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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ember 24

    Alas, How Much I Love You

    Your body is still inside me,

    Your roses have spread away.

    When you are miles away from me, I find out

    That how badly I've clung to you;

    When you are just skin beside me, ecstacy washes me away,

    So much so that I forget how much I love you.

     

    Now, I desire another man,

    My deeply, deeply, deeply beloved:

    'Cos this love for YOU breaks me apart,

    This love for YOU,

    Delivers agony.

    'Cos I'm afraid you will disappear from my life,

    Like deep water flowing under the planktons;

    Or rather, a melting candle struggling in my dark love,

    My valentine, My Vincent.

     

     

     

     

     

    The End

    November 22

    一个田园诗般的公休日

    和老乐约好了在1号线的南站碰头,当高个子的他一身西装的从3号线转1号线的通道夹在人群中向我咧开嘴笑着匆匆走来的时候,一个早上愉快的心情突然变得更为浓重了。

    周五是进公司以来头一次请因私的全日公休,早上死活督促自己从温暖的被窝中钻出来,吃了早饭急急忙忙向浦东医生的诊所赶去,最后还是迟到了15分钟。幸而一切顺利,能在预计的时间内和老乐碰头。

    作为工作日的周五天气却格外的明朗而温暖,早上一同带出门的手套、帽子和外套统统用不上了;去浦东的地铁上人异乎寻常的少,而后才真正意识到今天还是需要工作的日子呢!看着中午时分人们匆匆忙忙的赶路的样子,莫名的觉得快乐异常,不知何时自己才能以毫无后顾之忧的坦然心情去尽情生活。

    中饭特别想吃大块的肉,于是两个人进了麦当劳;觉得我们两个大人在一堆打扮学生的快餐厅里满滑稽可怜的。我现在对老乐不满的地方就是他总是爱提他的那门子老本行——保险!真是的,也不知该怎么提醒他,在朋友圈里面还是三缄其口为好啊。

    今天请公休的重要原因是去看望高中从二年级开始担任我们班主任的语文老师。从前还有逢节日给老师寄贺卡的习惯,今年却是完全疏忽了,心中有点愧疚;加之最近社交的心情突然大涨,于是便生出了这个要去看望老师的主意。

    决定给她带一束花过去;不过之前先去了老乐位于香树丽舍的正在装修的3室2厅转了一圈。进小区的时候,我们这对打扮比较正式的人却在周五的下午悠闲的抽着烟出现,让人比较侧目;他家负责装修的几位年轻的师傅也眼珠滴溜溜的盯着我转。似乎每次有老乐在的时候,我都会选很高跟的鞋子(以配合他185以上的身高),然而这次却证明这是个非常严重的错误。为了确定附近的黎安是否有花店,我给CCR同学打了电话,他竟然还叫我“猪啊”——这么多年啦~答案竟然是诺大一个黎安他不记得有什么花店;于是我们打的去七宝老街,因为老乐声称附近有花店,他前几日还给他的女友送过一束。然后很不幸,花店是在东西走向的老街的西面的尽头,而出租车停在了老街东面的尽头!

    穿着接近10厘米的高跟鞋走七宝老街那种没有人性的路可真是受罪啊~不过我最近对小店、地摊比较有亲切感,所以权当逛街啦;半路上看到一个卖糖葫芦的摊头,突然兴致大起,让摊主卖两根给我和老乐。果然这东西看着比吃上嘴要感觉好很多很多,里面的果子实在是太酸,而我也时刻提心吊胆外面的糖浆不知有什么违反食品安全法令的违禁添加物~等到走到花店的时候,老实说,我的脚基本是半度残废了。。。

    我们挑了6支百合,百合真不是东西,要价12块一支咯,敲诈~我就不信这张牙舞爪的东西能活过明天?!然后挑了10支康乃馨和几簇黄莺做配花;本来选好花我想趁店主包扎的时候去对面的银行取钱的,可是在千辛万苦排了N久的队伍后,我发现我们已经过了和老师约好的时间了,老乐呢已经手捧一束硕大的花在向我招手了,于是钞票也不取了,马上拦了出租车向七宝中学飞驰而去!!!

