,等到23岁的时候,反而期待着看到自己30岁时的样子了。目前还是不愿意想一直活到什么50岁,至少40岁也还是能够接受的。从未希冀得到什么“老年的智慧”,因为身体能量的下降是痛苦的。没有激情的人生是不值得留恋的。人生短短的,就可以了。
想起本周日我的闺密就要大婚,与我同龄。我要作为伴娘把我可爱的女友托付给一个陌生的男人。他们的所谓“婚姻生活”就要开始,不好意思,我还是要偷偷发笑。但是我相信她一定会让家人满意,因为她是个愿望小小、又不娇气的女生。纯真、朴素,具有令人小小羡慕的天真的理解力——一个双鱼座的女生。
而我的爱呢,仍然如同一只无脚的鸟儿,恐怕是寻不到可以栖身的枝头了。我只想离开,寻到机会离开这个让我如此熟悉的地方,去体验新的生活,认识新的男人。既然上天赋予我如此强健的双翼,我就应该不断挑战前方更为险峻的山崖,直到死亡的一天。
The End
February 23 Home Decor 散记 (III)Frankie: NND,我失恋了。 Robin: 我觉得你现在不要去想这件事情;过个一两个星期之后再去想这件事情罢。 ——————————————————That makes sense. Thx, Robin.
因为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早上在去公司的5号线上,突然有了一种预感:要看一看自己的手机。于是就这样,看到了一串陌生却又熟悉的手机号码发来的——算是分手的短消息吧。 Carey交往过的一个作家男友曾经用一张便条纸和她分手了——这就是我收到这条短信后的第一个念头——然而短消息是诚恳的、如此款款深情的,以致于我最后还是流泪了。
但是这条看似深情的短消息充满了欺骗的意味。被骗倒是无所谓,因为爱的本质于我最重要的还是幸福的感受——但是确实是不可原谅的。但我不想再深究,因为我知道这条短消息的背后一定有个很耐人寻味的故事;因为至少我是真心实意问心无愧的,就像过往的每一次那样。心一下子又软弱无边了,于是立刻就有泪要流出来,无法控制这种情绪上的信马由缰。至于为什么又哭了——我想真的是非常伤心所致罢:他说他每天在工作现场吹得又冷又累、我很心痛;他说以后他不会再来见我了、我觉得一下子很没有希望;因为我用了至少整整4年的时间、终于感觉自己可以不再想念A,可以去爱别的什么人了;现在又多了一个他——所以觉得一下子很没有希望。但是我哭得够多的了;手机号也没有了;最后的break-up SMS也删掉了。
看到媛媛的签名是a wise girl kisses but does not love; listens but does not believe——有谁不承认这种女孩子智慧到极点呢?可是她不再去爱了,至少没有勇气去付出。如果这里实在有她的错,那也是因为她太聪明、她爱起来太深了。因为她爱上的人的爱无法和她匹敌。长期和情人们保持着淡漠而若即若离的关系,正是我的写照;但是一旦遇到非常喜爱的对象,不管他是什么样子的人,还是会义无反顾的沉溺和依恋起来。天真的以为即使是深爱的对象,也可以保持一段长久的关系,因为自己是那样对他们的爱上瘾。但是我常常以一个天真的爱的施与者的身份去思考、忘了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人都是生活在现实中的、祈求平凡和安宁的正常人。
But i will still be that foolish girl,who kisses and loves, whomever he is; and listens, remembers, hopes, and does not want to leave the love for him behind. A foolish girl who believes the past romances are all true and honest, at least hers are. A foolish girl who cherishes the past loves and grieves, and buries them in the very depth of her crying river. A foolish girl who refuses to grow up anymore and to be "wise".