    老乐这个夸夸其谈的家伙和学校的门卫说我们找语文3组2楼的LR老师,而且——我们已经约好了,于是我们条子也没有签,就被顺利而恭敬的请了进去。回到学校,真是有一种极为纯净的感觉,真想在学校里来回奔两圈——要不是我今天穿着如此高跟的鞋子的话!见了老师,座谈了一下,大家都仿佛很高兴似的;其实我本来还打算去看看大三时期来这里实习时带我的某位美女英语老师的,可惜也没有什么捧得出手的见面礼呀,所以打消了这个鬼念头;七宝中学的树人学堂前的装修有了变动,我们走进学堂的建筑的时候,竟然还有学生毕恭毕敬的向我们问候“老师好”的,看来校长先生那句极为保守党气息的“绅士风度、淑女风范”在七宝中学大流行呀~加上此人被评为上海市十大教育功臣之一,果然,这位物理出身的校长前途无量。

    学校里风气比从前抓的要紧了,规定每日校服是必须,这点我是欣赏的;毕竟从每年的入学水平和高考水平还有最近流行的著名学府的自主招生名额来看,都得到了质的飞跃。七宝中学真是让我进对了,如今,我似乎还是很能骄傲的对一些无聊的白痴说我是这个学校毕业的,然后让这群无聊的白痴露出“哇~”的表情。相比之下,后来的华师大似乎就不那么让我感到满意啦,难道说让我们这群人飞黄腾达之后,给亲爱而无能的ECNU搞两个生钱的项目?事实上,从毕业开始,我一次大学都没有回去过,实在是工作请公休不是我的风格。

    我们沿着操场走了一圈,抽了一支烟,藐视了一下年幼的学生们。当初也是个高中生的时候,我们常常觉得自己已经够年长了,即使大三我再次回来实习的时候,也觉不出和这帮高中生有多大的心理上的区别,如今一访,却深深给了我异样的感觉:毕竟23岁了。

    而且已经离开了学而必有目标,日日力争第一的学生生涯、进入了人员综合素质总体低于高中和大学智商水平的、然而却常识满天飞的社会中的为了盈利的公司1年多了。也许那种疏离感只是不再学习不再思考的映射?然而当你确实不是以一个极为失败的人重游故地的时候,心中是有成就感的。唯一的遗憾就是当初还不够拼命和努力。

    我们离开学校的时候,正赶上周五寄宿的初中部和高中部集体放学的时候,农南路上被前来接孩子的家长的车辆堵满了,学生们像出游一样拖着行李箱包,这倒是我那时所没有见的;不得不感叹文莱那帮纨绔子弟的出身确实富裕无比,也让七宝中学轻轻松松拥有了一批心态自信满满、而颇有成就感的富家学子们。此时出租车都叫不到,我们和学生们挤公交车,真是要命的景象!大学4年过去,这种挤死人的公交状况反而有增无减;然而我们的那辆763更经典,有学生突然大喊:有小偷!你偷了我手机!大家小心手机啊!还有你!你也是帮凶!!!拨了110,疑似帮凶的人卡在车门口,不肯承认也不肯下来,一直等到警察来把他揪下来我们的公交车才得以载着满满一车子的将来很可能50%以上都能考上上海一本大学的学生们出发了。

    进名牌幼儿园、进重点中学、进著名大学,这是一个学生值得自豪的事情,毕竟如果他智商高人一等,确实可以为日后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一名富有责任感和“大我”意识的精英打好关键的基础。我几个侄子里面——可惜的是——顺着这条路线走下来的并不多,最好的如今也只是进了华东理工开始闷骚的大一商学院新生的苦闷生涯,祝他将来可以凭着自己的力量,到香港或者新加坡深造,通过不断的学习开拓高贵而宽广的视野、成为一个让人多一点敬佩、少一点蔑视的人。

     

     

     

     

     

    The End

    November 16

    情欲、物欲、知识欲

    20岁的时候,Christopher Bailey在伦敦皇家艺术学院被Donna Karen看中,带到纽约开始了他的助理生涯;24岁的时候,Christopher Bailey离开Donna Karen,随Tom Ford前往米兰的工作室为Gucci效力;23岁过去2个多月的时候,我,却坐在旗忠网球中心的室内网球场里,观看本届大师杯的决赛。