经过了那么多的非理性,终于可以半理性的写下一些貌似理性的东西。
我觉得挺可惜的。非常可惜。非常非常可惜。
恐怕现在最不能听的一首歌就是guns and roses的dont cry了。
——因为周六的高中同学聚会时、已经借着喝得大醉而哭到昏天黑地了。
这其实是非常奇妙的一段经历。
老同学们真是好。
吃饭的时候,握着Kim的手;他越来越胖了,真是要命;
唱歌的时候,抱着扬扬~但是最后还是哭了,把班长和CCR同学抓伤了;
唱到凌晨才结束的时候,吵着要去Zapata's继续喝酒,同学们都拼命阻止;
被说服上了ZD的车,一个人坐在驾驶副座上还是止不住流泪的趋势,把脑袋别过来不希望老同学们看到,因为已经够糗的了;
最后还是爆发了。。。 。。。只剩下QY和ZD了,所以也就肆无忌惮的爆发了,可是脑子里还是想着ONS要找点小安慰。
下雨了,中雨,打在车窗玻璃上。
岗亭里所有的警察和保安都趴在桌子上睡觉。
只有我们的眼睛是睁开的、困倦的、流泪的。
两个人拼命说教、安慰,简直拿这个蠢女孩子毫无办法。
她不肯回家,吵着要去喝酒。
情绪失控,不知道脑子里已经一片浆糊。
唯一的好处就是大哭缓解了压力。
最后终于肯放我下来出门走一段路,下着雨呢,静静的,无限的安静,把街道冲洗的那样干净。
。。。 。。。后来终于被强行遣送回家了。
那天骚扰了很多人,电话、短信,完全失控了。想来给很多人造成了巨大的困扰,感到非常难为情。
但是和同学们在一起、还是觉得多么开心多么熟悉的感觉啊!
我们在申悦酒家排了3大桌子~
YB变得开朗圆滑很多、人妖还是那么漂亮的样子、女孩子们非常美啊~连高一时节转学的那家伙都来了;
ZC还在读研、争取公费留学东大的机会;
公公数钱真是一绝~
很少有人结婚,大家都在努力生活。
恐怕那天我是唱歌最烂的一位了。
TWY同学还是被我们留下来了,她的留下是很有喜剧意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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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has to go on; and I have so much to carry on.
今日装修:去永乐了解电器的价格情况;
本周采购:窗台大理石、热水器、脱排油烟机。
我一定要把这套房子的装修跟下去,让母亲一个人出钱又出力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
我一定要恢复过来;
我一定要重新开始画画,因为那些美丽的油彩和纤细的画笔都在等着我;
我一定要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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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January 24 岁末印象I. 拉雪兹神甫公墓 我对拉雪兹神甫公墓的憧憬自然是缘于奥斯卡·王尔德,这个被我研究,却并不怎样钦佩和认同的英国作家——确切来讲,一个爱尔兰人。然而我在拉雪兹却没有找到他埋葬的处所。来回走了两遍,中间特意又绕回到大门口再次确认他的位置,然而却还是没有如愿。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罢。然而那个时刻的巴黎却让我感受到了一种前未所有的亲切感,那种只有在熟悉的地方才有的自然感觉。 事实上,我对墓地、葬仪、以及死亡这些东西完全不似一般的人们,也就是——既无感触,也缺乏恐惧和敬畏。生生死死在我的定义里,日渐随着我的长大而麻木冷漠起来。所以借此,我突然想回想一下当时的巴黎了。 这次公差并没有上一次那样让我欢喜。原因之一是上一次我们去时正是法国的六月,美好的葡萄园地和明媚至半夜的欧洲的日照,令人倍感度假似的轻松;这一次,换成了靠近巴黎的Saint-Ouen地区恶劣的治安,寒冷的街道,日以继日的乘着TGV从一个城市奔波到下一个城市,而且还多了一个等级颇高的中方高层,令人疲惫。但是巴黎的拉雪兹神甫公墓,却多多少少还是给了我很大的一笔慰藉。 那就是我日夜以求的宁静。 那天我们乘着地铁到达香榭丽舍大街的101号,为同事买好他指定的LV包,然后委托老头把它带回蒙马特的Mercure,一个人转2号线去了拉雪兹。一路上地铁不断的上来形形色色的巴黎人和游客,尽管已是傍晚时分;破旧的地铁,以及欧洲人明显不同于上海女生那种色彩活跃闪闪发光的着装风格,地铁驶出市中心后荒凉的郊区冬日景色,都为我的这次公墓访行铺垫了我想要的荒凉气质——那种死亡的,却宁静舒适的怡人气氛。我想我下次去巴黎,肯定是相当得心应手的了。地铁都乘的如此熟络,一点不差于在上海的地下到处穿行。只是上海更新,更明亮,更俗气,更轻佻。 所以如今我回想起来,还是六月的那次北上最为动人。我们从巴塞罗纳飞回巴黎的傍晚,在机场附近取了我们在上海就预订好的车,从戴高乐一路北上开到Valenciennes的d'Aubrey。 六月高高挂起在西天不肯落下的太阳迷惑了我们,所以即使已经是晚饭时分,我们还是精神满满的在宽敞的车厢内快乐的啃着三明治,吮吸着酸奶,吃着冷藏的西红柿。法国通畅的高速公路和老贺飞快的驾驶都令人心旷神怡。所以我想到了Nightingale,因为他很可能将来是要在法国继续修习他的油画的。我给他发了一条短消息,借以传递当时当刻心中愉快而舒畅的快乐心情。 美好的行程便是如此罢。 夏天是个能激发人浪漫念头的时节。于是,就像在巴塞罗纳靠近地中海的口岸上期待着未来可以放自己一个7天的假期,在BCN租一艘小帆船度假一样,我觉得在如此美妙的法国,如此美妙的时节,必然是要和亲爱的情人开车一起来趟旅行的。我们会像当时当刻那样,一边亲吻,一边开着车,行驶在开往外省的高速公路上。 ———————————— 等到我们将近半夜12点到达d'Aubrey的时候,车停在了一片由白石铺成的小场地上,我们在当地一家三星级的洋房式旅馆里下车了。那时我生平入住的一间最美的旅馆:美丽的黑夜——仍然布满日光;浓密的北方小树林;幽黑的护城小河;仿如先知渡鸦的鸟儿;公主一样美轮美奂的房间;古老陈旧却整洁美丽的内部装潢;美丽的侍者;美艳的早餐桌上的玫瑰花;美不胜收的花园;甜美的一个夜晚。 更重要的,是我见到了我一见钟情并从此为之朝思暮想的男人。如果我可以爱他,那我将会是如何幸福;如果他可以爱我,我又将会是如何地幸福。
II. 天鹅绒衣裙
我的母亲,正如我墙头所贴挂的一副波提切利作品中那位纯美的小天使。她一直那样天真,那样纯朴,那样退让,那样与世无争;那样让人纠葛,那样让人叹息,那样让我敬佩,那样让我恨,与爱。 我曾经许下一个小小的誓言,那就是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无论我怎样痛苦挣扎于这个虚伪而让我蔑视的人世上,我都必须死在我母亲之后。这似乎成了我存活下去的一个坚不可摧的力量,支持着我去表现一个正直、严肃而不离经叛道的形象。然而不管怎样,这两年我突然对母亲充满了柔情蜜意。我突然停止了对她的诘问和争吵,突然变得非常开明了。所以当我读到马内阿的这段联想母亲的文字时,我突然被其中所引用的普鲁斯特的故事给打动了。我似乎真的看到了那个陌生而可爱的孩子,以及隔着一条走廊的那位优雅的母亲,身着天鹅绒衣裙,手扶着光洁的墙壁走向她的爱儿的房间,去向他道珍贵的晚安。这种华贵表象下的普通的母爱,正是我的母亲所与生俱来的,只是我的母亲——她更加严厉,是个冷峻的美女人。 我一直希望我的母亲能够更活泼开朗一点,能够知道怎样去社交,能够有她自己的一份成功的事业;这样我便可以生活着一个更活泼的明亮的家中,不用看到悲苦的愁眉,和她冷峻的颧骨,那些都是我不喜欢的,因为现在的我更加喜爱温暖圆滑的氛围——所以才会常常冀望着去养一条狗,活泼开朗,可以用它毛茸茸的脑袋,它聪明的黑眼珠,它湿漉漉的可爱鼻子,来亲近我、安慰我。