    毫无激情的两场决赛,尤其是单打的第一盘,状态不佳的老人达维登科差点被剃了个光头;比赛结束后的颁奖仪式上,一个来自政府的紫衣老女人(绝对矮不隆冬)发表了一篇长长的致谢词,一个不见真面目的中年女人声音的翻译为此人毫无创意的发言做交传,引起嘘声一片。等到冠亚军终于被主持人点到名开始发表自己的thank you speech,我们的掌声尽量的释放,大声嘲笑着刚才那位平庸至极的政府白脸小丑的恶心表演,如果那还算是表演的话。在这个网球场上散发出来的浓浓的西方文明味道和具有个人主义英雄主义象征的选手们的对比下,政府尽情显示了让人鄙视的平庸和无能。

     

    我发觉如果哪一天丧失了做爱的能力,或者愿望,真是一件可怕的事,用Samantha的话来说——dried up。所以我质疑人长期生存并生活的意义所在。如果年老时分仍然能够做到像年轻时代那样自在生活和享受,那么我是愿意长生不老的(尽管此事明显违反能量守恒定律);当然,像《攻壳机动队》里的人那样,作为人和机器的混合体生存下去,也是我很能接受的。

    关于情欲的典型人物(paradigm),突然想到了阿娜伊斯·宁。电影《亨利与琼》里面的阿娜伊斯更是美艳绝伦,何况剧化了这女人的性倾向,把她描绘成了“钦慕亨利·米勒的才华而向他伸出手去,然而目光却射向了亨利背后他美貌的妻子琼”;我不知道我的朋友圈里面有没有同性恋或者此类倾向的人,总之在我想象中,和美貌的女人做爱总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我觉得女人最令我动容的地方当然首先是她的美貌,美而不具有威胁性的面孔让人舒心,令人不自觉的将她奉为女神;除去衣物,女人令我惊讶的地方似乎是腰。一副完美的腰:光洁的皮肤、略呈扁圆的形状、有力的微微显现的腹肌,充满欲望的形状优雅的肚脐——也许是如今过分注重乳房和屁股,让人生厌吧,这样的腰反而对我很具有吸引力。所以,换言之,发福的女人、生育过后那些走形的女人让我隐隐生厌,看到她们走来,我就会联想起松弛的下体,毫无情欲感的不再迷人的身体。

    女人应该常新、保持美貌、学会在感情上不负责任、学会放弃生儿育女的琐碎想法、学会惩罚男人勾引男人玩弄男人憎恨男人又爱他们,当然首先是要爱他们的身体。和恋人相处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开诚布公往往是自己被抛弃、被嫌烦,玩弄把戏似乎又显得不够值得。常常烦恼不堪,可是又不能缺少男人的关爱。渐渐的,学会了折衷的一个好方法,那就是多保持几个亲密的恋人,就像手头持了各式各样的股票,这个把你踢开了还有别的可以去寻寻开心。

    这算不算是一个好方法呢?目前还不得而知,不过据很多人说(尤其是女人),你最终会一无所得。

    一无所得就一无所得吧。

    回过头来家里还存了不少精美的酒类,日子长了,昂贵而口感上佳的酒也会越来越多,放点大提琴,坐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喝一杯威士忌望望夜景也是不错的,如果此时正好需要独处,那还真是求之不得。物欲是打败情欲的一个好对手。钱,总是不可缺少的。

    上漾乐汇享受一顿整个大堂只有你一个人的水晶灯夜宴,然后去熟悉的酒吧晃一圈,运气好的话还真能找到不错的ONS;去喜欢的店里买需要的衣服、手袋和鞋子,用适合自己的化妆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享受男人爱慕的眼光和女人嫉妒的眼神,在陌生人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都不失为金钱给自己带来的好运气。当然,天生是要有点丽质的,否则就太假了。盼望天气和身体都好的日子,这样可以出去运动,打阳光下的网球,夜晚流连在烟雾缭绕的台球室里,回家给自己泡一个舒舒服服的澡。寻到了真正的宁静和自我的时候,就是可以放下一切,放手拼搏的时刻了。

    当前脑子里常常让我烦恼的无过于:宏经、日语、税法、男人、职业,还有最最重要的健康。本周本来可以知道从前口腔里面的手术恢复情况的,却被赚钱心切的医生给毁了,害我无法定下和某位小情人的旅行;情况不妙啊,自己是清楚大学开始胡乱抽烟的结果的;此外,身体其他地方的病痛也偶尔让我觉得前景不堪重负令人灰心丧气。事实上,这些问题都让我不敢把计划做的太远。其实归根结底,还是自己太~作~了。

    学习的事情,目前总算有点眉目了,宏经、日语和税法都算进行的比较顺利,虽然比起我的计划来已经脱期的太太太严重了;求知的欲望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恢复,这全是因为自己想变得更加成功;事实上,我已经整整浪费了1年多的时间了,真是怎么揍自己都不为过。话说回来,以目前自己所处的这种环境,想要虚度光阴和消磨斗志真是比甚么都简单。我日日如坐针毡,日日远虑近忧一箩筐,然而没有行动,谈不上甚么进展,实在是混蛋的可以。从高中以来,可谓每况愈下;然而家中其实也不能提供甚么支持,我母亲那样的人,我实在也不能对她要求太多,何谈理解。朋友不少,但是知己几乎没有,不知道是否每个人都会感到人生实在是孤独的可以呢?电话联系表里人名一大堆,然而遇到痛苦的不解的时候,其实是一个人都联系不得的。和我这样的人做朋友也许是最开心的,他们的烦恼会打电话到我这里来,我却思量着他们打电话给我抱怨时我的心情而不打电话给他们送去我的抱怨。也许是时候未到?还是人注定终身孤独?

     

    最开心的时候是和真心喜欢你的人在一起;最幸福的时候是和我爱的男人在一起。

     

     

     

     

     

     

    The End

    November 14

    美人自有爱情,壮士不免战死

    沁园春·恨
    郑燮
     
    把夭桃折断,煞他风景;
    鹦哥煮熟,佐我杯羹。
    焚砚烧书,椎琴裂画,毁尽文章抹尽名。
    荥阳郑,有慕哥家世,乞食风情。
    单寒骨相难更,笑席帽青衫太瘦生。
    看蓬门秋草,年年破巷;
    疏窗细雨,夜夜孤灯。
    难道天公,还箝恨口,不许长吁一两声?
    颠狂甚,取乌丝百幅,细写凄清。
     
     
    拙叟行
    蒲松龄
     
    生无逢世才,一拙心所安。
    我自有故步,无须羡邯郸。
    世好新奇矜聚鹬,我惟古钝仍峨冠。
    古道不应遂泯灭,自有知己与我同咸酸。
    何况世态原无定,安能俯仰随人为悲欢。
    君不见:衣服妍媸随时眼,我欲学长世已短!
     
     
    这世上,满是充满常识的小人,为己与亲戚朋友之无资格取得之利、欲、名而贪相毕露:得不应得之位,取不应得之财,赢不应得之正名,可恨之极。大千世界,何时才能在数量上,让知识多于常识之人,稍稍胜过那些常识满满之辈!把低级的玩意儿拿出来堂皇骗人,所谓国家人民罔若粪土,义愤填膺!死了要死的风风光光,嫁个膝下的鼠辈儿女也要竞相攀比,市侩俗相一副却也要充风流高雅有学识。懂什么真诚和爱?这种人真是层出不穷,真应了莎士比亚的一句话:有些人的伟大是送上来的伟大。骗骗乡巷小民,却不知引来多少不屑,然仍自我感觉良好。
    不好读书,但好炫耀于乳房屁股之间,全因本身心气短浅不能赢得正当的他人之爱,在金钱地位和乳房屁股间划等号的东西,前后两者都是玷污这个世界精神实质的重大罪魁。人后娼妓,人前淑女;人前风光,人后阳痿,低俗之气令人掩鼻。一生游走个人私欲之间,永远不知升华,不向庙堂,犹如人间掉在泔水桶里的丑恶蛆虫,一辈子只知翻滚打爬。
     
    取我高贵正义之剑,杀尽人间小人无数;
    非我不愿做喂虎之人,实生来便是犬狼之后;
    狼牙斯斯,不与这腥臭浊流同污!
     