这些可爱的小家伙常常让我爱得放不开手,那样可爱,那样可爱。 ———————————— 完全与我母亲不同。 我的这个母亲,如今已成了我要保护的人了;一个我时刻想让她变得更合我的心意的人。我并非将她牵挂在心,但却是容不得他人来侮蔑的对象。这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确实已经长大了。 ———————————— 独自渡过一个宁静的夜晚的时候,喜欢一边学习一边点上几只小蜡烛。有几次烛泪滴在了电脑桌上,被迅速凝固,结成块粘在台面上。于是,我从枕头底下拿出大马买的锡蜡裁信刀,轻轻松松就把它们刮了下来。 细长优雅的未开锋的刀面在灯光下闪耀。据说刀具之类的都是辟邪的能手,然而我倒是天生对刀具时分入迷。抚摸和把玩精美昂贵的刀具,不谛是件时分让我满足的事情。刀具,也让我觉得安心。 我母亲在我一次生怪病的时候,拿一把剪刀放在我的枕头边上,口中恨恨说道:看你还作怪!立时我头脑里不断回响着的咒语和臆梦便消失了,非常巧合,也非常有趣。 小时候,现在仔细回想一下,真是让母亲花费了不少心思和精力啊!也正由于此,像我这样自私自我的人,是不可能成为母亲那样天真无私的奉献者的。
III. 破旧的玩偶 我这辈子对多少男人动过情,如今竟然已经数不清了;但我只承认自己爱过两个男人。从他们以后,似乎就很难再达到那种深度了。 爱是一样奇怪的东西,我总是自以为我会对这样东西把握的很有分寸,但事实上我总是只能把握它的头和尾。我常常被激情冲昏头脑,并陶醉其间,难以自拔。激情的顶峰就是我爱的最高高度,紧随其后的便是强烈的痛苦。因为现如今已经无法确定自己是否能再给予一段关系以深度,所以它们往往显得痕短命。但是我对每一个男人,都倾注了毫无虚饰的感情。我讨厌爱的炫耀,憎恨轻浮浅薄的“爱情”,嘲笑那些在首次约会就把性作为筹码的女人。没有性的爱情几乎也不再受到我的认同;我对男人的兴趣,始于他们的身体,终于他们的内在。 那些孱弱的、不自信的男人,宛若破旧的、与己无关的玩偶,引不起我的同情,更无法让我怜爱。 ———————————— 在每一段关系里,你都能学到前所未知的,弥足珍贵的东西,从而充实你对恋人间关系的认识。每一个光辉灿烂的恋人,都留给我难以忘怀的快乐。和自己喜爱的人在一起,是世上最切实的幸福。无关乎形式,或者俗气的道德教条,爱让人随心所欲。 然而爱的形式确实太过复杂,以致让人困惑。是否能做到此生都殷殷地爱一个人,需要两个人怎样的互动和努力!长久的爱充满了完美主义和理想主义色彩;爱不断变化、消逝、重生、死灭;又复起,然而质地已经改变。人难以遇到两段相似质地的关系。因为一切变化太快,无法俱足。
IV. 灼伤 我被一个男孩子灼伤了。 从前我总是爱着好几个人, 常常无故便对人动情,现在却心里满满的装着全是他。有时我甚至彻底忘掉了他。起初,他会和那几个情人一样,迅速从我生活中消失,但他却顽固地留在了那里。 有时思念太过强烈,让我又习惯性的落泪——对此我非常困惑,因为我不想自己平衡的生活被打乱。然而人总是要不断成长,哪怕只是从一小部浪漫喜剧——你也会恍然大悟something's gotta give。 我记得有次我把他送的一束玫瑰扔进了垃圾桶;从那以后,我常常琢磨自己那样做的动机。我很爱他,但我无法忍受他一副对我心不在焉、毫无兴趣的样子,这让我深深地怨恨。 人们常常通过惩罚对方来惩罚自己。 被灼伤是有一种模式的——于我——我得到了他,我无比爱恋他,我既不在乎失去他,又对失去他的可能事实痛苦得要命。像一个情绪化的画家,我迷恋上了小猫一样可爱庸俗的妓女。和男人不同,对于到手的情人我反而更加喜爱,所以我这位情绪化的画家,注定得不到幸福;所以我这位情绪化的画家,注定会对激情上瘾。