     
     
     
     
    The End
    November 08

    8号的两场婚礼

    今天满过瘾的,竟然出席了2场婚礼;混吃混喝了中饭和晚饭,就不用去将就我老妈凑合出来的菜了~

    中午是单位计划部小戴同志的婚礼,他老婆打扮的满正点的,当然咯、夫妻两个都不是那么高呀;我们那一桌人哈少,WH同志竟然还坐到领导那一桌去专心致志的拍马屁了,导致我们6个人不客气的干掉了10人份的菜品。席间技术部的某位型男同志带了自己的fiancee过来,体贴入微,深深的把在座的我和Connie同志雷到了~

    小戴同志举行婚礼的地方实在是难找啊~我在七莘路和沪星路之间兜了好一阵、在头顶轰隆隆而过的飞机下打了一通电话询问地址还是没有转出来,幸好后来小杭同志出来迎接本人不然我肯定只能去巴黎春天的哪一家餐馆解决中饭了。

    下午回家复习了一遍宏经的古典理论模型中的一般均衡理论,洗发、抽了一支烟、上粉底、喷上香水和老妈去一家亲戚的亲戚的婚礼现场。

    我们那一桌也是人不齐!7个人坐了10人的位子,不过都是比较直系的亲属了,我两个侄子也在场~两个小子看到中午漂亮的小姑妈来了后竟然我这位漂亮的大姑姑也出现了,殷勤的不得了,哈哈,感觉真是好。令人吃惊的是,2个小家伙虽然都是高一,酒量却很惊人,尤其我那个胖侄子,喝小糊涂的白酒一点事情都没有;另一个瘦一点的侄子对于红酒也是基本一口干,喜欢!虽然说这是典型的不会喝酒的体现——席上开出来的红酒酸的很,是长城的干红。我喝了一杯就准备换啤酒了;于是我的那两位亲爱的侄子就开始陪姑姑我喝开啦,我们一瓶接一瓶的问服务小姐开啤酒喝,直到两个小家伙肚皮里面装不下了跑去上厕所。

    去了很久很久,后来才知道是躲在里面抽烟了。

    席上胖侄子的爸妈嘲他有没有女朋友;还有他知不知道瘦侄子(是胖侄子的表弟)有没有女朋友;还有说以他们两个的酒量,将来我这个姑姑结婚的时候就他们两个在后面扛着吧~~~简直笑死我了。自然啦,像我妈和这两个侄子的祖父都反对他们现在交女友的,说因为女友的缘故成天问家里要个10块20块的值得伐~胖侄子的妈妈说没办法他们职校里面80%的人都已经配好对了,想拆也拆不掉的~

    回家的时候,瘦侄子的老妈来call他回家做功课,于是被胖侄子的父母顺路带回去了,其余大人回家;胖侄子提出说要和我走回家去嘎嘎三胡~

    于是我就和我这位最钟爱的侄子一起在傍晚的林荫小道上散步回家;之所以说钟爱,那真的不是没有理由的:他小时候常常到我家里来蹭饭吃,尤其爱吃馄饨和肉;那时候常常和我或者Sister睡在一起过暑假;闹情绪的时候离家出走也是我们姑姑辈的去找回来然后给他这肥的一塌糊涂又脏的一塌糊涂的家伙洗澡;他也是我侄子里面比较懂得生死的人,因为他老妈换过肾了;再者,他对女人忠诚喜欢狗和网游,还早早臭美学抽烟,都是值得钟爱他的理由呀~

    他走在我左手边。

    一般我很少让人走我左手边,我让人走我右手边,因为那代表我照顾他、暗暗的和他抗衡的意思;左手边的人,那就很不同了,可能绝大部分是信任的意味了。我偶尔来几口他在抽的上海牌香烟,后来就干脆挽了他的手走起来。哎呀,那种感觉真是非常好。觉得自己有那样的侄子真是自豪~而且他身材高大,今年16周岁了,壮的有点胖,很有小大人的感觉。老实说,我很久没有和这种身材的男人一起散步了呢。

    他给我谈他的女友、他们之间的relationship还有他平时去的夜总会的事情,还有马上要考的几张职业资格证书,还有他偶尔逃课结果老师通知家长的事情,还有每天抽多少烟,还有他老妈发现他丢在垃圾桶里的避孕套的故事。后来他们家的小区就到了,他说那么大姑姑我先进去了,再见;然后就结束了这次短短的散步。

    他实在是个值得钟爱的小孩。

    何况尤其令我感到自豪的是,我几乎每个侄子都长的不错,简言之,就是吸收了父母双方尤其是母亲的优点;可惜今次那位最美貌的侄子没有出席~果然人渐渐长大的一个好处就是会目睹某些意想不到的美事。现如今,我终于能理解在我很小时候去参加的一次婚宴上,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姑动情而自豪的抚摸着她那20岁左右俊美异常的侄子时那种幸福的心情了。

     

     

     

     

     

    The End

    November 04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在看曼昆的《宏观经济学》,拍案叫绝;沉醉。他妈的和宏经一比,微经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如果人生有甚么后悔的事,那就是大学没有学高数,有时理解不了精妙而简单利落的模型。如今只想不断的学习,近的就譬如把日语考完然后开始学法语;计划很多,要一桩一桩事情的来解决。

    生活如果没有起起落落,我这种人就容易智商下降;就像处在貌似安逸的环境中,坐以待毙。想慢慢逼死我?就凭几个婊子样的娘儿们,几个思维紊乱的混蛋?

    很久没有认认真真在纸上写东西了,我严重辜负了高中语文老师们的期待,严重犯下了高ZS老师所谓的“浮躁”毛病;越来越懒,越来越笨。

    但是我要像豹子和狼一样,不辜负我那富有战略意义的性格。

    我要把那些在动物世界中早该淘汰的废物蠢驴踩在我的脚底下,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对于小人,我没有甚么仁慈之心可言。

    曾经违心的吹捧杜甫,还有辛弃疾的词作,其实,论才华,这两个鸟人算P!只有李白才是真正天才的诗人。

     

    甚么伟大、高尚,统统是屁话。

    要想自己来决定自己的人生,唯有智商和力量可言。

    就算命运三女神剪断我的人生线无数次,我也要无数次的把它重新接起来,再扇那几个老婊子一万记耳光,让她们知道,我的人生我说了算!

     

     

     

     

     

    To be Continued

    November 03

    那些歌。。。

    每个人总会记着那么一些歌曲,甚至浸透到他的灵魂里。可能是在《约翰·克里斯多夫》里面看到的吧,音乐触动了心底存留的某一线感情,这一触动产生的力量是如此巨大,以致一个人会因此思绪万千。

    曾被很多歌曲打动过,比如The Verve的Bittersweet Memory;比如Radiohead的Creep;比如Muse的Endlessly;比如Keane的Somewhere Only We Know;比如Sade的By Your Side;比如Annie Lennox的A Love Song for a Vampire。。。 。。。但是,也如此而已。

    只有某些歌曲,却永远不会那么简单。

    这些歌曲,每一首这些歌曲的背后,都有对某一个人的爱恋。

    而自己的爱恋,似乎总和听着这些歌曲独自默默流下的泪分不开。

     

    一开始,很久很久以前,我最钟爱的是Blur的Sweet Song。那时泛着冬日夜晚寒冷的气息,还有新建筑的马路上昏暗的自行车道的回忆。为此,甚至放弃了很容易就能接受它们风格的Oasis,转而对小家子气的Blur情有独钟,所谓爱屋及乌便是如此罢。静静的深夜里,缩在温暖的被窝里听这首Sweet Song,然后眼泪就流下来了,时间长了,泪水腐蚀了iPod的左边耳机,至今这幅耳机还是右边音效要比左耳好一大截。不知道一个人哭了有多久,这首歌就这样深深留在灵魂里了。但至今我还是不明白,至今我还是一如从前的犯着同样的错误。

    那是未来分离的信号,是对未来无可避免的分别的挽歌。所以,我这样气质的人,才能做到在常人痛哭的时候麻木不仁。

     

    这首静谧灰暗的慢板歌曲回响了很多时间,甚至很多年吧——已经记不清了呀。终于,记忆开始明亮,又一首歌曲开始进入我的生活。

    那是B'z的The Spiral。

    日本歌曲。本身就很独特。B'z也很独特。是很成熟的老男人,尽管这次歌曲所代表的男人一点也不成熟,呵呵。其实这首歌曲是充满淫欲和躁动的情绪的,至少在我听来如此。每到半夜精神特别好的时候,常常一边欣赏心爱的男人的照片,一边抽烟,听这首歌。