V. 甜蜜的结局 这过去的一年,我很少在忙学习的事情。这是必然会让我遗憾的未完成。我依然对自己的何去何从迷惑不解。表面上看,我已经彻底和从前的冷静与理智分道扬镳。事实上,混沌和冲动构成了一个被宠坏和懒惰毒害的新的自己。在这种剧烈的变化之前,我依然头脑清醒的给了自己足够的理由:那就是“去体验堕落和蜕变的感觉”,“在变得更为坚强之前屈尊俯就地去体验一下被自己认为是petty and mean的人们的简单易模仿的生活”。现在,我遭遇了本能强大的拦截,我的有意无意的抑制已经暂时(谢天谢地我还不相信那时永远)被解除了。 然而,如果在将来我无法获得我想要的成功,今日华丽而堂皇的措辞无非只是我这种毫无本事的懦夫的巧妙说法罢了。 所以,也许在少时那无记忆的岁月里,我就已经开始了为梦想和成功不断煎熬的生活。然而这是我感到当时自己不同于其他人的地方,我为自己所遭受的心理的负担、以及漫长琐碎的责任感到骄傲。常常独来独往,因为我确实看不起也看不惯那些本应与我同伴的同龄人们。与一些人相反,自己反而很喜爱孤独的滋味。那在人群中展露笑颜的自己,决不是那个真正的自己。我就是那个臭脾气的,永远无法轻易满足的半成熟的老小孩。 ——然而,除上述之外,我又了解自己哪些呢?经年累月,我已经对这些甚至可以被聪明的人一眼看出来的特质感到厌倦。我不清楚这种奇特的厌倦到底需要哪些全新的改变去治愈它:一次彻底的离去?一份适合自己天性的工作?一个可以温柔待我的完美情人?但那决不会是当前的自己,也不可能是我的母亲。 蓦然间恍然有所感悟:也许只是因为还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从而烦恼不断。若如此,这也便是在追求中不断碰到的小小障碍之一罢。无论如何也想在所有竞争中得到第一的自己,这点小小的迷惑和伤感,又算得了什么呢。 新年即至,又要整装忙碌新的事情,把未完成们逐项攻破,不如此,我这种性格气质的人就会背负莫大的压力。也许是过去在静默中反省太多,现在倒是倒不出什么深刻实在的话来了;倒是年末涂几页岁末印象这个习惯被保留了下来,一如我喜好独处,喜好独自旅行。
The End January 07 Epiphany——我沿着我自己蜿蜒曲折的道路前行,走向我自己,离开我自己,试图回归我自己,取代我自己,失去我自己,然后一切又从头再来一遍。
1. 黑色让我沉思。
2. 长情,or 非长情——自己肯定是个长情的人,尽管别人看来并非如此,然而我自己在这点上非常了解自己。只是我将只对正确的对象长情。经过了那么多虽然带给我很多欢乐但实际上完全比不过我的男人之后,我决定无论在激情之下多么痛苦,所有这样的恋情都必须腰斩、“不要折腾”——这多么体现了中共智慧的一句话。对于此类男人,我要的是游戏的欢乐。
3. 我要在09年回归曾经的自我,努力学习。
4. 最近公司里两个同年同日出生的项目经理30大寿了。其中那个有着可爱而俗气的美貌的女人,突然让我生出了很多好感。我的30岁,一定要登堂入室。
5. 我决定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和创作之上,减少无谓的开销和冲动的约会;在上海找到几家真正适合我的酒吧或者俱乐部,好好生活。
6. 今年重要的事情包括和母亲的旅行,还有陪外公出游。虽然我是个没有家庭观念的人,但是我想力所能及地宠宠我亲爱的老妈~
7. 我并不打算戒烟和戒酒,更不打算戒色。我喜欢七星,喜欢很多酒,喜欢各种男人。
8. 冷漠、冷静、高傲、隐忍——my balanced spot of inebriation in the haughty euphoria of being sober.
9. As an ENTJ,我将继续狡诈的生存下去:我要像狼一样野心勃勃,追求鹰一样的生活。如果要死,就要在激烈而残忍的灾难中消失得无影无踪。如果我无法给这个世界带来一点改变,如果我无法得到我日夜渴求的成功,那我就会选择最无声无息的方式,仿佛从来没有来到过这个世界——我要以一种更成熟的角度认识死亡。我要像大爱的Paris Hilton一样每天打扮的漂漂亮亮好心情;我要过我自己的生活;我要掌握我自己的人生,我将不向任何小人屈服!