    他的美貌让我无法忘怀。

    但实际上,这首歌曲如今已经不能唤起当时令我泪下的感动了。原因呢,很简单,就是因为他没有成熟到令我依恋的程度。和我,他甚至不能平起平坐。然而,这是一个美貌而狡猾的天使,也可以说,他是个神奇的结束了Blur时代阴暗冰冷的休止符。就凭这一点,难道就不应该相信他确实有特别的地方麽。

     

    “恋恋不舍”——这个词也可以用来形容男人,甚至那些理性、强势、高大的男人。

    当B'z的The Spiral渐渐消失进灵魂深处时,出现了一段空窗期;继而又是一两个人,值得回味,但不值得为他们落泪。所以,某一天突然发现这首歌曲让我再度潸然泪下时,那种幸福的感动一瞬间让我再次清晰认识了自己的本性。很喜欢去爱人的感受(可能是因为我还不够自恋)——可是被自己爱的人所爱,而那种爱又是如此陌生而熟悉!仿佛再度回到经年前的Blur时代,这次取代Sweet Song的是Elliott Smith的Between the Bars。

    它可以完完全全代表他。虽然流行歌曲无甚调性可言,但是我就是爱它的无调性,爱它的沉缓,爱它的沉沉的黑夜,爱那个喃喃低语,在烛光下拿着红酒酒杯的男人。多么神奇,在完全不同外貌的人身上,竟然能找到如此相似的性格和气质!所以,一遍一遍重复的聆听,一遍一遍重复的忆念,一遍一遍重复的流泪。和对The Spiral的伤感不同,Between the Bars又回复了绵长而又令人舒心的痛苦,像一场耗时良久的慢性自杀。

    对这首歌曲恋恋不舍:迄今为止最为理性、成熟和浪漫的邂逅。

     

    接下来说的那首歌曲,如果Robin留意到的话,也许会猜到一些端倪;这是一首久已存在电脑中的老歌了,但是我不欣赏,这歌也不是我下载的。某天深夜突然点击来试听,竟然在听到18秒的时候大颗大颗的泪就随着Guns and Roses温柔的鼓点掉下来了;越落越多,成了脸上温暖的小溪。。。 。。。不敢哭出声来,于是就咬自己的手指,唉,又来了!无法成眠,无法不去蹈曾经的覆辙。上天!你又何苦虐待自己呢。归根结底,也许23岁的我还是一个小孩子,然而过了这么多年,为什么就改不掉爱恋中的习惯呢?奇怪的是这首歌曲的名字是Don't Cry——多么滑稽!多么讽刺!从表面看,似乎哭的有多痛苦,爱就有多深;可是如今想来,这种爱真的是对他的爱吗?

    我。

    只是。

    不愿。

    放弃。

    我爱的人。

    这些歌曲就这样进入了灵魂,听到它们,头脑中就会有他们的影像:温柔的、狡猾的、沉稳的、可爱的。。。 。。。我常常希望,对这些歌曲的感动,不要沾上后悔,说甚么我竟然会爱上这种人、诸如此类的。毕竟他们也给了我很多快乐和希望,是不是?对值得爱的人,我真的希望我能够不计回报的爱他一生一世。尽管这是决不可能的。但是我真的爱他们。在我爱他们的时候,他们就好像我的一切。尽管看着一个人在精神上残废是可怕的,但只要我有力量,我仍然不惜用我的爱把他彻底埋葬。A.是这样,也许别的人也可以这样。像美狄亚那样,祭杀我的兄弟给我的情人!抛弃国土和王位追随我的情人!倾尽所有帮助我的情人!丧失理智,彻底疯狂!美艳的美狄亚啊,在异国美轮美奂的皇家花园等待战斗归来的情人!花园水池中的红莲含苞待放,注视着这爱与恨一样强烈的野兽!残戮毫无价值的后代惩罚背叛虚伪的情人!在我看来,美狄亚就是爱的最高境界。因为我不想在爱上也戴上一张张面具。如果我是男人,那就让我的美狄亚把我毁掉吧——由此我会成为世上最幸福的人,因为她爱我!她会是我栖身的坟墓,我会用我日渐腐烂的身体,融化我的美人那颗冰冷的心!

     

     

     

     

     

    The End