The End January 04 向着南方!向着南方——去寻找:女人的直感、艺术家的激情,还有男人蓬勃的气质;如同尼采一般,想望着南方璀璨温暖的阳光,那葡萄季节闪闪发光的朱雀们的大地。
冬日冗长的岁月即将过去,那浪漫的墓地重游还在脑海中勾勒,着黑衣,携苗条而高大的心爱男伴去看望过往的挚友;或者独自在深夜里坐在落地灯下,抽烟,看鲁迅的《彷徨》;假日里想完成一副色彩艳丽的油画,然而终于没有如愿。。。 。。。那种冗长的冬日时光,终于要被即将到来的春的烂漫收入它孩子气的怀抱之中了。在二十四节气中倒数第二的小寒到来的前夕,活泼而漂亮的狗已经结伴穿行在清晨无人的马路上了。
躲在垃圾堆间嘤嘤作声的猫此时成了冬日可恶的象征。在这个突然间让肖邦甜腻的奏鸣曲焕发可听性的季节,猫被我冷淡的抛弃了。我不再想念她们,也不再能感受到对她们的温柔的爱。
啊,多么忆念巴赫的大提琴音!他曾经那样温柔的在黑夜里演奏着他的大无,一首又一首。爱之逝去,却又缓缓重来——以其昏沉、黑暗而又成熟优雅的姿态,没有逼迫,没有激情,却那样自然,那样让人感动。
我要去温暖的南方。我要到温暖的朱雀们的国土。那属于灵感和激情的土地。那等着我涉足的美艳的南方异邦女子。还有那热带丛林中隔着高大的树缝,和你对视的美貌少年。只要那大提琴音在我的心里,我就仍然会像曾经在象牙塔时期的那个我,冷漠而坚定地踏上一个人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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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看马内阿的《流氓的归来》很没有兴致,灵感顿失。于是转头去听肖邦的练习曲,此次突然觉得第13首曲子异常温柔动听,演奏到中间段落出现令人联想起情人的呵护一样的美妙旋律——这在从前都是没有过的。
我总是对肖邦的曲子缺乏耐性。他标志式的作曲方式总是那样让我疲劳,越是短小的曲目越是让我不胜其烦。印象中只有一个巴西老头演奏的《葬礼进行曲》让我有进入哲理氛围的舒适感。肖邦总是让我昏昏然,昏昏然,虽然曲子不乏阳刚之气,但是那种变换不定的旋律跳跃和莫名的转换对比,常常让我头痛欲裂。他怎么都像一个哀哀怨怨、情绪不稳定的情妇。
在浏览卢瓦河和勃艮地的白葡萄种类。冬天浏览白酒让人凛凛然~于是一不小心又看起Pinot Noir的故事来了。皮诺竟然被男人盛赞成sex in the glass,实在是了不起,把它比喻为a seductive yet fickle mistress,实在是通感的厉害。至于那段在Wiki上提到的《名利场》中形容黑皮诺口味的描写,更是让人垂涎三尺。
凌晨的时候,转调听老巴赫的大无。很久很久没有认真听过了,以致于听到第6首前奏曲开篇的几个音时,激动的实在是不得了。卡萨尔斯缓慢而力道十足的拉动琴弓所流出的一连串清晰的音符简直如同天籁一样。再次感叹古典乐的神奇,sigh~仔细听了我从前比较喜欢的某些布雷和加沃特舞曲(这些老卡就拉得比较优美流畅了),对于宁静的生活有了一种更复杂的惆怅。人的变化原来也可以用习惯来克服。这是我今天听着巴赫的大无所得到的感悟。
The End December 10 Love Hibernation?真是憎恨长期、稳定而粘腻的关系,憎恨缓慢、寒冷、一切都缓下节奏来的冬日,因为连我的爱,也在他们的协同作用下,丧失了云雀一般的活力和青春!
其实我还是会爱他的,但是准备了那么长时间,我还是没办法欣欣然的像曾经那个活泼的小Frankie那样用热烈而煽情的眼睛告诉他我对他的爱恋和期待!
如今,像一列脱节的火车,无法寻到我要的平衡和安宁!
我爱的男人!他曾是我爱的男人!因为在那长长的十几个钟头的旅程中因为爱和痛苦而落下了一路的眼泪!
这曾经的做作的爱情,无力回天!烟消云散!
马上又会再见到他的事实变得无法忍受;要么完蛋要么重新开始,但是我感觉我的爱已经冬眠。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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